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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責任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1

質量責任制度

有哪些

質量責任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生產責任:明確了生產部門對產品質量的直接責任,確保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預設標準。

2. 檢驗責任:質檢部門需承擔起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證的責任,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3. 設計責任:設計團隊應對產品設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負責,以保證產品的功能和用戶安全。

4. 管理責任:管理層需對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負責,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內容是什么

質量責任制度的核心內容包括:

- 制定明確的質量目標和標準,為各部門提供執(zhí)行依據。 - 設立質量考核機制,通過定期評估員工的工作質量,激發(fā)其提升產品質量的積極性。 - 建立質量追溯系統(tǒng),當出現問題時,能快速定位責任方,以便及時糾正和預防。 - 提供質量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能,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制度。 - 實施持續(xù)改進,通過對質量問題的分析,不斷優(yōu)化流程,提升整體質量水平。

重點

實施質量責任制度的重點在于:

1. 權責分明: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職責,確保每個部門和個人都清楚自己的質量責任。

2. 執(zhí)行力:制度的成效取決于執(zhí)行力,需要管理層的堅定支持和全體員工的積極參與。

3. 激勵機制:通過獎懲制度,鼓勵員工主動追求高質量,同時對質量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4. 溝通與反饋: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確保信息暢通,及時反饋質量問題,促進問題的解決。

存在的問題

盡管質量責任制度在實踐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1. 制度執(zhí)行不力:有時由于管理層重視不夠,導致制度流于形式,缺乏實際效果。

2. 質量標準滯后:隨著技術發(fā)展,舊有的質量標準可能不再適用,需要定期更新。

3. 員工抵觸:部分員工可能因懼怕承擔責任,對制度產生抵觸心理,影響執(zhí)行效果。

4. 反饋機制不健全:質量問題的反饋和處理速度慢,可能導致問題的累積和惡化。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企業(yè)持續(xù)改進制度,加強培訓,提升全員質量意識,并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和激勵機制。

質量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醫(yī)療核心制度:醫(yī)療質量責任追究制

十五項醫(yī)療核心制度:醫(yī)療質量責任追究制

為了加強醫(yī)院管理,提高醫(yī)療質量管理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就醫(yī)安全,防止醫(yī)療事故和醫(yī)療糾紛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zhí)業(yè)醫(yī)師法》、國務院《醫(y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醫(y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制定本規(guī)定。

預防與管理

1、醫(yī)院各科室及部門要嚴格遵守醫(yī)療衛(wèi)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診療護理常規(guī),強化醫(yī)療安全責任心,恪守醫(yī)療服務職業(yè)道德。在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運轉有效的醫(yī)療質量管理體制和質量控制體系,嚴防各類醫(yī)療事故的發(fā)生。

2、各級醫(yī)務人員在醫(yī)療活動中,必須樹立以質量為生命的指導思想,把醫(yī)療質量管理作為管理的核心,建立健全醫(yī)療質量管理領導組織,認真加強對醫(yī)療、護理質量的控制和管理,保障正常醫(yī)療工作的開展,保證患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要重點確保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維護正常的醫(yī)療秩序。認真執(zhí)行各項醫(y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guī)范。醫(yī)院職能科室,應對三級查房、三級醫(yī)師負責制等制度和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監(jiān)督。

4、醫(yī)院將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和控制醫(yī)療成本,作為加強醫(yī)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重點內容,制定相應的制度規(guī)定,相關臨床、醫(yī)技科室必須將其納入診療常規(guī)予以執(zhí)行。

5、加強醫(yī)療質量與安全教育,堅持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tài)度,開展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增強質量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全員參與質量控制活動。

6、嚴格執(zhí)行病歷書寫制度,認真落實《河南省醫(yī)療護理文書書寫規(guī)范》,切實加強病歷質量控制,按要求開展病歷評審。

7、醫(yī)務人員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和技術規(guī)范,堅持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突出診療行為的合理性。

8、醫(yī)務人員應認真選擇正確的診斷治療手段,采取適當的醫(yī)療措施,盡量避免醫(yī)療風險,嚴格執(zhí)行醫(yī)療事故防范、處理預案,積極預防各類醫(yī)療事故的發(fā)生,減輕醫(yī)療事故的損害。

追究與處罰

1、醫(yī)院在堅持和完善院長負責制的基礎上,實行醫(yī)院領導(包括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等)及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等)負責,對所發(fā)生的醫(yī)療事故承擔直接領導責任??剖抑魅巍⒆o士長對本科室發(fā)生的醫(yī)療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各級各類醫(yī)務人員(包括工勤和行政管理人員)對本職工作范圍內發(fā)生的醫(yī)療事故承擔直接責任。

2、各科室未按規(guī)定建立和完善管理體制和質量控制體系的,管理松懈、各項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除責令該科室限期改正外,情節(jié)嚴重的,對科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3、科室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醫(y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guī)范,違反三基查房、三基醫(yī)師負責制度以及醫(yī)療護理人員崗位責任制,除責令有關科室或有關人員限期改正外,并給予直接責任人員扣發(fā)獎金、通報批評等處理。

4、在診療、護理的過程中,醫(yī)務人員不能堅持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違反相關規(guī)定,醫(yī)院責令該直接責任人員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除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外,并扣發(fā)二個月的效益獎金,一年內不得參與評先樹優(yōu);對責任科室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并由扣發(fā)其職務津貼。

5、其醫(yī)務人員在醫(yī)療、護理工作中,不能認真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經常違反醫(y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guī),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態(tài)度不認真,存在嚴重醫(yī)療事故隱患的,予以離開崗位,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2篇 糧油質量檢驗員責任制度

一、正確執(zhí)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和“依質論價”的政策,認真進行操作,準確填寫檢驗單。

二、嚴格遵守庫內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利用時間進行業(yè)務知識學習,提高業(yè)務技能。

三、對室內檢驗器材要愛護、保管,工作中要一絲不茍,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四、對檢驗結果要負責,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實事求是、忠于職守。

五、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對私自不上班這要予以處罰。

六、要團結同志,互相幫助,不挑撥事端,不做影響安定團結的事,要齊心合力的干好本職工作。

第3篇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和落實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huán)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檢查,發(fā)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 市場內經營者均應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任制。

第四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wèi)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yè)制定的質量衛(wèi)生標準。

第五條 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jiān)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jiān)督管理:

(一)建立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并分類管理;

(三)協(xié)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fā)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及時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四)建立并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五)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guī)定。

第七條 實施食品準入的市場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場內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

第八條 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xié)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與本市場簽定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xié)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條款。

第十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食品,不得銷售。

第十一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銷貨臺帳。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guī)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從事批發(fā)業(yè)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guī)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條 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對所出售的食品質量向消費者做出如下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

消費者有要求的,經營者在出售的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十三條 市場內經營者銷售的食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單位名稱(蓋章):

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第4篇 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首問責任制度

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首問責任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質監(jiān)系統(tǒng)工作作風, 提高質監(jiān)系統(tǒng)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提高行政效能、規(guī)范行政行為,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接受社會監(jiān)督、樹立質監(jiān)系統(tǒng)的良好形象, 根據《z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服務承諾制 首問責任制 限時辦結制的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全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系統(tǒng)實行的首問責任制,是指服務對象或人民群眾到全省質監(jiān)部門(含各級各類直屬事業(yè)部門)來訪、辦理相關事項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待或受理的首位工作人員認真解答、負責辦理或引薦到相關部門的責任制度。

第二條 該首問責任制適用于全省質監(jiān)系統(tǒng)行政機關(含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各級質監(jiān)系統(tǒng)直接服務于社會的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掛牌上崗,公示姓名、職務、工作崗位、業(yè)務范圍和投訴方式,以便服務對象了解工作人員的身份,接受監(jiān)督。

第三條 首問責任制要以“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為原則。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辦事人員,負有為其服務的責任,嚴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搪塞或簡單生硬地對待服務對象的請求和詢問。屬于業(yè)務辦理事項的,首位業(yè)務受理人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四條 各業(yè)務部門應當根據業(yè)務職能確定責任內容,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的姓名、單位、時間、咨詢或辦理事項、辦理結果等進行登記,以備查詢和考核。

第五條 咨詢或辦理事項屬于首問責任人所在處室職責范圍內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接洽,能馬上辦理的即予現場辦理,屬于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及時辦理的,應詳細耐心地說明相關情況;需要提供相關材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所需材料和辦理方法。

第六條 咨詢或辦理事項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但屬于本單位其它處、科、室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首問接待人不負有首問責任,但要主動告知或及時引薦到相關處、科、室辦理;若經辦人(業(yè)務受理人)不在,首問接待人應主動與其聯系;若聯系不上,首問接待人應先將服務對象的有關材料收下,做好記錄,隨后移交給經辦人(業(yè)務受理人)。

第七條 屬于業(yè)務不明確或涉及交叉業(yè)務,首問責任人不能立即處理的,要及時請示領導,協(xié)調有關業(yè)務處室一同解決。

第八條 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予以說明,并盡己所能給予指導幫助。

第九條 對于服務對象通過電話詢問、反映問題、投訴或舉報的,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接待人。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應認真負責回答;屬于本單位其他處、科、室的,應將有關電話告知來電人,盡可能地為來電人提供幫助。

第十條 對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或經其他單位、部門轉辦的事項等,一時無法做出明確答復的,首位接待(受理)人要認真做好登記工作,并及時查詢落實,主動向群眾做好說明解釋工作和反饋工作,讓群眾滿意。

第十一條 省局監(jiān)察室將不定期對本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凡在接待中因態(tài)度惡劣引起糾紛或因不負責任產生不良后果的,一經舉報查實,要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我局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意或發(fā)現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可向駐省質監(jiān)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投訴和舉報,投訴電話:z,電子郵箱z。

第十三條 各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省局各直屬事業(yè)單位依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首問責任制度或參照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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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施工技術人員質量責任制度

1、 現場施工技術人員應認真熟悉本管段所負責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圖紙,根據施工進展情況隨時服務施工,做好技術指導。

2、 施工技術人員應掌握現行技術規(guī)范及標準,以圖紙、規(guī)范、標準為依據及時處理指導現場施工,杜絕返工浪費現象。

3、 現場技術人員應服從項目部領導及分配,刻苦鉆研本職工作,想為工程所想,急為工程所急,一心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務。

4、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因技術與設計、規(guī)范、標準不符出現的問題,應由分管的技術人員負全責。

5、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的施工范圍內的,在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員沒有按要求進行的也應承擔主要責任,在處罰施工人員的同時,分管技術人員也同樣接受處罰。

6、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內的工程資料同時隨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填寫,杜絕弄虛作假,一旦發(fā)現應接受處罰。

7、 現場技術人員在分管區(qū)域內連續(xù)兩次以上,因指導或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工作失誤,應嚴肅處理或待崗處理。

第6篇 裝修質量崗位責任制度

裝修工程質量崗位責任制度

(一)實行主管施工質量的公司領導對工程質量具體負責,各工程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在技術上對工程質量直接負責的質量管理機制。

(二)公司設立質監(jiān)部,配備專職負責人和專職質量員,各工程部設立專(兼)職質量檢查員。

(三)施工人員應認真做好質量自檢、互檢及工序交接檢查,做好施工崗位責任記錄昨施工原始記錄,記錄數據要做到真實全面及時。

(四)各級領導必須堅持參加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在檢查中發(fā)現的違反施工程序、規(guī)劃、規(guī)程的現象,質量不合格的項目和事故苗頭等應逐項記錄,同時及時研究制定出處理措施。

(五)各級專(兼)職質檢員協(xié)助該級領導人員進行日常的質量管理。

第7篇 質量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度

1、總經理

1)全面領導企業(yè)的日常工作,向企業(yè)傳達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重要性。

2)負責建立質量管理機構,任命質量保證負責人,分配質量職責,批準企業(yè)的質量手冊。

3)配備適宜的資源配備,包括人力資源、設施設備資源、工作環(huán)境資源,以保證生產和售后服務的需要。

4)審批年度培訓計劃,確保人力素質達到生產需要。

2、質量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的職責與權限規(guī)定如下:

1)負責企業(yè)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保持與改進。

2)在整個組織內促進質量意識的形成和提高。

3)確保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及行業(yè)標準在企業(yè)內得到貫徹實施。

4)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達到顧客滿意。

5)負責與產品質量有關事宜的對外聯絡。

6)有權對各部門的質量工作進行審議和評估,同時有權領導所有部門針對質量問題采取任何改進措施。

7)對產品質量結果具有否決權,其結論不受第三方制約。

8)負責日常的生產、技術、質量、安全等工作。

9)定期召開生產調度會、安全操作會,及時溝通信息。

10)負責組織編制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對其進行管理與控制。

3、行政部經理

1)負責企業(yè)人員的管理和調配工作,確保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2)負責組織與質量有關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發(fā)證工作。

3)負責全企業(yè)員工的業(yè)績考核。

4)負責企業(yè)的技術文件和質量記錄的控制。

5)在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本企業(yè)的日常行政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確保質量體系在本部門正常運行。

6)負責監(jiān)督技術文件管理員的工作,確保技術文件得到控制管理。

7)負責員工的招聘、教育、培訓等工作的歸口管理。

8)制定并實施“年度培訓計劃”,作好各種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個人培訓檔案。

9)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

4、技術文件管理員

1)負責技術文件和資料的收發(fā)登記、作廢處置、標識更改、歸檔管理等工作。

2)負責組織對技術文件的使用情況檢查和適用性評審。 3)負責質量記錄表格的印制、編號、登記和保存。

5、品管部

1)編制檢驗規(guī)程和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試驗、驗證。

2)主持質量工作會議,分析質量趨勢,組織協(xié)調處理重大質量問題。

3)負責計量器具、檢查設備、工裝模具的檢驗、檢定和校準的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處理不合格品的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5)確保檢驗、試驗和計量設備的準確度、精度滿足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

6、品管部經理

1)加強質檢人員責任心,強化質量意識,組織學習和貫徹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確保生產的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2)按照質量管理和工藝要求編寫工藝文件,對其質量負責。

3)負責工藝監(jiān)督,有權終止違反工藝的各種操作。

4)按工藝方案進行技術分解,組織工藝驗證、確定各工藝過程的參數正確有效。

5)負責重大不合格品的評審。

7、檢驗人員:

1)負責按照國家標準(訂單標準)和檢驗規(guī)程進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檢驗驗證。

2)在檢驗、試驗過程中,認真做好檢驗、試驗記錄,保證其真實和可靠。

3)對檢驗、實驗設備按時送檢

4)發(fā)現重大質量問題,及時向有關質量負責人匯報。

8、理化試驗人員:

1)負責按照國家標準和檢驗規(guī)程進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的化學分析和物理實驗。

2)在試驗過程中,認真做好檢驗、試驗記錄,保證其真實和可靠。

3)負責計量器具等定期檢驗。

9、生產部

1)生產部均衡組織生產,確保訂單的按期交付。

2)負責過程質量控制,確保生產合格產品。

3)負責生產現場的管理,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10、生產部經理

1)負責本企業(yè)的生產運作,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在本部門的正常運行。

2)負責制定生產計劃,并組織協(xié)調生產車間按計劃進行生產。

3)編制生產作業(yè)指導書,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負責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保各工序按規(guī)程操作和生產。

5)負責車間生產環(huán)境的管理和安全文明生產。

11、車間主任(工段長)

1) 按計劃組織生產并實施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

2)按《檢驗規(guī)程》要求,對生產過程有關的產品質量進行檢驗。

3)負責文明生產和工藝紀律的落實,確保安全事故為“0”。

4)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

5)負責不合格品的處置和相應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

12、車間巡檢員

1)負責按檢驗規(guī)程對采購物資、過程產品、成品和返修、返工產品的質量檢驗。

2)負責對不合格品作出判定和作出標識。

13、班組長

1)在車間主任(工段長)的領導下,組織好所在工序的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期完成。

2)對產品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質量符合要求。

3)負責對不合格品的處置和相應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

4)確保生產現場環(huán)境整潔,文明生產。

5)負責設備和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

6)做好交接班工作。

14、生產工人

1)嚴格按照工藝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等作業(yè)文件生產,對所制造的產品質量負責。

2)正確使用和維護生產設備、模具和計量器具,按規(guī)定對生產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yǎng)。

3)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對提供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15、設備部

負責生產設備的管理,確保生產設備滿足生產要求并安全運行。

16、設備經理

1)建立設備臺賬,編制設備的維修計劃并實施維修。

2)負責新進設備的安裝、調試,并組織驗收。

3)培訓和監(jiān)督操作人員正確使用生產設備。

4)負責設備檔案的管理。

17、采購部

1)負責物資的采購,以滿足生產需要。

2)負責倉庫管理,以對采購物資和生產過程物資進行有效的防護。

18、采購部經理

1)負責制定供方評價準則,并實施對供方的評價、選擇和控制管理工作。

2)負責采購計劃的編制和實施采購。

3)負責輔助材料的管理,確保生產所需的物資的安全防護。

19、采購員

1)嚴格按采購文件在合格供方名錄內實施采購。

2)負責對采購產品的質量進行統(tǒng)計分析,作為供方動態(tài)管理的依據。

3)對采購物資造成的質量損失負責。

20、倉庫管理員

1)負責原材料和成品的倉儲管理,及時記錄物資出入帳,做到帳物卡相符。

2)按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生產日期進行掛牌標識,分類整齊定位堆碼,保證物資的先入先出,防腐蝕、防損壞、防被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原材料進廠查驗制度

為確保企業(yè)原材料、輔助材料進廠檢驗合格,特制定檢驗驗收制度如下:

1、查驗驗收對象 原材料:生產中的配料。

輔助材料:生產工藝中不構成產品的材料。 2、原材料查驗制度

1)原材料屬于企業(yè)的ⅰ類物資,必須進行強檢,原材料進廠后,由計量、化驗室人員取樣進行化學成份分析。

2)化學成份分析依據標準中規(guī)定的方法。

3)判定原則:經化學分析出來的數據結果,依據企業(yè)內控的原材料采購標準進行判定。

4)企業(yè)計量、化驗室人員在原材料取樣進行化學分析后,必須做好原始記錄和開據分析報告單,在開據的化驗報告單上做出判定結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出據的數據準確無誤,判定的結果準確無誤。

5)如發(fā)現外購原材料化驗分析不合格時,如果不需要二次取樣分析,將出據的化驗單及時上報質量負責人,由質量負責人進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級使用,如不能降級使用退回供方,如能降級使用,寫出降級使用的處罰意見報供應部經理批準,再經總經理批準后,車間方可使用。

3、輔助材料檢驗制度

1)輔助材料屬于企業(yè)的ⅱ類物資,有些物資的項目必須強檢,不能強檢的,通過生產車間進行驗證。輔助材料進廠后,由計量、化驗室人員進行化學分析。

2)化學成份分析依據:本企業(yè)制定的化學分析操作規(guī)程。

3)判定原則:經分析出來的數據結果依據企業(yè)內控的原材料采購標準進行判定。

4)企業(yè)計量、化驗室人員在輔料取樣化學分析后,必須做好原始記錄和開據分析報告單,在開據的化驗分析報告單上,做出判定結果:合格、不合格,并要求開據的數據準確無誤,判定的結果準備無誤。

5)如發(fā)現外購輔助材料化驗分析不合格時,不需要二次取樣分析,將開據的化驗單及時上報質量負責人,由質量負責人進行判定是否可以降級使用,如能降級使用,寫出降級使用的處罰意見報供應部經理批準,再經總經理批準后,車間方可使用。

6)質檢人員必須對所判定的半成品合格與不合格負全面責任,不能出現判斷失誤、漏檢等情況。

2)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標識

用“▲”在生產工藝流程圖上標識關鍵質量控制點, 3)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控制要求

a、關鍵質量控制點應編制相應的工藝標準、作業(yè)指導書和檢驗規(guī)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工藝標準和規(guī)范,不得私自更改工藝文件。

b、行政部組織與關鍵質量控制點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c、設備管理員對關鍵質量控制點所用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yǎng),任何人沒有經過車間主任的允許不得私自拆卸設備。

d、生產部對關鍵質量控制點適宜的工藝參數和產品特性進行檢驗和試驗,檢驗員根據測量任務的要求,配置并使用適宜的檢驗和試驗設備。

5、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控制

1)關鍵質量控制點的儀器儀表,如溫度表、壓力表、計時器、電流表、電壓表等,應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2)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人員應在培訓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崗獨立作業(yè)。

3)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崗位操作。

4)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人員應按工藝要求及時對過程參數進行監(jiān)測并記錄。

5)對關鍵質量控制點,質檢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工藝參數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6、特殊控制點管理辦法(適用條款執(zhí)行)

1)目的

通過對生產過程中的特殊控制點進行識別、控制,達到產品質量穩(wěn)定合格的目的。

2)適用范圍

生產流程中的特殊控制點

3)工作內容

a.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知識培訓,經過現場操作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嚴禁未經培訓者操作設備。

b.設備:對設備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確認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c.工藝參數確認,工藝參數調整需通過產品質量指標驗證工藝。

d.操作人員對工藝參數要按工藝要求嚴密監(jiān)控,要隨時監(jiān)控參數是否在工藝要求范圍內,并按工藝要求隨時記錄,出現異常立即調整,未經允許操作人員不得對工藝參數進行改動。 e.現場環(huán)境:每天打掃衛(wèi)生,對設備進行清潔,確保設備干凈,工作環(huán)境整潔衛(wèi)生。

(四)成品出廠檢驗制度

1、目的

保證出廠產品進行了規(guī)定的檢驗和試驗,達到有關技術標準和用戶規(guī)定的要求。

2、范圍

凡本企業(yè)成品入庫前和╱或出貨前進行的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均適用之。

3、職責

質檢部是產品出廠檢驗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出廠檢驗和試驗工作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4、定義

1)外觀尺寸檢驗:指按照產品標準或顧客要求對成品的外觀尺寸的完整測量。

2)理化試驗:指確保產品符合產品標準或顧客要求的材料要求的測試,按標準對產品進行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工作程序

1)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的準備

a.品管部出廠檢驗員在進行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時,應先檢查被檢驗和試驗的產品所需的檢驗和試驗規(guī)程、標準是否有效、齊全、到位,檢測設備、儀器、儀表和標準物質是否正常、合格,并按《檢驗規(guī)程》要求進行成品的檢驗和試驗,以保證產品質量指標檢測數據準確。

b.確認需進行出廠檢驗和試驗的產品已通過所以規(guī)定的工序檢驗、試驗,且結果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

2)實施檢驗

a.品管部出廠檢驗員對生產車間在成品完成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后進行的出廠檢驗和試驗,其檢驗項目、檢驗內容、檢驗方法按相應的《檢驗規(guī)程》之規(guī)定執(zhí)行,若合同有要求是則按合同要求進行產品出廠檢驗和試驗,并根據其檢驗的允收標準與拒收標準進行判定,同時將出廠檢驗和試驗的數據和結果記錄于“出廠檢驗原始記錄”中。

b.檢驗不合格的產品進行明確標識或將其移入不合格區(qū)進行隔離;對批量不合格或有嚴重缺陷的由檢驗員立即開出“不合格品通知單”,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實施,能執(zhí)行糾正與預防措施的重新檢驗確認合格,方可入庫出廠。

c.外觀尺寸檢驗和理化試驗:

質檢部出廠檢驗應依據產品標準或合同要求對產品進行外觀尺寸檢驗和理化試驗,并將檢驗和試驗的數據和結果記錄于“檢驗報告”中。如顧客要求時,其檢驗和試驗結果應提供給顧客評審。

d.對檢驗不合格的產品由車間主任安排人員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產品仍需再經過質檢部檢驗并做好其重檢記錄。 e.對產品進行的理化試驗工作,由化驗室人員進行作業(yè),以確保產品試驗標準和試驗工作的質量,滿足顧客的要求及預期的使用要求。

f.檢驗標準和抽樣方案按標準規(guī)定實施。

g.出廠產品經質檢部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方可包裝貼上合格證,準予辦理入庫手續(xù)。

h.倉庫保管員要認真核對產品實物與質量合格證上的型號規(guī)格是否相符一致,簽署手續(xù)是否齊全,滿足以上條件的產品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出現不符發(fā)現問題暫停辦理并及時與質檢部落實解決。

i.驗收合格的產品由倉庫保管員憑產品驗收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xù)。

j.成品入庫后保管員應按產品的系列規(guī)格等分類存放,并標明,實施放置管理。

k.入庫的成品要定期抽檢,確保出廠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標準。

6、檢驗報告

1)出廠成品質量檢驗報告的主要內容有產品種類、抽樣型號、抽樣的地點、檢測項目、檢測數據、合格判定等。 2)檢驗報告中的必檢項目根據成品、半成品的檢驗報告填寫,定期檢驗項目按定期檢驗報告內容填寫。

3)出廠檢驗原始記錄由質檢部按《技術文件管理制度》對產品出廠檢驗記錄予以保持。

4)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加外客戶有特殊要求的產品,要在合同中注明,出廠質檢報告檢驗依據要注明根據訂單的合同執(zhí)行。

(五)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1、目的

為了防止在產品實現過程中混淆和誤用產品,更好的分析失效產品并采取糾正措施,并實現必要的產品追溯性,確保產品能追溯至其原始狀態(tài)。

2、范圍

適用于采購、生產、交付的產品。

3、定義

可追溯性是指通過記錄來追溯產品的歷史。

4、職責

1)供方

負責對提交的產品進行標識。

2)采購部

a.負責監(jiān)督供方對提交的產品進行標識; b.負責標識購進物品的產品屬性。

3)技術品管部

a. 負責標識經監(jiān)視和測量后產品的狀態(tài); b.負責監(jiān)督倉庫、生產現場物品的標識情況; c.負責追溯產品的形成過程。

b.4)生產車間

負責標識生產過程產品。

a.對產品進行標識,主要標識以下內容:

產品屬性:可包括品名、規(guī)格、型號、來源、加工日期(批號)、數量等。 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可包括待驗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測量人員、測量日期、批量等。

標識的方式:可采用掛牌、掛貼標簽、分區(qū)域等方式。

b.原料的標識

原料的屬性標識:如供方所提交產品的標識已清楚地表明了產品的屬性或者產品與其它產品差別顯著容易辨別,可以不再對物品進行標識;凡是不符合以上標識要求的原料,由采購部負責標識達到要求;倉庫使用分區(qū)域、貼產品標簽等方式對不同品種、型號、規(guī)格的材料進行標識。

原料的測量、驗證狀態(tài)的標識:原料在未檢驗之前不作任何標識,檢驗后合格入庫,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區(qū)內并做好退貨或者交換良品的工作準備。

c.在制品的標識

產品屬性:如在加工過程中產品本身無法識別而又要轉到下工序時,應對產品進行標識,由生產車間掛貼《質量隨行卡》。 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未進行規(guī)定的監(jiān)視和測量之前不作任何標識。監(jiān)視和測量之后合格品由質檢人員在《巡檢記錄表》簽名,做好標識;不合格品由檢驗人員簽字,放置在“不合格品”區(qū)內。

d.成品的標識:未經過成品檢驗的產品由生產車間掛帖《質量隨行卡》。檢驗后所有合格的成品必須在《質量隨行卡》上由檢驗人員簽名,在《質量隨行卡》上必須注明: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執(zhí)行標準、生產日期等;檢驗后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區(qū)內,由技術品管部進行跟蹤。

e.交付產品應保持合格成品的標識,《質量隨行卡》上要有檢驗員的簽名。

f.標識的保持管理

產品的標識不能因搬運、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因素而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產品在未出廠前,各有關職能部門及人員必須對所用的各種標識認真保護,以防止誤用產品或者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發(fā)現標識不清或無狀態(tài)標識的產品立即向標識的責任部門或技術品管部報告,產品暫停流轉,直到重新正確標識后方能流轉。

質檢部負責對產品監(jiān)視和測量狀態(tài)的標識進行管理,各有關職能部門應按照有關程序的規(guī)定作好標識,無狀態(tài)標識的產品不得使用、轉序或出廠。

各有關職能部門對標識用標簽、標識牌,應由專人保管,不得隨意放置。

g.可追溯性:產品的追溯要求追溯產品的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客戶名稱、生產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關作業(yè)人員的工作質量,因此所有出廠的產品必須在《質量隨行卡》注明相關信息。

六)售后服務制度

1、范圍

本制度適用所有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售后服務由銷售部負責。所售產品由銷售部負責派員服務。

1)實施或監(jiān)督所供貨物的現場使用運行。 2)為所供貨物提供詳細的使用手冊。

3)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維修,保證期為合同貨物最終驗收后的12個月(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4)產品交付后及時對操作者進行專門的培訓,直到掌握為止。

2、服務響應

1)本市:接到客戶的要求24-48小時內到達現場,如小問題當時解決,如遇不能現場解決,應向客戶說明清楚。 2)外省市: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給出響應,安排技術人員在一周內趕赴現場。

3)由廠家承諾條款,也應積極協(xié)助用戶盡快解決問題。

3、售后服務

1)產品使用后技術人員要定期走訪用戶進行技術指導,收集顧客反饋意見,及時處理顧客投訴。

2)根據產品銷售情況,不定期舉辦各種培訓班,進行技術交流,幫助解答用戶所提出的操作、技術問題。

4、不良事件處理

1)詳細了解用戶的操作過程和使用情況,及時向經理、進貨人員工程師報告,如是產品本身問題,保修期內由供貨人員與用戶聯系解決。

2)如發(fā)生嚴重不良事件,企業(yè)應通知用戶立即停止使用,并書面報告經理出面與廠家聯系。

5、完善服務

1)銷售部門應首先做好《產品銷售記錄》、《產品質量跟蹤記錄表》,并及時填寫《顧客滿意度調查表》積極進行質量跟蹤,所有售出貨物應做到有據可查。

2)所有本企業(yè)生產的產品,應做到包退、包換。對所有本企業(yè)經銷的產品,若顧客提出質量爭議的,銷售部門應積極與供應商聯系,給顧客一個滿意的答復。

第8篇 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責任目標獎罰制度-范本

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責任目標獎罰制度

一、獎金發(fā)放

⒈完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對該股長、中隊長、室主任每人獎勵元,本股、中隊、室副職每人獎勵元,本股、中隊、室其他同志每人獎勵元。

⒉超額完成預算指標的,超額部分按照返還。股長、室主任、中隊長,為費用,為其他人員的獎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長、室主任、隊長自主分配。cnfla版權所有!

⒊全年請假累計超過天的(不含外出學習、培訓),取消全年獎金。

二、中心室主任競聘及其他人員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原則上不再參加明年的中層崗位競聘,單位直接與其簽定續(xù)聘合同;完不成預算指標的,與一般同志平等地參加競聘,局黨組擇優(yōu)錄用;必要時,黨組進行個別調整。

凡是在技術崗位工作的中層人員,兩年內應取得技術資格證書。在中心全體人員的聘用中,黨組優(yōu)先聘用具有技術資格證書的同志。

三、干部提拔任用完不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市局對副科級干部任用對象考核時,局黨組不推薦。

四、評先評優(yōu)

完不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年底評先評優(yōu)時,股、室、中隊全體人員不能被評為先進或優(yōu)秀。全年請假累計超過天的(不含外出學習、培訓),不能被評為先進或優(yōu)秀。

五、公務員管理

依照《公務員法》規(guī)定,對公務員采取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定期cnfla版權所有!考核為一年考核一次,平時考核作為定期考核的基礎??己朔植环Q職、稱職兩個等級。

六、局機關各股室業(yè)務目標任務

⒈根據市局的考核標準,凡是年底在市局綜合考核中達不到全市系統(tǒng)前三名的,無論任何原因,股室全體人員扣發(fā)獎金。

⒉由于稽查隊、檢測中心原因造成相關業(yè)務股室個以上項目(含個)扣分的,對稽查隊、檢測中心從費用中扣除元作為罰款,每多一個扣分項目罰款元。

七、罰項

局機關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預算指標的,視具體情況給予股長、副股長—元罰款。

稽查隊、檢測中心要結合實際對完不成預算指標的中隊、室采取一定的處罰措施,原則上罰款幅度不超過獎勵幅度。

第9篇 地測技術資料質量責任人工作制度

一、地質測量的每一項工作必須按照各專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以源頭上保證技術資料的準確和可靠性。

二、地質測量內業(yè)工作人員嚴格按照《規(guī)程》進行,組長及分管科長嚴格把關,每完成一項工作必須有本人及審核和科長的簽字。

三、測量資料的計算必須由二人對算,完畢后進行對比,如若發(fā)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予以更正。

四、各專業(yè)原始記錄均不得涂改,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以便于使用和查找原因。

五、各種以帳、報表必須及時填報,由審核及科長簽字后存檔或報出。

六、繪圖員必須按實例數據繪制圖,完工后由審核把關,科長簽字后方可使用。

七、在“三書”編制過程中,必須系統(tǒng)收信有關資料,確?!叭龝钡恼鎸嵭院蜏蚀_性。

八、罰則:1、對于任意涂改技術資料者,一經查處,調離原工作崗位,并由礦追查處理。2、審核把關不嚴,出現技術事故者給予行政降級處分。3、科領導不履行其職責,導致發(fā)生重大技術事故者由礦追查處理。

第10篇 原料、成品質量責任制度

一、廠長

1、 制定本廠質量目標和質量方針,確保之間是獨立行使其職能。

2、 檢查、督導各崗位執(zhí)行質量目標和方針的情況,協(xié)調各崗位之間的關系。

3、 視各崗位執(zhí)行質量工作制度的情況進行獎懲。

4、 主管生產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問題。

二、安全技術廠長

1、 組織質量專題會議和供貨商評定會議,接待客戶來訪。

2、 檢查質檢室執(zhí)行“標準、規(guī)則”的狀況。

3、 解決車間提出的技術質量問題。

三、經營廠長

1、 檢查供貨商的資質,主要原料必須有對方的產品質量報告單,其中鋅粉需經質檢室檢驗合格方可進貨。

2、 出口產品應經商檢局批準或廠質檢室出據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單方可發(fā)貨。

3、 內銷產品與出口產品質量相同。

四、質檢室

1、 嚴格按“標準”要求進行操作,確保檢驗結果的公平、公正,不受各種干擾。

2、 嚴格執(zhí)行“質量手冊”重的各項規(guī)定。

五、生產車間

1、 嚴格執(zhí)行各工序操作規(guī)程。

2、 嚴格按質檢經中控分析給出的數量添加輔料。

3、 凡出現不合格品需當日解決,并經質檢室確認。

4、 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六、倉庫

1、 未經主管廠長同意的原料不準入庫。

2、 未接到車間與質檢室的通知,成品不準入庫。

3、 未經主管廠長同意的成品不得出庫。

第11篇 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制度

項目總工程師的質量責任制度

1、對本項目施工的工程質量承擔第一技術責任。

2、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本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技術質量交底,協(xié)助項目經理抓好全面質量管理。

4、負責加強對外包隊伍的技術質量管理。

5、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嚴格按國家規(guī)范、設計圖紙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6、負責一般質量問題的調查處理并報公司批準。

7、參加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

8、負責本項目人員的質量意識教育和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培訓工作。

9、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并督促會議所提質量問題的落實。

第12篇 項目資料員質量責任制度

項目資料員質量責任制度

1、負責接收外部發(fā)送的各種圖紙、文件等資料,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2、負責發(fā)放本項目部對外發(fā)送的各種圖紙、文件等資料,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3、規(guī)范工程項目施工期間的各類文件資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4、負責管理好有關工程技術資料的歸檔保存。

第13篇 企業(yè)質量責任制制度

企業(yè)質量責任制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guī)范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絕職責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嚴、處罰不準確等現象的發(fā)生,從而達到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全體正式職工和臨時工。

3、考核辦法

質量部和/或公司決策層授權考核人員根據違規(guī)行為的情況、性質、對產品影響程度,對顧客的影響程度以及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時的主客觀原因,把違規(guī)處罰程度分為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六個等級。500元以上處罰由質量部報總經理辦公室審定,總經理批準,以專題通報公布。

4、具體內容

4.1 技術中心

4.1.1 產品設計室

a) 在產品設計中,由于結構、尺寸、技術參數等不合理,造成產品質量不可靠,滿足不了顧客的要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 對于新產品試制、設計技術人員要跟蹤到車間,負責驗證可靠性。如果在投放顧客50臺(套)內,滿足不了顧客要求,技術人員負有跟蹤、驗證責任,對責任者要分別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c) 為滿足顧客對產品質量改進的要求,產品設計室必須及時補充、修改有關技術標準、圖紙、資料等。若因補充、修改不及時,影響產品質量或使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每出現一次,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d) 在對產品回用審批程序中,產品設計室對超出標準的數據內容,有權決定使用,但對其質量影響負責,若因審批不慎重,不正確而發(fā)生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e) 對在生產現場中出現的設計問題,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復,提出處理方案,若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發(fā)生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200元或300元以上處罰。

f) 在結構樹編制過程中,若出現錯誤,對產品質量造成影響,給予100元處罰。

4.1.2 工藝室

a) 產品的工藝、工裝、輔具等必須能滿足產品的質量要求,若因設計失誤造成生產加工裝配等環(huán)節(jié)中,使產品質量出現不合格,每發(fā)生一例,對責任者要分別給予100元處罰。

b) 工藝必須對主要的加工、操作、包裝等指導到位。若因漏缺工藝規(guī)定,出現產品質量損失,每發(fā)生一起,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c) 車間工藝員要嚴格監(jiān)督工藝執(zhí)行情況,若有明確工藝規(guī)定,長期不執(zhí)行而得不到糾正,每發(fā)生一例,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d) 工藝管理人員應經常對車間工藝裝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車間提出的技術問題,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復,特殊情況三天內提出處理方案。若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發(fā)生質量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對責任者給予200元或300元處罰。

e) 在編制各類工藝規(guī)程和技術標準中,必須編入相應的檢驗規(guī)程和檢驗標準,若因漏、缺檢驗規(guī)定,出現無章可循或發(fā)生質量損失,每發(fā)生一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或200元處罰。

4.1.3檢測實驗室

a) 計量員要按周期,對通用檢具進行檢定,保證計量準確、可靠,并要及時修理失準通用檢具;若出現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檢,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若出現因計量失誤造成產品質量事故,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 計量員要保證在用計量設備、儀器的完好。每年接受縣、市技術監(jiān)督局的檢定,出現不合格,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若因責任心不夠,出現影響生產、檢驗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c) 要管理好計量標準、檔案、資料、臺帳、原始記錄等。通用檢具要求總帳、分帳、卡物相符,總帳不得變更,設備、儀器要求帳物相符。若出現上述規(guī)定中的管理混亂,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造成損失,按損失價值的30%賠償。

d) 化驗、金相檢驗員要嚴格按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分析。若出現錯檢,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造成損失,按損失的30%給予賠償。

e) 化驗、金相檢驗員要努力為一線服務,在接到報檢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檢驗結果,若責任心不夠影響生產,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f) 化驗、金相檢驗員要管理好原始記錄和存樣,以備復查。若出現一次記錄,存檔混亂、遺失,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g) 計量、化驗、金相人員,要管理好自己所用的材料。對于試劑、藥品、配件、器具的使用,要提前兩個月報出需用計劃。若因計劃不夠,造成影響檢驗,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1.4 標準化資料室

a) 對新產品的產品圖紙,工藝圖紙要及時進行標準化審查,若因審查不仔細或延誤時間,造成影響的,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 試制和成熟產品的工藝、工模夾具圖紙以及技術更改通知單等,發(fā)放要及時,若因發(fā)放不及時或錯、漏發(fā),造成影響的,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30%賠償。

c) 要做好公司產品標準、驗收標準、產品說明書、包裝標準等資料的保密工作,若因管理不當,造成泄密的,對責任者給予500元以上處罰。

d) 要妥善管理圖書、期刊等資料,若有遺失或損壞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1.5 其他人員

a) 技術中心內部日常管理,對外協(xié)調聯系人員要搞好中心辦公室衛(wèi)生、會議組織、績效考核等事務性工作,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者100元以上處罰。

b) 網絡管理人員要妥善管理微機信息庫資料,進行分類備份;防止網絡出現故障,并要有防錯措施。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者100元以上處罰。

c) 新產品試裝人員要及時將試裝情況反饋產品設計人員,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者100元以上處罰。

4.2 質量部

a) 秉公執(zhí)章、嚴肅認真、作風正派、辦事公正是質管人員的職業(yè)道德。違背上述職業(yè)規(guī)范的行為,一次給予責任者300元以上處罰。

b) 質管員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檢驗標準及各種檢驗指導書,如有擅自違背標準或違背檢驗程序的行為,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c) 質管員要有高度責任感,不出差錯,若沒有盡到驗證責任,發(fā)生質量問題,無論問題發(fā)生在加工、裝配工序,還是發(fā)生在用戶,只要從數量上達到5%,或者從數量上不足5%但直接損失超過千元

,均屬于錯檢、漏檢事故,經濟損失千元以下的給予責任者200元級以下處罰。經濟損失千元以者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d) 驗證工作要做到準確、及時,工序檢驗隨時檢查,在報檢三日內要出具檢驗結果,若因檢驗不及時影響生產或因檢驗不及時出現不合格,給予責任者100元處罰。

e) 質管人員要做好檢驗狀態(tài)標識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本轄區(qū)檢驗的合格、待檢、檢后待處理、不合格要及時督促操作工做好標記和隔離,并做好質量跟蹤、負責到底,若因質量責任心不夠,出現上述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f) 對于首批供貨的外協(xié)外購件,驗證時必須得到分承包方的isir(樣件檢驗)報告,確保質量審核可靠。違反上述規(guī)定,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g) 外檢員要對責任內的配套廠,做好每批次驗證產品的標記記錄,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上述規(guī)定管理混亂,造成質量責任無法追溯情況,對責任給予200元處罰。

h) 質管人員要嚴格做好抽查記錄,使質量憑證能夠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若出現沒有記錄、沒有歸檔、沒有保管,沒有保管到期限等情況,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i) 質量部要對責任內的配套廠建立質量檔案、記錄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況、不合格情況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質量信息反饋記錄,缺少一個廠商的質量檔案,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 物資采購部

4.3.1 采購物資必須堅持定點采購的審批原則,未經審批亂采購,對于責任者給予處罰;未經審批亂采購,造成損失,按損失價值的30%給予處罰。

4.3.2 采購員采購物資,凡是用于重型橋、懸架橋等產品上的,必須及時報檢。對于不報檢者,一次給予200元處法,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的30%給予處罰。進貨物資進公司后,必須在四小時內報檢,生產急需立即報檢,對于首批供貨的廠家、品種須向質量部說明;報檢時要求準確定明廠商、名稱、型號、數量。若因報檢不及時、不準確,出現混亂引起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3.3 對于報檢物資,辦理財務入帳時,必須依憑配套件報驗單。對弄虛作假者,一次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3.4 采購物資進公司,必須具備質量證明,如合格證或相應的檢驗資料(檢驗單、材質單、探傷單等)。

4.3.5 對于外協(xié)、外購不合格產品,本市區(qū)的要在30天內退出庫房。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3.6 物資采購人員對于配套件的技術修改通知要及時送達配套廠商。本市區(qū)內的要在三日內送達;本市區(qū)外的要求在七日內送達,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3.7 對于有明確材質要求的外購件,如有特殊情況,配套廠要改用材料,物資采購部必須事先向技術部門提出代用材料申請。不經申請審批,采購代用材料配套件,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8 配套件經檢驗不合格,由于生產急需用件,需修復后使用,須向質量部提出書面回用申請。由質管員填報不合格項次情況,質量部部長簽字,然后由申請部門提請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對于不執(zhí)行審批回用程序,每出一次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9 在檢驗過程和生產過程中,發(fā)現并退回倉庫的個別外協(xié)外購件不合格品,責任部門要及時退回配套廠。要求每季度清理一次,若出現超季度存放,沒有向配套廠退換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3.10 采購部門有責任向服務組提供必須的三包備件。對于服務組提出的三包備件計劃,最多30天內要提供備件。達不到上述要求,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11 進貨物資在顧客中出現質量問題,我方決定要求配套廠前往顧客三包服務時,采購部門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指定配套廠執(zhí)行我方決定。沒有完成上述要求,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4.3.12 采購部門要建立配套廠商的檔案,存有供貨能力綜合調查表、合格分承包方名單、配套件采購(定做)合同等,(質量保證協(xié)議書由質量部存檔、零部件采購技術協(xié)議由標準化資料室存檔,服務協(xié)議由營銷公司服務組存檔。)缺少一個廠商的檔案,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3.13 采購部門應有重要進貨物資的使用質量信息反饋記錄和統(tǒng)計分析資料,缺少一個廠商的記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4 營銷公司

4.4.1 營銷公司對于銷售計劃,必須明確用戶的技術、質量要求。如果因要求不明確,出現生產產品滿足不了顧客,造成損失,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并承擔損失額的30%的賠償責任。

4.4.2 雨雪天發(fā)車橋,運輸必須有防雨雪措施,否則營銷公司拒絕發(fā)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4.3 營銷公司要建立發(fā)車橋的臺帳,記錄每批發(fā)出廠家、數量、型號、生產日期。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4.4 售后服務人員對責任范圍內的質量問題要積極、及時搞好服務。若因服務工作不主動、不及時,受到顧客投訴,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的處罰。

4.4.5 售后服務人員要及時反饋質量信息,對于重要的質量問題,要完整反饋以下內容;生產日期、左右位置、零部件特征、比例、原因分析、工位號等。如果反饋信息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而影響公司處理質量問題,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4.6 售后服務人員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虛作假,夸大質量問題,給公司造成混亂,一經查實,對責任者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倉庫

4.5.1 自制半成品件、成品件及外協(xié)外購件,必須堅持憑檢驗合格單入庫的原則,沒有檢驗合格單堅決不得投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2 入庫產品,因需要改型、改制、返修出庫的,如果重新返回倉庫,必須依憑檢驗合格單。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3 嚴格執(zhí)行不合格品隔離制度,不合格品在退出倉庫前,必須掛牌提示,提示牌應標明名稱、型號、數量、廠商、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5.4 入庫合格產品,因在加工、裝配或者顧客中發(fā)現質量問題,質量部書面報有關部門,進行善后處理和追究有關責任。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300元以上處罰。

4.5.5 庫內物資應定期保養(yǎng),擺放整齊,以保證不銹蝕、不霉變、不損壞。違反上述規(guī)定,出現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50元以上處罰。

4.5.6 庫內物資應嚴格執(zhí)行“分批存放”、“先

進先出”的投放原則,特別是橡膠件,避免貨物超期積壓造成質量隱患。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7 對于軸承、齒輪、扭桿等配對件,必須十分嚴格按投放一個批量保持一個廠商的原則,并要向車間領料員說明,防止混裝造成質量問題。如果出現庫存件一個廠商不夠一個批量,必須通知物資采購部和質量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5.8 倉庫保管員投發(fā)料中,出現規(guī)格、型號的錯誤,以及不合格的混入,均屬錯發(fā)、混發(fā)。出現上述問題,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在加工、裝配中發(fā)現的個別不合格品(應有標識),經責任質管員出具檢驗證明的,保管員應予以退換,將其存入不合格品區(qū)。并通過生產部門或外協(xié)購部門及時處理。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9 為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外協(xié)外購件投發(fā)必須建立原始記錄,即記錄每批次投發(fā)料的產品廠商,以備查證。因沒有記錄,造成混亂或損失的,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10 保管員要妥善保管檢驗單等質量原始憑證,保管期三年,以備查證。保管不善,無據可查,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5.11 成品庫內車橋要妥善保管,防止磕碰損壞和銹蝕,如果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起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4.5.12 車橋成品必須憑檢驗單入庫,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車橋出入庫時要輕抬輕放,倉庫保管員對野蠻裝卸行為要堅決制止,若視而不見,對責任者給予50元以上處罰。

4.6 制造部

4.6.1 要依照工藝路線和工藝條件進行生產作業(yè)計劃和組織,未經技術部門批準,在不具備工藝路線和工藝條件下組織生產,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造成質量事故,按損失額的30%賠償。

4.6.2 搞好現場質量,工位器具、物料擺放有序,是質量保證的需要,由于現場質量不善,出現質量問題,除追究生產車間的責任外,對生產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的處罰。

4.6.3 要保證工裝、模具完好,使工裝、模具能夠滿足產品的質量要求。出現問題要及時進行修正。如因工裝、模具出現質量問題,并得不到及時修正,對責任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6.4 要管理監(jiān)督文明生產,堅決制止“野蠻加工、野蠻裝配、野蠻轉序、野蠻裝卸”行為,發(fā)生以上行為,除追究責任者外,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6.5 從倉庫向車間轉序,必須準確,如果沒有經過保管員認證,發(fā)生物料錯誤,如型號不對等,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的30%賠償。

4.6.6 車間之間的轉序必須準確,如果沒有經保管員認證,發(fā)生物料錯誤或者未完工檢驗,如型號不對,或缺序或沒檢驗,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額的30%賠償。

4.7 生產車間

4.7.1 車間操作者必須嚴格按工藝進行加工、裝配,不準偷工減序,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7.2 操作者要嚴格執(zhí)行自檢步驟,防止不合格品生產,由于自己漏檢、錯檢,發(fā)生嚴重失職,造成不合格品,超出額定數額,責任者要賠償材料損失、工時損失、其它間接損失總額的50%。

4.7.3 操作者要文明生產,嚴禁野蠻操作。工件在加工、裝配、轉序過程中輕拿輕放、擺放有序、避免磕碰。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人次給予50元以上處罰;造成工件損失,責任者要100%承擔。

4.7.4 下道工序應對上道工序產品的質量進行必要的檢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損失,若未經檢查或發(fā)現問題仍流入下道工序,發(fā)生質量問題,本操作工序負有連帶責任,同時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的處罰。

4.7.5 操作者在加工、裝配中,發(fā)現原材料或外協(xié)件存在質量問題,操作工應負有連帶責任,同時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7.6 操作者在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動報告,交由質管員進行處置。若對本崗位產生的不合格品故意進行混入、隱藏等,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的處罰。

4.7.7 操作者對后面工序提出的質量反饋,要積極作出反應,認真進行服務和改進,如果不能對自己的工作質量負責,推脫、拖延等,對責任者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4.7.8 操作者要堅決防止重復質量問題的出現,對于本崗位曾經出現過或質管員已指出的質量問題,要堅決杜絕。若發(fā)生此類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加倍處罰。

4.7.9 操作者要認真接受工藝員、質管員的指導和檢查,不得有歪曲、刁難行為,對于有不同意見,可報告主管部門領導解決。若對工藝員、質管員有打罵行為,除給予100元以上處罰外,給予下崗處理。

4.7.10 操作者領用的計量器具,要按周期接受計量室的檢定。若在接到檢定通知十日內不送檢,按拒檢處理,對責任者給予50元處罰。

4.7.11 各車間要健全質量原始記錄。對于主要的加工、裝配工序,必須有操作者的工位號;并要求每日有各崗位的操作記錄。若出現質量問題,車間落實不到操作者,對車間管理者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4.7.12 總裝車間工段長要及時、準確記錄《總成試車記錄》,使產品質量有追溯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不嚴,造成質量責任無法追溯情況,對工段長給予200元處罰。

4.7.13 在對各生產車間的工藝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時,對末位車間主任給予50元處罰。

4.8 其它部門

4.8.1 其它部門人員質量責任按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規(guī)者處罰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8.2 各部門的第一負責人為質量第一責任者,按其負責部門的質量違規(guī)行為處罰,其領導責任,報請總經理追究。

第14篇 地測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分析制度

(1)工程質量事故的界定:

凡因違反技術規(guī)程而出現的影響工程施工的行為均屬工程質量事故。

(2)事故分析的時間程序:

出現事故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組隊自行分析,并將分析結果及處理意見報地測部門;較大事故由部門組織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分析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責任者介紹事故經過及后果,其他同志按有關規(guī)程對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進行分析,并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拿出整改措施。

(3)事故分析的內容:

主要分析事故產生的過程及結果,事故的原因、性質、事故的責任者(包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事故的教訓等,并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參加事故分析人員范圍:

一般事故由全組隊人員分析、主管部門領導參加,較大事故由部門組織全部門人員分析。

(5)處理辦法:根據出現的工程質量事故通過認真分析,在查清出現事故的原因及性質的前提下,按責任大小進行嚴肅處理。

① 對主要責任者視其后果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理,并進行脫產培訓。

② 根據層次管理的原則,根據每次出現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酌情追究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③ 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第15篇 工程監(jiān)理安全質量責任制度

為保證工程建設中的安全與質量,規(guī)范監(jiān)理行為,履行工程監(jiān)理合同,提高監(jiān)理服務水平,督促承建商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與質量管理,齊抓共創(chuàng)文明施工,嚴防人身傷亡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和工程質量事故的發(fā)生為宗旨,特制訂此責任制度。

(一)安全:

1、 監(jiān)理部負責本部門所監(jiān)理的工程安全與質量,日常對各項目的施工現場安全與質量、文明施工進行檢查。

2、 項目總監(jiān)負責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安全與質量文明施工措施。

3、 項目總監(jiān)審核承建商是否已申請安全監(jiān)督。

4、 項目總監(jiān)組織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承建商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

(1) 臨時設施的安全。

(2) 施工用電的安全。

(3) 施工機械的安全。

(4) 高空作業(yè)的安全。

5、 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和現場監(jiān)理員日常巡查工地人員的安全情況包括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6、 項目總監(jiān)定期組織工地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 質量:

1、 嚴格執(zhí)行工程質量強制性條文和施工規(guī)范。

2、 督促和檢查承建商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3、 審查承建商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類施工方案。

4、 對進場材料實行報批手續(xù),不合格材料一律禁止進場和使用,實行原材料質量控制和檢驗制度。

5、 在工程實體質量形成過程中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對工程質量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jiān)督檢查和控制。

6、 重點控制影響工序質量的五大因素(人、機、料、法、環(huán))在工序施工過程中,采取巡視檢查、旁站監(jiān)督、組織工序檢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7、 對工程質量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過,不查清事故責任人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

8、 項目總監(jiān)定期組織現場例會,解決本工程存在的安全與質量等方面的問題。必要時報業(yè)主停工整改。

9、 做好工程項目主體與竣工的驗收工作,協(xié)助業(yè)主做好工程備案工作。

三、 安全與質量目標:

1 重傷和死亡事故為零。

2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平均分值85分以上。

3工序質量合格率為100%。

4工程一次驗收達到規(guī)范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

本公司定期對監(jiān)理部的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與本公司年度考核相結合對違反以下安全與質量規(guī)定的,將按本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警告、罰款、待崗處理:

1應旁站的未旁站:

2未按正常程序進行安全質量檢查。

3將不合格材料視為合格材料簽認的。

4上道工序不合格同意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5出現安全質量隱患未指出和要求承建商整改的。

6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未及時上報的。

質量責任制度匯編15篇

質量責任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生產責任:明確了生產部門對產品質量的直接責任,確保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預設標準。2. 檢驗責任:質檢部門需承擔起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證的責任,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3. 設計責任:設計團隊應對產品設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負責,以保證產品的功能和用戶安全。 4.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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