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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施工現(xiàn)場塔吊的安全使用,確保工程進度時,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它涵蓋了設備選型、安裝驗收、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選型與購置:規(guī)定塔吊型號應符合工程需求,購買時需檢查設備合格證、制造商資質等。
2. 安裝與驗收:明確安裝流程,規(guī)定驗收標準,確保塔吊安裝穩(wěn)固、安全。
3.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包括啟動、運行、停止等步驟,強調操作員資格認證。
4. 維護保養(yǎng):設定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周期,確保設備良好運轉。
5. 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xiàn)的故障或事故進行有效應對。
6. 培訓與教育: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7. 監(jiān)督與考核:建立監(jiān)督機制,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和考核。
重要性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一方面,它能預防因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降低工程風險;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確保工程進度。良好的管理制度也能提升企業(yè)形象,贏得客戶信任。
方案
1. 設備管理:建立設備檔案,記錄塔吊的購買、安裝、使用、維修全過程,確保可追溯。
2. 操作員管理:實行持證上崗,定期組織操作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技能考核。
3. 現(xiàn)場監(jiān)管: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巡檢,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不合規(guī)行為。
4. 應急演練: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升團隊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5. 制度更新:根據(jù)實際情況和新法規(guī),適時修訂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時效性和適用性。
以上塔吊使用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共同遵守,才能真正發(fā)揮其作用,實現(xiàn)安全、高效施工。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
1、安裝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yè)職責明確,即要堅守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塔機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工作。
2、塔機安裝完后,未經“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后,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塔機性能標牌和安裝驗收標牌,掛于醒目處,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它人員。
4、塔式起重機司機上崗,要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經項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5、塔式起重機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 、會排除故障。
6、檢查現(xiàn)場環(huán)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7、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級保養(yǎng)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
8、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上吊點。在吊運過程中,使吊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許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運過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出掉下,發(fā)生事故。吊運碎散物品,要用網(wǎng)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綁。
10、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為依據(jù)。
11、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yè)。可在6級風以下,風速小于11-13m/s,風的壓力約105pa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于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嚴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揮必須配備對講機。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
13、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guī)定的起重量進行工作,不許超載使用。
14、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嚴禁用于拔拉等類似的作業(yè)。
15、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yè)。
16、工作時嚴禁閑人走近臂架活動范圍之內。
17、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數(shù)值,電氣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調整數(shù)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
18、有兩臺塔吊在同一現(xiàn)場工作時,要根據(jù)工程特點,注意相互之間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標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與建筑物碰撞。施工現(xiàn)場設置一個塔吊指揮,負責協(xié)調指揮各臺塔吊吊運材料。
19、塔機作業(yè)完畢后,回轉機構松閘,升起吊鉤,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處。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時收集當?shù)氐臍庀笮畔?。如遇臺風天氣,停止塔吊作業(yè),將塔吊臂轉至與臺風吹來的方向一致,并將吊鉤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連接,防止臺風吹動塔吊臂自由轉動。
21、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小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中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時維修之外還應對各機構的制動器、變速箱、減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對鋼絲繩要檢查斷絲及松股現(xiàn)象,各螺栓的松緊程度及各機構的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3、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遇到電動機過熱現(xiàn)象要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運行。
2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2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關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26、每年測量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于4歐姆。
第2篇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專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制定日起開始實施執(zhí)行。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方針
認真貫徹積極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責任重于泰山,制定預案首先以自救為主、求救為輔,統(tǒng)一指揮,分工負責;優(yōu)先保護人和優(yōu)先保護大多數(shù)人,優(yōu)先保護貴重財物。杜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落實分工負責責任人的具體職責,創(chuàng)建提高文明建筑隊伍的整體素質,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到實處。
二、工程概況
三、可能發(fā)生事故的缺點和影響
1、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由專職指揮持證上崗。
2、起重臂和吊起的生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3、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4、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體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
5、多孔板、積灰斗、手推反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6、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放堆整齊。
7、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8、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體不準吊。
9、多機作業(yè),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于三公尺。
10、六級以上強風時不準吊。
11、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12、無市發(fā)塔吊準用證的不準使用。
13、夜間作業(yè)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14、工作前應按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使用前的檢查,有故障應立即停用。
15、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懸掛在空中。
16、遇有臺風警報,應將起重機用四根纜風繩拉住塔身上部。
17、塔吊應按保養(yǎng)規(guī)定進行及時的保養(yǎng)。
第3篇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辦法
1、安裝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yè)職責明確,即要堅守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塔機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工作。
2、塔機安裝完后,未經“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后,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塔機性能標牌和安裝驗收標牌,掛于醒目處,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它人員。
4、塔式起重機司機上崗,要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經項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5、塔式起重機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 、會排除故障。
6、檢查現(xiàn)場環(huán)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7、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級保養(yǎng)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
8、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上吊點。在吊運過程中,使吊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許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運過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出掉下,發(fā)生事故。吊運碎散物品,要用網(wǎng)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綁。
10、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為依據(jù)。
11、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yè)。可在6級風以下,風速小于11-13m/s,風的壓力約105pa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于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嚴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揮必須配備對講機。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
13、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guī)定的起重量進行工作,不許超載使用。
14、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嚴禁用于拔拉等類似的作業(yè)。
15、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yè)。
16、工作時嚴禁閑人走近臂架活動范圍之內。
17、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數(shù)值,電氣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調整數(shù)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
18、有兩臺塔吊在同一現(xiàn)場工作時,要根據(jù)工程特點,注意相互之間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標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與建筑物碰撞。施工現(xiàn)場設置一個塔吊指揮,負責協(xié)調指揮各臺塔吊吊運材料。
19、塔機作業(yè)完畢后,回轉機構松閘,升起吊鉤,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處。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時收集當?shù)氐臍庀笮畔?。如遇臺風天氣,停止塔吊作業(yè),將塔吊臂轉至與臺風吹來的方向一致,并將吊鉤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連接,防止臺風吹動塔吊臂自由轉動。
21、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小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中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時維修之外還應對各機構的制動器、變速箱、減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對鋼絲繩要檢查斷絲及松股現(xiàn)象,各螺栓的松緊程度及各機構的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3、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遇到電動機過熱現(xiàn)象要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運行。
2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2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關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26、每年測量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于4歐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