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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場管理制度是一種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運作的重要工具,旨在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工作安全,優(yōu)化資源配置。它涵蓋了工作流程、人員管理、設備維護、質量控制等多個方面,旨在確保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有序進行。
包括哪些方面
1. 工作流程管理:定義各分場的工作職責,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確保每個步驟都有明確的執(zhí)行者和監(jiān)督者。
2. 人員配置與培訓:合理分配人力資源,定期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提升員工的專業(yè)能力和安全意識。
3. 設備管理: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計劃,確保設備良好運行,預防故障發(fā)生。
4. 質量監(jiān)控:設立質量標準,實施質量檢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
5. 環(huán)境與安全管理: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6. 信息溝通與報告:建立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及時反饋生產進度和異常情況。
重要性
分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提高效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責任劃分可以減少混亂,提高生產效率。 - 保證質量:嚴格的質控措施能確保產品品質,增強客戶滿意度。 - 降低風險:良好的設備管理和安全制度可以減少設備故障和安全事故,保障員工安全。 - 優(yōu)化資源:合理的人力和設備配置能有效利用資源,降低成本。 - 促進協(xié)作:清晰的信息溝通渠道有助于團隊協(xié)作,提升整體運營效果。
方案
1. 制度建設:根據各分場特點,制定針對性的管理制度,確保其全面性和實用性。
2. 培訓實施:定期舉辦培訓活動,強化員工對制度的理解和執(zhí)行能力。
3. 監(jiān)督與評估:設置考核機制,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效果,對不足之處進行調整優(yōu)化。
4. 反饋與改進: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持續(xù)改進管理制度,使之更加適應生產實際。
5. 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預案,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fā)情況,保障生產的連續(xù)性。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分場管理制度將逐步完善,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撐。
分場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的職責、管理理內容和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生產的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
《事故調查規(guī)程》
《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規(guī)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況調查、統(tǒng)計報告制度》。
3 職責
分場安全辦公室是煤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調查、統(tǒng)計和以分場名義向上報告的歸口管理辦公室。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概述
4.1.1本制度中各相關內容分別適用于燃運分場30萬千瓦機組和5萬千瓦機組的煤場安全管理工作。
4.1.2 300mw機組煤場作業(yè)機械有斗輪堆取料機、推煤機、裝載機;50mw機組煤場作業(yè)機械有推煤機、龍門抓煤機。
4.1.3 300mw機組煤場人工作業(yè)主要為清理煤場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車進煤人工卸車作業(yè);50mw機組煤場人工作業(yè)主要為煤場捅煤篦子作業(yè)及清掃火車余煤作業(yè)。
4.1.4本制度中煤場人工作業(yè)中不包含卸煤作業(yè)的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此部分內容在《卸煤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匯編)》中詳細規(guī)定。
4.2儲煤場
4.2.1煤場存,取煤應本著燒舊存新的原則,及時清理邊緣地區(qū)和底層存煤,防止燃煤長期堆放造成熱量損失和自燃現象發(fā)生。
4.2.2對進廠煤應及時接卸,并按規(guī)定分區(qū)堆放。300mw機組啟動鍋爐燃煤及燃燒后的爐灰必須堆放到指定地點,單獨存放。
4.2.3 300mw機組煤場存煤時,應分層堆放,堆垛成型,煤堆四周要留出寬3米以上的通道,便于煤場機械作業(yè)及發(fā)生自燃時及時處理;50mw機組煤場存煤時,應存入空位,推煤機應及時推堆運出。嚴禁在#1、#2篦子上存煤。
4.2.4儲煤場應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溝和消防設備,消防車輛的通道應暢通。
4.2.5從煤堆里取煤時,應隨時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邊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傷人。在工作中如發(fā)現有形成陡坡的可能。應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對已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禁止從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4.2.6煤場應進行測溫和降溫工作。
4.2.6.1針對300mw機組設計煤種長焰煤易自燃的特點,煤場專管人員應根據煤場具體狀況,在煤堆底部0.5米以上合理布置測溫點,使用煤場測溫儀測溫,插入深度為距煤堆表面0.4米以上。當溫度超過60度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降溫防止煤堆發(fā)生自燃。
4.2.6.2 50mw機組燃用煤為貧瘦煤,煤場專管人員應根據配燒長焰煤等實際生產情況,對煤場存煤進行測溫和降溫工作。
4.2.7每日設專人對煤場進行檢查,發(fā)現煤堆自燃,應采取掏出撒開,壓實隔絕煤堆或灑水滅火降溫,取用等措施予以處理。
4.2.8做好煤場防汛工作。雨季到來之前,提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備足防汛用品,設置擋煤墻,且煤場防洪排水系統(tǒng)必須暢通無阻。加強煤場巡查,如果煤堆發(fā)生煤流等現象,應及時處理以防造成燃煤損失。
4.2.9煤場噴灑水系統(tǒng)及消防水系統(tǒng)必須完善,經常檢查,能隨時投入使用。
4.2.10嚴禁臨時工在煤場區(qū)域內點火以及在煤堆上挖坑取暖。
4.3堆取料機
4.3.1堆取料機司機必須是經過專業(yè)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人員,其它人員嚴禁操作。
4.3.2堆取料機司機離開司機室時,必須將機內各設備停用,并將控制電源斷開。較長時間離開時,應將司機室門上鎖。
4.3.3堆取料機司機啟動設備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確定附近無人或無妨礙啟動的障礙物時方可啟動。
4.3.4堆取料機取煤作業(yè)時,應注意煤層斷面不得過陡,以防煤堆塌下。
4.3.5堆取料機取煤作業(yè)時,其它人員不得在斗輪機回轉半徑內逗留,也不得
在大于斗輪回轉半徑的部位作業(yè),以防塌方。
4.3.6堆取料機堆料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分場35度起始堆料角度的規(guī)定,確保煤堆底部距軌道的距離冬季不少于4米,夏季不少于5米。嚴禁擅自亂堆。
4.4推煤機、裝載機
4.4.1推煤機、裝載機司機必須是經過專業(yè)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人員,并熟悉設備的規(guī)范、性能、掌握運行規(guī)程。開車時不準與他人說笑閑談,嚴禁開車時抽煙,嚴禁酒后或疲勞開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第2篇 機械分場消防管理制度
1、依據碧電治保[2004]1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機械分場消防職責暨消防管理制度。
2、機械分場安全防火職責
2.1學習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及甘肅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guī)定,負責抓好分場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應抓好安全防火工作。建立建成安全防火責任制。
2.2負責制定、落實本分場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火工作,負責抓好分場職工安全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管理本分場內的重點防火部位及易然易爆物品和材料。
2.3落實好分場與班組、班組與個人的安全防火責任書簽定(本分場安全防火責任書列入年度安全責任承包書與綜合治理承包書),負責對分場設備區(qū)或衛(wèi)生區(qū)內配置的消防滅火器進行清掃、檢查、維護工作,做到在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時能正確完好使用。
2.4負責對電焊班的動火工作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對氧氣、乙炔的隔離存放監(jiān)督工作,抓好工作,生產現場動火安全防范措施。
2.5負責在擴大修工作中各種用油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安全防火工作應做到萬無一失。
2.6參加防火委員會工作會議,接受防火委員會的工作安排,參加安全防火檢查工作,落實整改查出的不安全火險隱患。
3、各班長安全消防職責
3.1學習貫徹、落實好《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及甘肅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落實好企業(yè)防火委員會的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班長為本班第一安全防火責任人。
3.2班長負責制定出適合本班的安全消防制度,并將安全消防責任落實到人、到崗;班長負責組織本班人員學習安全消防常識、法規(guī),參加廠部舉辦的消防知識培訓。
3.3班長經常帶領全班人員管理、維護好本班設備區(qū)或衛(wèi)生區(qū)內配置的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是否正常,出現異常時及時通知治保部。
3.4班長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學習會,并(在安全學習本上)做好會議學習記錄。
3.5班長負責本班組消防安全目標的實現(不發(fā)生火警)。
3.6班長負責用油、用電、動火等材料、設備和工器具的安全防火工作,一旦發(fā)生火警(火災)立即上報廠防火委員會領導(或防火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治保部,聯(lián)系系統(tǒng)電話:620062566258),并迅速組織人員正確、安全撲火、救災。
3.7接受廠防火委員會的安全防火檢查和安全防火工作指導。做好本班安全防火工作,落實整改本班火險(隱患)。
4、義務消防員的范圍及職責
4.1義務消防員的范圍:分場安全員 各班組安全員 應急隊隊員為廠部義務消防隊隊員。
4.2義務消防員的職責
4.2.1學習貫徹、落實好《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及甘肅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guī)定,服從廠防火委員會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指揮。
4.2.2在廠防火委員會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組織下參加本廠和社會的滅火、救災工作。
4.2.3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培訓、學習和消防滅火演練,掌握先進、科學的滅火方法和技能。
4.2.4有義務對工作轄區(qū)的消防器材進行保養(yǎng)、維護工作。
4.2.5有報告火警的義務和為報告火警提供便利條件及責任,并積極參加滅火救災工作。
4.2.6有責任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挪用消防器具的人進行制止,并提出批評指正。
4.2.7在干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完成好義務消防工作任務。
4.3機械分場三級安全防火網責任人系統(tǒng)圖見附件1。
5、機械分場重點防火部位,設備區(qū)或衛(wèi)生區(qū)內配置的消防滅火器進行清掃、檢查、維護工作分工見下表:
序號
重點防火
設備、部位
消防滅火
器責任區(qū)
責任班組
安全防火責任人
備注
1
1f-3f水輪機
水車室門口
水輪機班
班長
中控室下作業(yè)室
2
1f-3f調速器
空壓機房
調速器班
班長
3
1f-3f發(fā)電機
風洞外圍
發(fā)電機班
班長
中控室下作業(yè)室
4
安裝間
電焊班
班長
5
天車、尾水門機
天車、尾水門機
起重班
班長
6
機加工設備
機修車間
機修班
班長
7
機械檢修樓
分場辦
主任
6、各班組要對消防滅火器責任區(qū)內的滅火器進行清掃、檢查、維護工作的安排、檢查情況在班長日志、消防安全學習、工作總結等部有明確的記載、總結。
7、違反規(guī)定者將按照碧電治保[2004]1號文件進行考核。
8、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機械分場。
9、本制度經機械分場2004年3月10 日安全生產會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某礦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管理的職責、管理理內容和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燃運分場煤場安全生產的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
《事故調查規(guī)程》
《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規(guī)程》
《安全管理制度》《不安全情況調查、統(tǒng)計報告制度》。
3 職責
分場安全辦公室是煤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以及不安全事件調查、統(tǒng)計和以分場名義向上報告的歸口管理辦公室。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概述
4.1.1本制度中各相關內容分別適用于燃運分場30萬千瓦機組和5萬千瓦機組的煤場安全管理工作。
4.1.2 300mw機組煤場作業(yè)機械有斗輪堆取料機、推煤機、裝載機;50mw機組煤場作業(yè)機械有推煤機、龍門抓煤機。
4.1.3 300mw機組煤場人工作業(yè)主要為清理煤場燃煤自燃,并有少部分汽車進煤人工卸車作業(yè);50mw機組煤場人工作業(yè)主要為煤場捅煤篦子作業(yè)及清掃火車余煤作業(yè)。
4.1.4本制度中煤場人工作業(yè)中不包含卸煤作業(yè)的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此部分內容在《卸煤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匯編)》中詳細規(guī)定。
4.2儲煤場
4.2.1煤場存,取煤應本著燒舊存新的原則,及時清理邊緣地區(qū)和底層存煤,防止燃煤長期堆放造成熱量損失和自燃現象發(fā)生。
4.2.2對進廠煤應及時接卸,并按規(guī)定分區(qū)堆放。300mw機組啟動鍋爐燃煤及燃燒后的爐灰必須堆放到指定地點,單獨存放。
4.2.3 300mw機組煤場存煤時,應分層堆放,堆垛成型,煤堆四周要留出寬3米以上的通道,便于煤場機械作業(yè)及發(fā)生自燃時及時處理;50mw機組煤場存煤時,應存入空位,推煤機應及時推堆運出。嚴禁在#1、#2篦子上存煤。
4.2.4儲煤場應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溝和消防設備,消防車輛的通道應暢通。
4.2.5從煤堆里取煤時,應隨時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邊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傷人。在工作中如發(fā)現有形成陡坡的可能。應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對已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前,禁止從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4.2.6煤場應進行測溫和降溫工作。
4.2.6.1針對300mw機組設計煤種長焰煤易自燃的特點,煤場專管人員應根據煤場具體狀況,在煤堆底部0.5米以上合理布置測溫點,使用煤場測溫儀測溫,插入深度為距煤堆表面0.4米以上。當溫度超過60度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降溫防止煤堆發(fā)生自燃。
4.2.6.2 50mw機組燃用煤為貧瘦煤,煤場專管人員應根據配燒長焰煤等實際生產情況,對煤場存煤進行測溫和降溫工作。
4.2.7每日設專人對煤場進行檢查,發(fā)現煤堆自燃,應采取掏出撒開,壓實隔絕煤堆或灑水滅火降溫,取用等措施予以處理。
4.2.8做好煤場防汛工作。雨季到來之前,提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備足防汛用品,設置擋煤墻,且煤場防洪排水系統(tǒng)必須暢通無阻。加強煤場巡查,如果煤堆發(fā)生煤流等現象,應及時處理以防造成燃煤損失。
4.2.9煤場噴灑水系統(tǒng)及消防水系統(tǒng)必須完善,經常檢查,能隨時投入使用。
4.2.10嚴禁臨時工在煤場區(qū)域內點火以及在煤堆上挖坑取暖。
4.3堆取料機
4.3.1堆取料機司機必須是經過專業(yè)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人員,其它人員嚴禁操作。
4.3.2堆取料機司機離開司機室時,必須將機內各設備停用,并將控制電源斷開。較長時間離開時,應將司機室門上鎖。
4.3.3堆取料機司機啟動設備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確定附近無人或無妨礙啟動的障礙物時方可啟動。
4.3.4堆取料機取煤作業(yè)時,應注意煤層斷面不得過陡,以防煤堆塌下。
4.3.5堆取料機取煤作業(yè)時,其它人員不得在斗輪機回轉半徑內逗留,也不得
在大于斗輪回轉半徑的部位作業(yè),以防塌方。
4.3.6堆取料機堆料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分場35度起始堆料角度的規(guī)定,確保煤堆底部距軌道的距離冬季不少于4米,夏季不少于5米。嚴禁擅自亂堆。
4.4推煤機、裝載機
4.4.1推煤機、裝載機司機必須是經過專業(yè)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人員,并熟悉設備的規(guī)范、性能、掌握運行規(guī)程。開車時不準與他人說笑閑談,嚴禁開車時抽煙,嚴禁酒后或疲勞開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4.4.2推煤機、裝載機啟動時和運行中各項參數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停車檢查并消除。
4.4.3運行中不得隨便上下車輛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駕駛人員在車輛行駛中不準離開駕駛室。在發(fā)動機運轉,推煤機停止行駛的狀況下,上下推煤機時嚴禁沿履帶方向行走。
4.4.4推煤機、裝載機隨車工具和備品應放在工具箱內,防止工作中發(fā)生滾動,影響司機操作或損壞設備。
4.4.5縱向坡度超過30度,橫向坡度超過25度時,推煤機禁止工作。把煤推向斜坡邊時,鏟刀不許伸出斜坡邊緣,以免滑到坡下。
4.4.6推煤機上下煤堆時,應注意坡度是否太陡,煤堆有無發(fā)生坍塌的可能,以防推煤機發(fā)生意外情況。在煤堆上工作時,推煤機與煤堆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
4.4.7在煤堆或斜坡上工作時,嚴禁2擋以上行駛,禁止作急轉彎,轉向時應小心謹慎,避免造成翻車,下坡時嚴禁空擋溜放。
4.4.8推煤機在煤場中拖車或牽引重物時,應選用規(guī)定規(guī)格的鋼絲繩和定位銷,工作中應有專人進行指揮,無關人員應遠離工作現場。重負荷禁止轉向。
4.4.9推煤機運行中,禁止修理任何故障或調整任何裝置。需要檢修時,應停車放下鏟刀,如果在鏟刀下面工作,必須用墊木將鏟刀支牢。禁止在懸掛著的或支撐不牢的鏟刀下探身觀察或進行工作。
4.4.10堆取料機與推煤機,裝載機聯(lián)合作業(yè)時,兩機應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嚴禁兩機交叉作業(yè)。
4.4.11裝載機給啟動鍋爐上煤時,啟動鍋爐值班員應在上煤現場認真指揮裝載機作業(yè)。上煤過程中,啟動鍋爐值班員和裝載機司機應加強指揮和了望,以保
證裝載機安全正常作業(yè)。裝載機司機應注意行車安全,防止車輛滑行或側翻。禁止倒擋上、下取煤坡道。
4.4.12夜間作業(yè)時,推煤機,裝載機應有良好的照明。
4.5.龍門抓煤機
4.5.1龍門抓煤機司機必須是經過專業(yè)培訓且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人員,其他人員嚴禁操作。
4.5.2龍門抓煤機司機離開設備時,應切斷電源,關好窗,鎖好門,裝上夾軌器或放欄風繩、鐵鞋等制動物。遇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4.5.3無論龍門抓煤機運行與否,無關人員嚴禁上、下。未經司機同意,其它人員不許進入操作室。
4.5.4剎車部位失靈,機械部分有嚴重缺陷時,不得使用。
4.5.5龍門抓煤機缺少保安裝置,在未采取必要措施前應停止使用。
4.5.6拉合電源開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遇雷雨天氣應注意安全操作工作。
5.7.維護、保養(yǎng)、調正、檢查或用手轉動設備時,應斷開司機室總電源,并掛好警示牌。
4.5.8更換鋼絲繩時,應將抓斗張開放穩(wěn),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
4.5.9夜間運行時,龍門抓煤機應有良好照明。
4.5.10龍門抓煤機運行前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確定附近無人或無妨礙啟動的障礙物時方可啟動。運行中不能依賴終端開關,開閉、升降運行中大、小車不能同時運行。大車行走時小車不應放在大車軌道之外。
4.5.11龍門抓煤機運行中,嚴禁人員在橋架上行走或逗留。嚴禁人員在抓斗活動范圍內行走和逗留。嚴禁龍門抓煤機和推煤機在同一地點同時進行工作。
4.5.12嚴禁用龍門抓煤機抓斗載運人員和工具。嚴禁用抓斗起吊其它重物。嚴禁用抓斗砸煤斗,篦子。
4.5.13在龍門抓煤機橋架上工作時,嚴禁人為解除任何閉鎖裝置。橋架上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
4.5.14翻車機進行卸車作業(yè)時,嚴禁在一道同時進行龍門抓煤機及人工卸煤、清道等工作。這些工作的進行必須待翻車機卸車作業(yè)已完成,一道不再有其他調車工作時方可進行。
4.5.15禁止在同一煤車內,同時進行機械卸煤和人工卸煤。人工清掃車底的工
作,須待卸煤機械離開車輛后方可進行。
4.6 300mw機組煤場人工作業(yè)
4.6.1堆取料機作業(yè)時,禁止人員及車輛從懸臂下通過,以防落物傷害。
4.6.2汽車來煤需進入煤場進行人工卸煤作業(yè)或自卸作業(yè)的車輛應服從煤管人員指揮并在煤場指定地點進行卸煤。卸煤作業(yè)完成后人員及車輛應迅速離去,不得在煤場逗留。
4.6.3嚴禁車輛及人員在斗輪機,推煤機,裝載機煤場作業(yè)范圍內進行卸煤作業(yè)或逗留。
4.6.4進入煤場進行人工清理自燃作業(yè)的民工每次不得少于兩人,按照同去同回,共同作業(yè)的原則,根據煤管班長或工作負責人的要求并在其監(jiān)護和指揮下進行煤場自燃的清理工作。工作中兩人間作業(yè)距離不得大于5米,每次工作結束后均應認真填寫煤場人工滅火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4.6.5人工對煤場自燃點進行澆水降溫處理時,作業(yè)人員必須遠離自燃點(包括有煙但無明火的自燃點)3米以上,防止作業(yè)過程中人員被燒傷、燙傷。
4.6.6人工掏挖煤堆自燃點時,應先用鐵锨等工具對自燃點附近煤堆進行探摸并逐步向自燃點掏挖。防止自燃點內部形成較大面積空洞而造成人員傷害。
4.6.7對煤堆內大面積自燃動用(推煤機、裝載機等)機械處理或(斗輪機)取用時,應先對自燃煤堆進行詳細查看,在用水降溫處理并確認無空洞、無明火后方可動用機械翻倒煤堆或取用。禁止不經查看、處理,盲目動用機械對自燃煤堆進行倒堆或取用。
4.7 50mw機組煤場人工作業(yè)
4.7.1工作現場應有充足的照明,#1,#2落煤口(篦子周圍3米半徑內)煤堆高度不超過2.5米。并留有4 米的安全通道,通道和篦子應在一個水平面上。從篦子上清理出的煤矸石、木塊、草袋等雜物應遠離通道3米以上,并定期清理。
4.7.2煤場作業(yè)小組組長工作職責
4.7.2.1煤場作業(yè)成立作業(yè)小組。組長由各運行班翻車機司機擔任,成員由推煤機司機,#0、#1、#2、#5皮帶值班員組成。
4.7.2.2在煤場作業(yè)中作業(yè)小組組長接受分場安全專工的調度和指導,在行政管理上接受本班班長的管理和調配,并接受運行辦公室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