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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子公司安全技術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子公司安全技術部是子公司職能部門,對子公司總經理班子負責。
2、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接受上級各安全監(jiān)察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3、認真貫徹執(zhí)行集團公司、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制度。
4、積極配合子公司領導制訂和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編制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5、參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三同時的審查,使其符合安全規(guī)程技術要求。
6、經常深入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對出現緊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實行先停產,通過整改后符合要求再行生產,特殊問題必須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研究處理。
7、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整改制度的落實。
8、督促全體員工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上班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9、做好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積極推廣安全生產先進工藝和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11、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報告,做好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項目部如期實施。
12、逐級落實各車間安全責任制,確保集團公司傷亡事故為零,重大設備事故為零的目標。
第2篇 汽機分公司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編制目的
為保障冬季汽機分公司各施工項目安全、優(yōu)質、高效的運行,保障人身健康與財產安全,保障施工機械、設備不受意外損壞,做到防患于未然,結合電廠施工實際情況和冬季氣溫特點,特制定本措施。
2、編制依據
2.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治理工作規(guī)定》
2.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5009.1-2002
2.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2.4集團公司程序文件、安全管理相關規(guī)定。
3、冬季施工組織機構
組? 長:陳曉華
副組長:馬華偉、管士舜、付洪玉、鄧小猛
組? 員:黃貴峰、李萬輝、曹正東、劉樹永、婁井云、王正德、夏元武、周新民、張茂崗、朱東、黃賽、李建亭、李洪振、孔祥珂、李鵬、黃開強 鄧小猛
4、施工準備
4.1冬季施工管理措施準備
冬季施工管理措施以預防為主。對進入冬期施工的項目、部位、工程量等進行核實,對所需的勞動力、機械、物資等做出統(tǒng)籌安排。
在施工現場設置天氣預報黑板,告知當天的天氣、環(huán)境溫度等天氣狀況。
4.2做好物資供應準備
各班組在冬季施工前,應切實落實冬季所需要的物資,及時提出冬季施工用料計劃。物資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fā)放防寒保護用品。
4.3施工技術準備
各工地根據現場實際生產情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冬季安全技術交底。
各工地負責人是本工地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組織技術人員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重視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主要包括:向施工人員交待任務,講解施工方法、質量要求、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項以及預防補救措施等。層層進行交底,必須深入到班組每一個人。
4.4加強對職工的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安裝工程有施工作業(yè)點多,任務重,高空作業(yè)多,交叉施工多,施工條件不理想等特點。針對這些不利因素,各班組不可有絲毫松懈、麻痹的思想。必須根據冬季施工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對全體職工進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確保工程質量和冬季施工的安全生產。
5、冬季施工措施匯編
5.1防凍防滑措施
5.1.1從事室外及高空危險作業(yè)的職員應預備充足的防寒服、棉安全帽等御冷用品,原則上要求衣著靈便,且不妨礙視覺、聽覺。
5.1.2所有機動車輛的水箱天天必須放水,各種管道、壓力容器等停用設備必須將水放盡。
5.1.3現場道路以及腳手架、踏板和走道等,應及時清除積水、霜、雪,采取防滑措施。
5.1.4運輸設備及材料的汽車、拖拉機等輪胎式機械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裝防滑鏈。
5.1.5雪后必須將施工現場的積雪清理干凈后方可施工。
5.1.6施工取熱供熱設施必須懸掛明顯標志,防止施工職員燙傷。
5.1.7遇有大雪、大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條件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嚴禁起吊。
5.2防火、防爆措施
5.2.1進入冬季前組織檢查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器材,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更換,并做好消防設施的防凍保溫工作。
5.2.2對冬季取熱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加強用火治理,及時清除火源四周的易燃物。施工現場禁止明火取熱。
5.2.3電焊作業(yè)前應檢查四周及下方有無易燃物,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下班前必須檢查火種是否全部熄滅,確認無誤后可離開。
5.2.4在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項目部動火作業(yè)票治理制度。
5.2.5不宜在雨、雪或大風等天氣進行露天焊接,如確實需要時,應采取遮蔽,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
5.2.6施工現場及職工生活區(qū)內嚴禁使用明火或使用電爐、碘鎢燈取熱,取熱設施應進行全面檢查。
5.2.7由于冬季用電負荷增大,電工應對施工電源線路進行全面檢查,并清除四周的易燃物和火災隱患,防止發(fā)生電起火現象。
5.2.8 宿舍、辦公室、休息室等地的取暖設施,應符合防火要求。
5.2.9 現場用易燃材料搭設的工棚及其它設施,應特別注意防火,有火源的場所應設專人值班,并設置足夠數量的防火器材。
5.2.10照明用的燈泡,燈頭必須與易燃物隔開,并不得在其上面配線。
5.2.11風雪后,現場電修人員應對供電線路、開關等設施進行清理和檢查。露天用的電焊機、卷揚機等用電設備應作好遮蓋防護,不得使雪、雨侵入。
5.2.12 拆箱的木板、油氈、油紙、塑料等易燃物,就及時清理,并應放在指定地點。
5.2.12 乙炔瓶應放在獨立不采暖、干燥且能自然通風的倉庫內。
5.2.13 清洗設備和試車用的油料應遠離火源存放。
5.2.14 施工現場一律禁止用明火取暖,倉庫等重要場所應嚴禁煙火。
5.2.15工地內應按不同場所,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設備,對消防水箱,水管應進行保溫。
5.3防設備損壞措施
5.3.1當工作地點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yè);當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和高處露天工作。
5.3.2各種設備進行水壓實驗后,必須及時放水,以防凍壞設備。
5.3.3現場清理、拆除臨時設施時,嚴禁拋擲材料及施工用具。
5.3.4油箱或容器內油料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化凍,嚴禁用火熔化。
5.4焊接工程
5.4.1 焊接時應保護焊接區(qū)不受惡劣氣候的影響,當焊接環(huán)境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如無特殊防護措施,禁止施焊。
a 風力大于4級(風速大于8米/秒);
b 相對濕度大于90%;
c 下雨;
d 下雪。
5.4.2 重要結構焊縫,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零度時,應考慮在焊縫處加熱到手觸感到溫暖的溫度。
5.4.3 焊件材料、厚度不同而采取的預熱及焊后熱處理,應按有關規(guī)范和措施進行。
5.5 管道安裝工程
5.5.1 冬季施工前,應對有存水的管道系統(tǒng),特別是閥門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放水以防凍裂。
5.5.2 閥門管件及管道吹除試壓,應在環(huán)境溫度為+5度以上進行。如低于+5度時,其介質在試壓期間的溫度應不低于+5度。試壓后應放凈存水,防止凍裂。安裝閥門前,應將閥體內部積水全部清理干凈。
5.5.3 施工所用的水、汽管道和設備,應采取有效的保溫防護措施,停用時,也應放凈存水。臨時敷設的地埋管道,其深度應在凍土層以下。
5.5.4 對于承插口鑄鐵管安裝,應采用石棉水泥做填料,當氣溫低于+5度時,要采取防凍措施。
5.5.5 埋地管道回填時,應禁止在靠近管子處回填凍土。
5.5.6 熱彎低合金鋼管時,應有保溫防風措施,保證在+5度以上靜止空中緩慢冷卻。對中高合金鋼管要編制單獨熱彎措施,確保其緩冷條件。
5.5.7 在鍋爐脹管時,環(huán)境溫度不應低于+5度,禁止在風雪中露天進行管端退火。
5.6 防滑、防交通事故
5.6.1 腳手架、扶梯、作業(yè)平臺及罐頂作業(yè)場地,必須保持無積雪、結冰,如有微凍又需工作時,必須鋪設防滑材料,如沙子、鋸末、草袋等。
5.6.2 各種起重設備必須有完善的制動裝置,吊具、繩索必須保持清潔無霜,捆扎設備必須有采取防滑措施。
5.6.3 車輛在積雪冰層地帶行駛,要降低車速,上下坡或轉彎時,要避免使用緊急制動。
5.6.4 各種汽車或機械設備在施工結束后,應停放在干硬地面上,嚴禁在冰面上停放。
5.7防凍及防爆
5.7.1 冬季露天作業(yè),特別是冷天高空作業(yè),應穿好防寒服,配戴安全帽,以免凍傷或凍麻手腳。
5.7.2 汽車司機及機械操作人員,每天收車后都應將發(fā)動機內冷卻水排放干凈。
5.7.3 如氧氣閥和減壓閥凍結時,可用熱氣或蒸氣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或用鐵器猛擊。
5.7.4 氧氣瓶、乙炔瓶要遠離火源,搬動時動作要輕。
5.8 防中毒
5.8.1 設取暖爐的宿舍,在睡前要處理好,防止煤氣中毒。
5.8.2 使用煤氣和液化氣,用后應關好閥門,防止漏氣中毒或發(fā)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5.9 高空作業(yè)防護
5. 9 .1 加強全體員工安全防護教育,提高員工安全防護意識。
5. 9.2 各班組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安全帶和防墜器,無論在任何施工現場,凡2米以上作業(yè)人員必須全部佩戴安全帶和防墜器,違者嚴格按迪爾行字(2004)80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罰或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 9.3 技術部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部技術人員要根據工程特點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5. 9.4 嚴格執(zhí)行《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9-91)》、《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guī)定(建設部建質[2003]82號文件)》及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guī)定。施工現場凡有高處作業(yè)、臨邊作業(yè)的,必須在距墜落基準面3米處設首層安全網。每層作業(yè)面因施工需要不能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的,也必須架設安全網。
5. 9.5 在使用爬梯、升降平臺作業(yè)時,除了戴好安全帶外,還應設專人監(jiān)護。移動時,人必須下來不準站在梯子或平臺上隨著移動。
5. 9.6 凡作業(yè)場所應搭設腳手架的,不得因怕麻煩不進行腳手架的搭設。腳手架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要求,架板必須綁扎牢固,嚴禁使用探頭板。
5.9.7 進行洞口作業(yè)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對洞口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作業(yè)人員戴好安全帶并掛在牢固處。
5.9.8 懸空作業(yè)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9.9 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堅持每天班前會活動,班組長每天在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同時布置安全工作。要堅持安全生產“兩管”“五同時”的原則,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各單位每周至少要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在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要對一周內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對安全防護工作進行講評、對做得差的提出批評、對做得好的進行表揚。所有安全活動均應做好記錄。
5. 9.10 加大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各班組在執(zhí)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同時,還要經常組織不定時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中,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迪爾集團汽機分公司
2011.10.27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編制責任制
1 .目的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依據主要是國家頒布的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政策。國務院在《 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 中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單位在編制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范圍,包括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為主要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工業(yè)衛(wèi)生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設施,安全教育所需設施等。
公司在每年的第三季度開始編制下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首先由公司領導和安全、技術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出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分別向各部門、各分公司等明確具體要求,進行布置、落實。在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時,應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檢查各分項工程計劃措施、施工進度和材料供應情況等是否符合要求;經費開支是否合理;以及項目是否按期完成等方面。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有關方面匯報,以便采取措施,保證計劃措施按時完成。
2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人員,要深人施工現場,進行認真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是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必要條件,一定要有針對性。
( l )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可能給施工安全帶來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清除事故隱患,保證施工安全;
( 2 )針對采用施工方法的特點(如滑模施工方法和網架整體吊裝方法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的危險因素是不同的),為了保證安全施工,應從技術上采取不同的措施;
( 3 )針對選用的各種機械、設備、配電設施,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措施和安全裝置上加以控制;
( 4 )針對工程使用的有害施工人員身體健康或有易爆、易燃危險的特殊材料,從衛(wèi)生、防火、防爆的要求,在技術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護;
( 5 )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huán)境特點,給施工人員或周圍居民及材料設備運輸帶來的危險,從技術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護;
( 6 )安全技術措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計劃、同步實施。
3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有:
( 1 )土石方開挖的坡度大小和架設支撐的措施;
( 2 )起重架、高大腳手架的負荷計算,錨固措施,架設和拆除的程序和方法;
( 3 )月卻手架施工時架設安全的程序、方法;
( 4 )多層交叉作業(yè)隔離措施的設置方法;
( 5 )吊裝工程高空作業(yè)系安全掛繩方法;
第4篇 建設有限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是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實話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有效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施工項目和公司確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公司/項目部按施組(方案)審批權限由工程部和安全部向項目部進行安全技術方案交底。
3、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施工前,項目工程師負責將安全技術措施向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進行交底。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向作業(yè)班組進行交底。作業(yè)班組應向作業(yè)人員進行班前交底。
4、項目安全員及各條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進行作業(yè)工種交底。
5、項目部工程師、安全員應向現場各分包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現場各分包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應有針對性,且講求實效,不能流于形式,根據施工情況的變化,再次進行交底。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形成書面的交底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準確,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工程特點進行交底。
8、安全技術交底應履行交底雙方簽名手續(xù),交底雙方各留一份書面交底,并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備案。
9、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項目部應對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執(zhí)行情況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
10、施工現場安全員應認真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護意識。
上海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
第5篇 建筑工程公司季節(jié)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冬季施工,要符合冬季施工的要求,遇雪霜天氣時,要首先清掃場地及腳手架操作方面的雪霜。
2.工地辦公室、食堂、職工宿舍生爐子保溫取暖,禁止職工使用電褥子、電爐子以及使用木柴烤火取暖。
3.夏雄施工、天氣炎熱高溫,多雨,要采取防風、防雨措施,在遇六級以上大風時,吊車禁止使用,所有電器設備關閘斷電。大風雨過后,上架作業(yè)前先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施工。
4.場地周圍要保持排水暢通,要經常檢查腳手架綁扎繩是否霉爛,霉爛變質的必須及時更換。
5.工地重點防火區(qū)域,要落實到人,專人管理,嚴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6.夏季施工,應合理調整職工的作息時間,供應充足的降溫防暑食品,避免高溫施工,嚴防中暑事故的發(fā)生。
7.職工宿舍通風良好,嚴禁使用微風扇降溫,并且教育職工不到撬、壩等水域洗澡消夏。
8.教育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做文明使者,遵守交通規(guī)則。
第6篇 主要公司、項目、作業(yè)隊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交底組織
1、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負責在項目開工前按照上級和公司當前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對項目進行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的書面交底。
2、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順序、新技術、新工藝要求從安全上進行書面交底。
3、項目總工為公司工程管理部交底接受人;
4、項目安全負責人為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交底接受人
二、交底順序
1、項目在接到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和工程部的書面安全交底后,由項目技術總負責人組織安全負責人按照公司交底要求并結合項目具體情況進行分項交底,接受交底人為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質量員。
2、項目安全員在接到技術總負責人的書面交底后,按照施工工序和進度不同,進行分項交底
3、作業(yè)隊在接到交底書后,按照作業(yè)順序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作業(yè)班組接到交底書后,按照要求對外協(xié)隊伍負責人何外協(xié)工進行工前安全注意事項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實行項目負責制;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對項目安全執(zhí)行全程監(jiān)督制
6、項目安全技術交底由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向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作業(yè)隊長等有關人員交底,安全負責人向各工序、工種、各班組長交底。
三、交底范圍
項目所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
二、交底重點
1、特殊工程及特殊部位或特殊工種的施工組織及設計中未明確的有關問題。
2、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關鍵施工問題,主要施工工藝、特殊的技術要求。
3、技術和材料試驗項目及要求等。
4、人身、設備、行車、環(huán)境注意事項
5、應急預案的實施方法
四、交底方法
安全技術交底可以采用會議口頭形式,文字圖表形式,甚至示范操作形式,視工程施工復雜程度和具體交底內容而定。但各級技術交底應有文字記錄,關鍵項目,新技術項目應作文字交底。
五、交底內容
1、分項名稱;
2、分項部位;
3、分項具體施工內容;
4、分項中對作業(yè)人員身體要求;
5、分項中對安全防護設備的要求;
6、分項中要使用的設備:(工具、機械設備、交通工具);
7、分項中存在的危險點;
8、分項中對危險點的控制方法;
9、分項中危險點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10、不適宜的作業(yè)方法;
11、禁止使用的作業(yè)方法;
12、禁止作業(yè)使用的工具、材料;
13、分項中的檢查點,頻次。
六、其它注意事項
1、必須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
2、必須注明交底時間;
3、必須注明交底場合;
4、安全負責人更換后,必須由新負責人重新對剩余項目進行交底并簽認;
第7篇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是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實話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有效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施工項目和公司確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公司/項目部按施組(方案)審批權限由工程部和安全部向項目部進行安全技術方案交底。
3、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施工前,項目工程師負責將安全技術措施向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進行交底。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向作業(yè)班組進行交底。作業(yè)班組應向作業(yè)人員進行班前交底。
4、項目安全員及各條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進行作業(yè)工種交底。
5、項目部工程師、安全員應向現場各分包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現場各分包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應有針對性,且講求實效,不能流于形式,根據施工情況的變化,再次進行交底。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形成書面的交底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準確,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工程特點進行交底。
8、安全技術交底應履行交底雙方簽名手續(xù),交底雙方各留一份書面交底,并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備案。
9、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項目部應對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執(zhí)行情況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
10、施工現場安全員應認真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護意識。
上海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8日
第8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強化技術對安全生產的支撐作用,規(guī)范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指為了防止安全事故、職業(yè)危害、環(huán)境污染,針對生活工作環(huán)境、施工過程中已知的或潛在的危險因素采取的方法。
第三條 各單位總工程師是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人,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管理的責任單位,項目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單位。
第二章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原則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施工環(huán)境資料、設計文件、安全防護設施標準、施工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五條 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是在危險因素辨識清楚的基礎上,運用技術方法對人、機、料、法、環(huán)五個方面確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資源配置。
第六條 合法合規(guī)性原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為前提。
第七條 可行性原則:在滿足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結合現有的施工能力、設備、人員素質情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八條 可操作性原則:安全技術措施應做到對象明確、目的清楚、簡單明了、易于操作。
第九條 先進性原則:采用先進的施工技術、設備、工藝、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第三章 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
第十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項目簡介:簡要介紹安全技術措施要解決的對象;
(二)編制依據:技術文件、標準、合同;
(三)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方法、工作流程和資源配置。
(四)注意事項: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五)檢查標準。
第十一條 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項目
(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豎井工程;
(二)爆破工程;
(三)大型排架和高棧橋工程;
(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五)高處臨空、臨水施工工程,高邊坡施工工程;
(六)兩層以上交叉和系統(tǒng)性電氣作業(yè)、起重吊裝作業(yè);
(七)大型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運輸、大型施工設備安裝與拆除工程;
(八)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使用;
(九)預防自然災害(防泥石流、防臺風、防雷擊、防地震、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十)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
第四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程序
第十二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流程(見下圖)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流程圖
第十三條 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一)收集施工項目所處的施工環(huán)境資料、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合同文件等,并開展查勘現場。
(二)收集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工藝、同類技術文件。
(三)開展危險因素辨識、確定評價資料。
第十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一)根據工程情況、工期要求、現場環(huán)境開展平面規(guī)劃。對具有危險性的臨時設施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布置并明確標識。
(二)現場勘察,確定影響作業(yè)安全的環(huán)境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危險因素。
(三)根據設計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環(huán)境、作業(yè)流程,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四)分析工藝流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五)根據施工設備狀況和使用條件(使用時間較長、工作環(huán)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負荷運行、安裝安全保護裝置的措施。
(六)根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作業(yè)特點,規(guī)定作業(yè)程序,規(guī)范施工人員的作業(yè)行為。
(七)在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按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實驗-修訂完善的模式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和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并報監(jiān)理批準后執(zhí)行。
重大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當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安全技術措施應由編制部門進行修訂。
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應向參加施工的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第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流程組織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并記錄。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施工企業(yè)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要體現各級交底的原則,工程開工前由公司安全部門、施工現場安全部門、班組長分別對向參加施工的職工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2、工程開工前,應隨同施工組織設計,向參加施工的職工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使廣大職工都知道,在什么時候、什么作業(yè)應當采取哪些措施,并說明其重要性。
3、每個單項工程開始前,必須重復交代單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堅決糾正只有編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現象。
4、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開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向全體職工進行交底,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要按工程進度交叉作業(yè)的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向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在下達施工任務時,必須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
第10篇 公司對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項目
時 間: 2022 年 9 月 25 日
地 點:
交底單位: 交底人:
被交底人:項目經理: 項目副經理:
項目總工程師: 施工員:
質量員: 安全員:
材料員: 資料員:
其他管理人員: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國家、企業(yè)的財產免遭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對項目部工程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和jgj59-2022標準,規(guī)范施工管理。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安全管理
1.1、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主持安全生產活動,并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2、項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體職工都必須在各自崗位實現安全生產,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負責人與各項目成員簽訂崗位安全目標責任書。項目部要與勞務分包隊伍簽定安全協(xié)議書和安全目標責任書。
1.3、項目部應配備專(兼)職安全資料員,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工作,各種特殊作業(yè)人員都應持證上崗。
1.4、項目部的管理要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5、項目部開工前要建立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管理組織機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并落實各機構人員職責,并且制定相對應的管理辦法。
1.6、項目部必須統(tǒng)一按公司要求為現場管理人員及其所有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要確定保險落實到每個人。
1.7、編制安全措施費使用方案,每月月底統(tǒng)計本月安全措施費使用情況,并將下個月安全措施費使用計劃報回公司,保證安全措施費的投入使用。
1.8、堅持每日現場施工巡檢,發(fā)現隱患積極實施整改,做好檢查整改記錄。項目負責人必須檢查具體施工人員落實情況,并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指導,確保施工安全。建筑施工項目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1.9、項目部要與勞務分包隊伍簽定安全協(xié)議書,安全目標責任書。
1.10、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項目部留存特種作業(yè)證件復印件,并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臺賬。
1.11、項目部安全員每周對工作情況按安全技術部周總結表進行匯報,形成及時計劃與總結,一個月的記錄和在報報表時一起回饋給安全技術部。
2、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2.1、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杜絕一切死亡、重傷事故的發(fā)生,輕傷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
2.2、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杜絕重大設備事故、坍塌事故、職業(yè)病、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發(fā)生。
2.3、各類安全防護達標率、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3、安全教育
3.1、項目部應在開工前,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在施工管理中進行日常安全教育、轉崗教育等,經教育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各種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
3.2、項目部要利用各種形式,如板報、標語、標志牌、事故現場會等,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的教育。
3.3、日常教育主要由項目部采用安全周例會、班組安全生產活動等形式進行,并由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班組長等負責主持,并做好例會記錄。
4、安全技術管理
4.1、項目部應配備以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法律、標準等文件。
4.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4.1.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1.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
4.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93
4.1.5、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
4.1.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22
4.1.7、建筑安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8、建設部關于防止建筑施工多發(fā)性傷害事故,強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若干規(guī)定。
4.2、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包括:安全文明專項方案、施工組織專項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等。對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安全事項進行詳細組織,精心策劃“三寶” “四口” “五臨邊”安全技術防護措施,落實到各級管理人員和各個班組,確保施工安全。
4.3、項目部應實行書面安全交底制度,在施工每個分項工程前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將該分項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4.4、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整理要齊全并與工程同步。
4.5、根據建質[2009]87《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該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的工程未編寫施工方案或未進行專家論證的,嚴禁施工。
5、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5.1、項目部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策劃方案》進行安全防護,做到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安全防護標準化嚴密化,做到不防護不施工,不安全不生產。
5.2、“三寶”及“四口”“五臨邊”防護,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及懸挑部位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樓梯口、通道口、施工洞口等沿口必須有防護設施,陽臺邊、樓面邊、屋面邊等沿邊必須設臨時防護欄桿。
5.3、外腳手架要防護嚴密,懸挑腳手架挑工字鋼的樓層面必須設置硬隔離,其余腳手架內側平面應每隔十米內掛一道內擋網,腳手架應滿鋪腳手板,立面用密目安全網(或加設竹片)圍護。
5.4、人工挖孔樁洞口及主箱梁頂板預留洞口必須用竹板或木板等硬物遮蓋,并要有防滑措施,主箱梁及梯坡道沿邊在未安裝不銹鋼欄桿時必須先設臨時防護欄桿。
5.5、道路圍擋按照《道路作業(yè)交通安全標志》進行設置。
5.6、超過2m高度必須配備質量合格安全帶作業(yè),高處行走地方必須設置安全繩。
5.7高空作業(yè)人員嚴禁向下拋物(施工機具、廢鐵、螺栓、生活垃圾)。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6.1、技術負責人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報公司備案。
6.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業(yè)建筑電工,嚴禁其他人員私自接電。
6.3、依據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立健全各項用電管理制度及管理資料,建立電工區(qū)域負責制。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6.4、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系統(tǒng)配電,設立總配電箱和各分配電箱,并都要進行接地保護,各用電設備必須按“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實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制度,明確用電責任人。
6.5、施工現場各種線路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拖地,或架空或埋地,嚴禁把電線捆綁在腳手架或其它金屬結構架體上。
6.6、夜間焊接鋼管柱底板時或鋼柱套筒時,如果沒有市政路燈照明情況下,需使用的碘鎢燈時,碘鎢燈必須與木支架固定牢固,離地面距離不得小于2.5m,外殼必須做接地保護,電源線禁止使用交套線,遠離易燃易爆物。
6.7、夜間焊接主箱內對接腹板、底板及頂板時,照明用電必須采用小于12v安全電壓。
6.8、電焊機禁止放在主箱梁及梯坡道上使用,焊機必須接二次漏電的保護器,電焊機的外殼必須做接地保護,接地電阻小于4歐。焊機上方禁止放水杯等雜物,開關箱與電焊機距離小于3米,二次線長度小于30米。
6.9、雨天嚴禁進行施焊作業(yè),雨后必須對構件上積水進行清掃,方可施焊。
7、機械安全管理
7.1、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7.2、項目部與業(yè)主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賃各種設施以及工具的,雙方有關人員應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xù),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單位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單位必須進行檢查,并做好書面交底記錄。
7.3、項目部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qū)域、作業(yè)環(huán)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fā)現問題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如項目部無能力落實整改的,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協(xié)調落實有關人員進行整改,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
7.4、由業(yè)主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后交付使用前,業(yè)主須會同項目共同按規(guī)定驗收,并做好驗收交接使用的書面手續(xù),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
7.5、有關小型機械機具嚴格按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機操工要有操作證才能操作,機械周圍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識,轉動部分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7.6、項目部根據《建筑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建立機械使用防護制度,定期組織專業(yè)人員對機械進行安全性能檢查。
7.7汽車式起重司機、司索、指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才能上崗,嚴格按照審批過后的專項吊裝方案施工。
7.8起重機械必須提供合格的年檢報告,所使用的夾具、索具、鋼絲繩必須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的要求。
7.9吊裝時,有專人指揮,安裝人員必須及時給起重工反應周邊環(huán)境影響情況及就位情況,及時調整構件位置,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進行吊裝作業(yè)。
7.10 在吊裝區(qū)域外適當處設置安全警示帶,反光路錐、反光筒,及施工牌,設專人監(jiān)護。
8、氣瓶使用安全
8.1、氧氣瓶和工業(yè)液化氣瓶以及其他燃氣氣瓶、油瓶、易燃物品,不準同車運輸。氣瓶運輸時必須罩上瓶帽和防震膠圈。
8.2、氧氣瓶、閥門、膠管、工器具、操作人員手及所戴手套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8.3、開、閉氣瓶時,要用專用工具,不得用鐵板手等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動作要輕緩平穩(wěn),使用中禁止敲打和碰撞,人要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并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工業(yè)液化氣瓶開啟不得超過一轉半,一般情況只開啟3/4轉。
8.4、禁止使用電磁吸盤、鋼絲繩、鏈條等吊運、單人肩扛氣瓶和倒地滾動各類氣瓶。
8.5、工業(yè)液化氣瓶和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擺放距離不得小于5m,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禁止倒放使用,在主箱梁或梯坡道使用時,氣瓶必須采取防倒措施。
8.6、檢測氣瓶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且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
8.7、鋼板切割處應配備有防火器材(滅火器等)。本施工階段已進入高溫季節(jié),各類氣瓶必須采取防暴曬措施。
9、施工現場文明施工
9.1、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組織現場文明施工工作。
9.2、項目部應編制《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專項方案》,并按方案實施。
9.3、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封閉施工。
10、安全檢查
10.1、項目部安全員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
10.2、項目經理要每周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召開周安全例會,并形成記錄。
10.3、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10.4、項目部安全員應負責各級安全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的落實整改工作。
10.5、項目部要每個月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大檢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進行自評,并形成記錄。
11、補充說明
安全交底中未涉及的事宜,請按公司相關管理文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和文件執(zhí)行。
第11篇 子公司安全技術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子公司安全技術部是子公司職能部門,對子公司總經理班子負責。
2、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接受上級各安全監(jiān)察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3、認真貫徹執(zhí)行集團公司、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制度。
4、積極配合子公司領導制訂和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編制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5、參加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三同時的審查,使其符合安全規(guī)程技術要求。
6、經常深入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對出現緊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實行先停產,通過整改后符合要求再行生產,特殊問題必須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研究處理。
7、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整改制度的落實。
8、督促全體員工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上班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9、做好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積極推廣安全生產先進工藝和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11、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報告,做好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項目部如期實施。
12、逐級落實各車間安全責任制,確保集團公司傷亡事故為零,重大設備事故為零的目標。
第12篇 工程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
2、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員或安全員要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兩個以上班組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yè)的安全交底;
4、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的分類及內容:
(1)、所有施工工種安全技術交底;
(2)、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3)、大型特殊工程單項安全技術交底;
(4)、設備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5)、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6)、季節(jié)性安全技術交底。
第13篇 物業(yè)公司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一、 名詞解釋:
有限空間: 指僅有1個~2個人孔即進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閉、狹窄、通風不良的分隔間(如風道、管道、水箱、各種罐狀設備等),或深度大于1.2 m封閉或敞口的通風不良空間的封閉或半封閉建筑(如污水坑、化糞池、隔油池、小型密閉空間建筑等)。 此種建筑具有如下特點:空間內的氣體可能具有危害。
二、有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
1. 設備設施與設備設施之間、設備設施內外之間相互隔斷,導致作業(yè)空間通風不暢,照明 不良,通訊不暢;
2. 活動空間較小,工作場地狹窄,易導致工作人員出入困難,相互聯(lián)系不便,不利于工作 監(jiān)護和實施施救;
3. 濕度和熱度較高,作業(yè)人員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勞;
4. 存在酸、堿、毒、塵、煙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介質,易引發(fā)窒息、中毒、火災和爆炸事 故。
5. 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氣體和蒸汽、有毒氣體和蒸汽、冒頂、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各害性;空間內存在可能導致進入者的身體受限;其它公認的嚴重的安全或健康風險。種機械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
三、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要求:
1.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前的準備:
1)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應先檢測后進入。
2)檢測確認有限空間內有害物質濃度,未經許可的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
3) 對作業(yè)場所現狀分析合格后編制施工方案,再辦理“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yè)”相關手續(xù)。
4) 作業(yè)前應再次對確認存在有害氣體的有限空間有害物質濃度采樣,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yè),防止有害氣體的二次釋放
5) 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以及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yè)環(huán)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 場所,作業(yè)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
6)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的單位或部門,應提前準備好適合有限空間作業(yè)的作業(yè)工具和防護工 具。
7)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的單位或部門,應提前準備好適合有限空間作業(yè)的通訊器材。
8)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的單位或部門,應預先準備好各種突發(fā)情況的應急預案。
2. 保證有效的通風換氣
1) 進入有限空間工作前,應提前兩天進行全面通風換氣。
2) 進入有限空間工作時,應盡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道等通風條件進行 自然通風,必要時應采取機械強制通風。
3) 需要機械通風時,機械通風設備要提前安裝到位,并保證其工作正常。
4) 除嚴重窒息急救時等特殊情況,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5) 在有限空間內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為防止焊接或切割煙塵導致呼吸受阻,應進行階段 性作業(yè),以保證良好的通風和換氣。電、氣焊設備除末端把線,其余鋼瓶、焊機等設備應置于有限空間外部。電焊作業(yè)要進行有效接地。
3. 保證安全有效的電氣設備與照明
1) 進入存在可燃性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yè)時,所有的電氣設備設施及照明應具有整體電氣防 爆和防靜電措施。
2) 存在可燃氣體的有限空間場所內不允許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設備。
3) 使用固定照明燈具,安裝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時,應采用安全電壓;
4) 在潮濕地面等場所使用的移動式照明燈具,其安裝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時,額定電 壓不應超過36v。
5) 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小型密閉空間等狹窄的場所工作時,手持行燈額定電壓不應超過12v。
6) 手提行燈應有絕緣手柄和金屬護罩,燈泡的金屬部分不準外露。行燈使用的降壓變壓器,
應采用隔離變壓器。工作場所環(huán)境潮濕時,絕緣電阻應不小于2m。
4. 保證完好的機械設備安全
1) 機械設備的運動、活動部件都應采用封閉式屏蔽,各種傳動裝置應設置防護裝置。
2) 機械設備上的局部照明均應使用安全電壓。應急器材
3) 機械設備上的金屬構件均應有牢固可靠的pe線。應急器材應放置在作業(yè)現場。
4) 作業(yè)時使用的梯子、檢修平臺、吊繩等,應安全可靠,
5. 區(qū)域警戒與消防
1) 有限空間的坑、井、洼、溝或人孔、通道出入門口應設置防護欄、蓋和警告標志,夜間 應設警示紅燈。
2) 為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場所,提醒作業(yè)人員引起重視,在有限空間外面醒目 處,設置警戒區(qū)、警戒線或相關警戒標志。作業(yè)場所外應懸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標示牌。
3) 當作業(yè)人員進入風道、井道或管道等有限空間工作時,必須提前關閉相關閥門,切斷相 關電源。設置“禁止啟動”等警告信息。
4) 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場所警戒區(qū)內應設置滅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狀態(tài);并有專職人員應在 警戒區(qū)內定時巡回檢查、監(jiān)護,并有檢查記錄。嚴禁火種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間。
5) 動力機械設備、工具要放在有限空間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離,以確保氣體或煙霧排放 時遠離潛在的火源。同時應防止設備的廢氣或碳氫化合物煙霧影響有限空間作業(yè)。
6. 應急器材的使用要求及管理
1) 應急器材應放置在作業(yè)現場。
2) 應急器材應保證應急救援要求。
3) 急救藥品應完好、有效。
4) 應急箱應指定專人管理和操作。
四、落實現場監(jiān)督管理制度
1. 有限空間現場應明確監(jiān)護人員和作業(yè)人員。監(jiān)護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
2. 每一名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yè)人員,配備不應少于兩名監(jiān)護人員。
3. 對于有限空間作業(yè)現場,作業(yè)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或委派管理人員)應提前到達現場勘 查,提前審查施工方案并組織相關作業(yè)。
4. 作業(yè)單位或部門必須在完成相關作業(yè)手續(xù)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
5. 現場監(jiān)護人員必須熟練操作應急器材。
6. 現場監(jiān)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7. 現場監(jiān)護人員發(fā)現以下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與作業(yè)人員一同撤離作業(yè)現場,情況 緊急應呼叫應急救援并報告負責人:
1) 發(fā)現作業(yè)者出現異常行為。
2) 有限空間作業(yè)現場出現異常情況,而作業(yè)者自身未能發(fā)現。
3) 有限空間外出現威脅作業(yè)者安全和健康的險情。
4) 監(jiān)護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職責時,也應通知作業(yè)者撤離。
8. 有限空間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遵守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具。
3) 應與監(jiān)護人進行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信息交流。
4) 作業(yè)人員意識到身體出現危險異常癥狀時,應及時向監(jiān)護者報告或自行撤離有限空間。 9. 有限空間現場作業(yè)完成后,作業(yè)人員必須對作業(yè)現場進行清理后,會同現場監(jiān)護人員對 有限空間現場進行封閉并檢查確認,防止其它人員誤入該區(qū)域。
第14篇 主要公司項目作業(yè)隊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交底組織
1、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負責在項目開工前按照上級和公司當前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對項目進行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的書面交底。
2、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順序、新技術、新工藝要求從安全上進行書面交底。
3、項目總工為公司工程管理部交底接受人;
4、項目安全負責人為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交底接受人
二、交底順序
1、項目在接到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和工程部的書面安全交底后,由項目技術總負責人組織安全負責人按照公司交底要求并結合項目具體情況進行分項交底,接受交底人為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質量員。
2、項目安全員在接到技術總負責人的書面交底后,按照施工工序和進度不同,進行分項交底
3、作業(yè)隊在接到交底書后,按照作業(yè)順序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作業(yè)班組接到交底書后,按照要求對外協(xié)隊伍負責人何外協(xié)工進行工前安全注意事項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實行項目負責制;公司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對項目安全執(zhí)行全程監(jiān)督制
6、項目安全技術交底由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向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作業(yè)隊長等有關人員交底,安全負責人向各工序、工種、各班組長交底。
三、交底范圍
項目所承擔的施工工程項目
二、交底重點
1、特殊工程及特殊部位或特殊工種的施工組織及設計中未明確的有關問題。
2、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關鍵施工問題,主要施工工藝、特殊的技術要求。
3、技術和材料試驗項目及要求等。
4、人身、設備、行車、環(huán)境注意事項
5、應急預案的實施方法
四、交底方法
安全技術交底可以采用會議口頭形式,文字圖表形式,甚至示范操作形式,視工程施工復雜程度和具體交底內容而定。但各級技術交底應有文字記錄,關鍵項目,新技術項目應作文字交底。
五、交底內容
1、分項名稱;
2、分項部位;
3、分項具體施工內容;
4、分項中對作業(yè)人員身體要求;
5、分項中對安全防護設備的要求;
6、分項中要使用的設備:(工具、機械設備、交通工具);
7、分項中存在的危險點;
8、分項中對危險點的控制方法;
9、分項中危險點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10、不適宜的作業(yè)方法;
11、禁止使用的作業(yè)方法;
12、禁止作業(yè)使用的工具、材料;
13、分項中的檢查點,頻次。
六、其它注意事項
1、必須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
2、必須注明交底時間;
3、必須注明交底場合;
4、安全負責人更換后,必須由新負責人重新對剩余項目進行交底并簽認;
第15篇 某建筑集團公司施工安全技術強制性措施
1、一般規(guī)定
(1)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對每項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先分析,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從而控制和消除施工中的隱患,防止發(fā)生傷亡事故,它是工程施工中實現安全生產的綱領性文件,必須認真編制和執(zhí)行。
(2) 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對于特殊巖土和不良地質地段隧道、爆破、動火、起重、吊裝、水下、深坑、高邊坡、支模、特殊架設、超高層腳手架、拆除等作業(yè),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對于水平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各類臺架、門吊、塔吊、斜井、豎井等必須進行設計(附有安裝詳圖、材料規(guī)格型號和文字說明)、檢算、審批,門吊、塔吊、斜井、豎井等大型吊裝設備安裝后必須經所在地安全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3)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人員是施工工程的設計師,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從施工準備開始就必須認真考慮施工安全問題,應當再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規(guī)范、標準及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以及充分掌握工程情況、施工工期、場地環(huán)境條件,根據工程的特點,科學地選擇施工方法、施工機械、變配電設施及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合理地布置施工場地,盡可能地不給施工和操作人員留下隱患。
(4)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人員,必須在了解施工工程內部及外部給施工帶來的不利因素,通過綜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證施工進度,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科學、合理、有序地指導施工的作用。
(5)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制定技術措施時,應視工作對象和內容,以規(guī)程為依據,特別是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情況提出,對施工人員要采用的工作方式從技術上加以規(guī)范,尤其應從人員教育、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詳細的安排,尤其要進行深入的危險源分析,嚴禁照抄照搬規(guī)范條文。
(6)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根據作業(yè)內容、工作方法、作業(yè)環(huán)境、人員狀況(包括人員情緒)、設備實際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導致人為失誤事故的危險因素,再依據規(guī)程制度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不得照搬規(guī)程或套用其它工程安全措施,并在生產現場實施程序化、規(guī)范化作業(yè),以達到防止人為失誤事故發(fā)生的目的。措施應詳細體現工程施工過程中逐級監(jiān)督、逐級管理、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的思想,責任到人,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較為特殊的作業(yè)項目,在安全措施中要加以特別體現。
(7) 在施工策劃時,對總平面布置設計和實施應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①生活、辦公、生產設施的布置設計應有結構設計的專項技術措施,至少包括臨時設施的地基存在力、結構穩(wěn)定性的受力檢算、消防設施類型及位置的設計、房屋間距及樓層設計、特殊房屋設計(如火工品庫、乙炔庫、氧氣庫、配電房等)、給水管路、臨時電力線路(動力、照明)設計、臨時道路設計(包括排水系統(tǒng)、防溜滑措施、邊坡穩(wěn)定措施、會車道設置、標志設置等)、攪拌站設計(包括地基存在力、安裝技術措施、使用維修的安全技術措施等)、砂石料生產系統(tǒng)設計。
② 生活、辦公、生產設施要有規(guī)避自然災害風險的專項技術措施,至少包括防洪、泥石流、防坍塌、臺風、防火、防高溫、防凍、防煤氣中毒、防雷擊、道路防溜、道口防護等。
③ 施工通道口應有防護措施設計,如在通道口設置防護欄桿并安裝立網,明確規(guī)格、型號、數量、標準以及防護人員數量。
(8) 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作程序中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
(9) 單項工程開工前,安全負責人核對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若存在漏洞不可開工,應對措施進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開工。工程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其明白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知道在什么時候、什么作業(yè)應當采取哪些措施,堅決糾正只有編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現象。
(10) 要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所有的作業(yè)人員),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備查,班組長每天要向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在下達施工任務時,必須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同時要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使措施方案始終得到貫徹執(zhí)行,達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標。
(11) 被交底者在執(zhí)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jiān)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12) 施工技術人員編制的作業(yè)指導書及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 針對項目施工的特點找出危險點、源和重要控制環(huán)節(jié);
② 明確作業(yè)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領;
③ 人員、機具裝備配備、保證安全的措施;
④ 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文明施工標準;
⑤ 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的針對性預防措施,用程序直觀地表示出來。
⑥ 作業(yè)過程中需變更措施和方案,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13)施工現場道路、電氣線路、材料堆放、臨時和附屬設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wèi)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4) 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場所,變壓器周圍,都要指定專人設置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各種防護設施、警告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和拆除。
(15) 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guī)范,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采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漏'等措施。
(16) 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安全網,搭設完必須經工長驗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有變形、傾斜、搖晃等情況,要及時加固。
(17)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驗收內容應包括:
① 安裝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圖要求。
② 安裝地基是否堅固,機械是否穩(wěn)固,工作棚搭設是否符合要求。
③ 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可靠,離合器是否靈活,制動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險裝置是否有效,機械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④ 電氣設備是否安全可靠,電阻搖測記錄應符合要求,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接地接零保護正確。
⑤ 安全防護裝置完好,安全、防火距離符合要求。
⑥ 機械工作機構無損壞;運轉正常,緊固件牢固。
⑦ 機手持證上崗。
(18)施工現場爆破器材的儲存、保管和使用,高空作業(yè)的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等防墜落設施,施工用電設備及拉線、接線、開關等配置和防護,長大隧道斜井、豎井、有軌運輸安全設施,隧道及地下工程內不良地質地段的防瓦斯、防突水、防突泥、防塌方冒頂、防火災等方案、設施、措施,必須完善有效。
2、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
(1)根據設計圖紙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布置施工現場的生活、工作、生產設施,合理安排場地內臨時設施,做到封閉施工,建立防洪、防火專門體系,配齊消防設施,制訂'三防'措施和管理制度,使防洪、防火落實到實處。
(2)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特殊工種應按規(guī)定配備防護用品。
(3)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做到持證上崗。所有工人進場前嚴格進行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頒發(fā)安全上崗證。
(4)所有的機械設備有安全操作防護罩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必要處進行安全圍護,設置警示標志
(5)工地設置救護室,配備醫(yī)務人員,落實保健措施,做好防害滅病和飲食衛(wèi)生工作。
(6)對施工現場的危險品制定嚴格的管理措施,危險品的存放、領用、運輸、使用、銷毀(或退還)方法等必須符合國家、當地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報業(yè)主、監(jiān)理及相關部門批準。
(7)禁止在進行施工的建筑物內存放危險品。
(8)現場的生產、生活區(qū)應設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制定防火措施并設立消防小組,并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消防設備使用培訓并考核,使所有人員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在施工作業(yè)區(qū)、施工道路、臨時設施、辦公區(qū)和生活區(qū)設置足夠的照明,其照明度不低于國家有關規(guī)定。
(10)執(zhí)行照明、高壓電力線路的架設標準,保證絕緣良好。各種電動機械和電器設備均設置漏電保護器,確保用電安全。
3、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措施
(1)制定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細則,并向操作和維修人員交底。認真作好機械設備的管用養(yǎng)修。特種設備應按管理程序制訂專門的規(guī)程和細則。
(2)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取得操作合格證,并對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3)操作人員按照機械說明和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注意觀察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
(4)機械操作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機械,機械不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
(5)起重作業(yè)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86)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6)各種吊運機具設備在正式使用前組織試吊、試運行,吊裝作業(yè)中嚴禁超載。起重作業(yè)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7)定期組織機電設備以及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8)工程施工前,對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機電設備和施工設施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未經有關安全部門驗收的設備和設施不使用,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地方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護欄、安全標志和警示牌。
(9)對工程機械和車輛經常檢查維修,對駕駛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和交規(guī)教育,嚴禁違章開車,各種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行車安全。
4、高空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路基擋土墻、橋梁墩臺施工,要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所有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工作人員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繩,嚴禁重疊作業(yè)。
(2)吊裝作業(yè)時須在試吊之后進行。吊裝作業(yè)中嚴禁超載。
(3)吊裝設備、提升系統(tǒng)專人檢查,操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4)隧道內多功能臺架、模板臺車上設置防護欄,并定期對其牢固性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5、防洪安全技術措施
(1)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臨時工程嚴格按照設計修建,同時考慮防洪要求;施工場地布置考慮防洪、防雨要求,避開滑坡及堆積層不良地質條件,做好截、排水溝。
(2)防洪期間加強與地方政府、水利部門、氣象部門的聯(lián)系,及時掌握汛期氣象預報和防洪動態(tài)。
6、防火安全技術措施
工程施工中防火應遵循'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工程開工前,對全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習,制定消防專項措施,納入統(tǒng)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2)臨時設施修建時,按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配足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設施,并由當地消防部門檢查認可后投入使用。
(3)執(zhí)行安全用電規(guī)程,使用標準合格電器;電焊等工作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防止電源起火事故。
(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和宣傳教育,積極采取消防措施,防患于未然。每年進行至少兩次高規(guī)格的安全防火大檢查。
(5)施工期間的生產、生活營地及靠近山林草木的地方均設置高壓水管等消防設施,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工具,設置醒目標牌,特別對油庫、炸藥庫、材料庫、變電站等重地設置專人負責。同時積極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lián)系。
(6)大風季節(jié)嚴防火災,加強消防教育。經常檢查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工具、醒目標牌等,林區(qū)及易燃品堆放處嚴禁帶入火種,消除火災隱患,防患于未然。
(7)各工區(qū)料庫處均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它用。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
7、交通疏解及道路安全技術措施
(1)工程施工前向地方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確保道路暢通的措施、方案,跨越公路的橋梁數量或其它管理措施。并應會同當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門在沿線跨公路施工地段設立通告,說明工程情況、交通維護的措施及對行人車輛通過施工路段的具體要求等內容。
(2)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安全要求,設置適當的照明、警告信號和標志牌等交通安全設施,跨越公路施工時,要設置鋼架防護,應滿足相應的凈高要求和安全距離并采取預防措施以保護本工程和公眾的安全。未完成臨時工程或未采取管制措施,不能開工。
(3)制定施工材料的運輸計劃以及防止交通堵塞的措施。出碴運輸通過公路的盡量安排在車流較少時段運輸。合理安排施工組織,加快影響交通的工序施工,將施工對交通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4)施工期間,為了減輕給地方道路交通造成的壓力,安排專人積極配合交通管理部門,加強管理,與交管部門協(xié)商確定運輸路線和運輸時間,在相關交通線上設限速、禁行、禁停及交通疏散和安全標志。嚴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施工。
(5)用于工程的各種材料,嚴禁堆放于道路通車路段;各種施工設備、機械不得在道路上停置、頻繁調頭;因施工需要在既有公路上開設交叉口路段應征得地方公安交警部門同意,并設置醒目標志;施工車輛出入頻繁的交叉口應有專人負責疏導交通。
(6)禁止在道路上及其用地范圍內設置障礙、搭棚建房、傾倒垃圾、挖溝引水,不得利用道路邊溝排放污物,或者進行其它損壞、嚴重污染和影響道路暢通、安全的活動。
(7)超過道路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必須經道路管理機構批準,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車輛懸掛明顯標志,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時速行駛。
(8)臨近路段的施工房屋、施工器材、施工機械不得侵入現有公路的安全運行界限。
8、路基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應先做好施工場地布置和施工場地的排水,確保排水暢通。對挖方地段施工機械停置位置,制訂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注意安全防護,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在電力桿周圍3m范圍內,不準挖坑、挖溝、取土。如在電力桿附近鏟土、堆土時,必須符合《電力維護規(guī)則》的規(guī)定。電力桿兩側各10m范圍內和地下電纜兩側各3m范圍內不建房、搭棚。施工車輛不在電力線跨度最高點至地面不足4.5m的地段通過。如必須通過,則向電力部門申請辦理電力線升高手續(xù),并制訂安全措施后再通過。在施工挖坑、挖溝、鏟土時,保證不影響'三電'設備的正常使用,不造成設備隱患。
(3)翻斗汽車從符合《技規(guī)》限界要求的電力線路下通過時,為防止翻斗車碰斷電線路,在電線路兩側不少于5m處設置限界架(高度距電線路最低點低0.3m),車輛從限界架下通過時限速5km/h,如緊靠電桿通過,則增設電桿保護樁。限界架和保護樁在使用完后立即拆除。
(4)采用機械填筑路堤應在填土區(qū)邊緣設置安全標志;土方機械作業(yè)時,無關人員不得靠近施工機械;在挖掘機土斗的回轉半徑范圍內,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小型夯實機械停用時應切斷電源。采用重型壓路機壓實時,分層填筑時應適當加寬填筑寬度,確保壓實機械的安全
(5)挖方地段施工,首先在路塹頂部修好排水溝,才能開挖。開挖斷面要作好臨時排水溝,防止路基浸水,影響邊坡穩(wěn)定。
(6)深路塹地段要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專項指定保證安全的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分級開挖,及時支護,確保路塹邊坡穩(wěn)定。開挖時經常注意坡面的穩(wěn)定,加強監(jiān)測。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時必須經過妥善處理,確保安全后才能繼續(xù)施工。路塹開挖作業(yè)應與裝、運作業(yè)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yè)。
(7)軟土地基加固所采用的各種樁機要安放穩(wěn)、牢固,防止倒塌事故的發(fā)生。
(8)路塹石方爆破作業(yè)
爆破員必須經公安機關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公安機關審核后的有效操作證,方準上崗作業(yè)。
運輸爆破器材必須事先辦理《爆破物品運輸證》,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運輸工具,裝卸和押運符合有關要求;爆破器材必須貯存在專用庫房內,現場臨時炸藥庫的炸藥、雷管、導爆管存放數量符合要求并分庫存放,庫內必須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建立爆破器材入庫驗收制度,建立收發(fā)流水帳、三聯(lián)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度;由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建立爆破器材現場領用登記制度,每天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庫房。
路塹石方爆破作業(yè)要制定安全措施,要求做到:裝藥前,距爆破區(qū)域10m劃為爆破禁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技術人員測量鉆孔深度,檢查是否有水等,每個雷管需經檢查后方可加工起爆藥包;裝藥時應嚴格按結構裝藥,并按要求準備填塞物,并保證填塞長度,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石塊充填到孔內,砸斷電線,產生拒爆;爆破宜選擇晴朗天氣,排除一切帶電設施,嚴格按要求聯(lián)接網絡,接頭用膠布包好,完成后應由技術人員認真檢查后方可警戒起爆;爆破前確認一名爆破總指揮,安排人員在爆破區(qū)域200m范圍內進行警戒,總指揮確認各哨位完全警戒后,發(fā)起爆令起爆;爆破完5分鐘后,工程技術人員、爆破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檢查是否有拒爆現象等。
爆破施工時,要指定一名爆破工作領導人在現場負責全面工作。按規(guī)定要求采取防護、警戒措施,專人指揮;裝藥量、裝藥結構及堵塞質量,必須符合鉆爆設計要求。已裝置炸藥的炮孔必須適當地用土覆蓋及保護,必要時設置炮被防護。爆破時人員撤離至安全區(qū),對危險區(qū)進行警戒,嚴禁人、畜、車輛進入。
爆破后,要對爆區(qū)進行嚴格、細致、全面的安全檢查,對危及人身及行車安全的危石、落石必須及時清除,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對每次爆破的地質狀況、主要參數、爆破效果等,要做詳細記錄并進行分析,及時調整參數。每次爆破后做好安全評估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9)需挖臺階地段,挖臺階要自下而上進行,隨開挖隨填筑壓實,保持臺階穩(wěn)定。
(10)橋涵缺口的錐體和臺后路基填土采用順序作業(yè),填土和夯實作業(yè)避免相互干擾;錐體護坡上不得停放夯實機具,作業(yè)人員不得在護坡下休息。
9、橋涵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明挖基礎施工基坑開挖前,事先做好排水系統(tǒng),雨季施工時做好防水圍堰,并對路基邊坡穩(wěn)定采取防護措施?;娱_挖時,應按照設計的基坑邊坡開挖。吊斗出土時,設專人指揮并統(tǒng)一信號。吊斗拴溜繩,吊機扒桿和吊斗下面嚴禁站人。機具、材料、棄土等須堆放在基坑邊坡四周安全距離以外。
(2)基坑開挖采用擋板支護時,根據土質情況逐段支撐,并經過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xù)開挖。開挖過程中經常檢查,如發(fā)現支護變形等異常情況,立即撤離人員,待加固并確認安全后,再繼續(xù)開挖。
(3)灌注基礎混凝土前應先搭設灌注平臺及運料走道,并設置防護欄桿?;A的模板、鋼筋安裝以及混凝土灌注按有關規(guī)定操作。
(4)鉆孔樁基礎施工,鉆機安設時,應做到支撐穩(wěn)定牢固,并做好防護設施,謹防機具傾斜和高空墜物。鉆孔樁施工時,工作平臺及鉆機平臺上應滿鋪腳平板及設置欄桿、走道,并隨時清除雜物,設有施工的孔口,均應加防護蓋。鉆機作業(yè)人員均應戴好安全帽。鉆機的卷揚機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整齊,卷繞鋼絲繩時,嚴禁工作人員在其上跨越。卷揚機筒上的鋼絲繩不得放完,至少保留三圈,嚴禁人拉鋼絲繩卷繞。起吊鋼筋籠、導管及更換鉆頭等吊裝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
(5)墩臺施工時,在墩臺身鋼筋模板安裝前,應搭設腳手架平臺,欄板及上下扶梯。在腳手架平臺上運送混凝土時,其走道滿鋪腳手板并安裝欄桿。使用吊斗灌注時,先通知作業(yè)面操作人員避讓,并不得依靠欄桿推動吊斗,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腳手架。
(6)起重機械設備設專人操作并配指揮人員,定責定崗;上崗前進行技術培訓,制定專項制度和指揮聯(lián)絡方法,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7)定期對橋涵施工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維修,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安全使用。
(8)高墩臺施工時,設置安全爬梯和安全網。
(9)跨越公路施工時,設專人負責做好防護工作,確保既有公路暢通無阻及人員安全。
(10)安裝好頂層、外層欄桿、立柱,鋪好腳手板,對有明顯傷痕、裂紋結疤的腳手板,不得使用。工作人員在行走時不得踏在探頭板上。拆除模板時,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先拴牢吊具掛溝,再拆除模板。模板、材料、工具不得隨意拋擲。人員與模板之間,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11)預應力施工的千斤頂、管路、油泵等在張拉負荷時,不得撞擊和拆接。高壓油管及接頭,使用前進行試壓,并且有足夠的安全度。張拉時,千斤頂軸線方向不得站人。張拉操作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定期對張拉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維修、標定,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安全使用。
(12)梁體施工前,支撐系數的基礎,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核實,校核地基承載力,當地基承載力達不到要求時要進行基底換填,到達要求為止。
(13)采用滿堂支撐體系時,要通過詳細的計算,確定排架形式材料行距、間距、及斜拉間距和連接要求。
(14)模板支撐和組合要通過詳細計算確定,并且作支模、拆模順序安排。
(15)新建涵洞在基底開挖前,應根據開挖深度和寬度,分析對既有路基穩(wěn)定的影響程度,對基底開挖影響邊坡穩(wěn)定的,必須事先采取邊坡支擋加固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施工中派專人對施工區(qū)進行檢查,現場備足應急搶修物資。
10、隧道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隧道施工前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特殊巖土和不良地質地段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完整的超前支護、預加固處理、洞內開挖面穩(wěn)定和涌水處理施工技術方案,并制定將遇到突發(fā)情況的預案。并結合緊急預案,做好技術、物資、機械的儲備,避免地質災害的發(fā)生。
(2)特殊巖土和不良地質地段選擇隧道施工方法時,應以安全及工程質量為前提,綜合考慮隧道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斷面形式、尺寸、埋置深度、施工機械設備、工期要求、經濟和技術可行性論證等因素而確定。同時應考慮圍巖變化時施工方法的適應性及變更的可能性,以免因施工方法或技術措施不妥造成施工失誤,延誤施工進度和增加投資。
(3)特殊地段隧道施工時,無論是采用鉆爆開挖法、機械開挖法或人工和機械混合開挖法,應視地質環(huán)境、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條件合理選用。如選用鉆爆法施工,應采用光面爆破技術,使開挖輪廓線符合設計要求并減少對圍巖的擾動破壞。爆破設計時,應嚴格控制炮眼數量、深度和裝藥量;爆破施工時,應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如遇到地質變化,應及時修改完善設計和改變施工方法,并采用相應的輔助施工方法。
(4) 隧道進入不良地質地段,開挖面無自穩(wěn)能力或自穩(wěn)能力較差時,必須按照設計或經批準的方案對開挖面進行穩(wěn)定性處理,確保隧道施工始終處于安全的狀態(tài)。
(5) 對極其松散、破碎、軟弱地層,或在大量涌水的軟弱地段以及斷層破碎帶的隧道(開挖到達時將發(fā)生坍方、突水或ⅴ~ⅵ級軟弱松散圍巖段),必須按照設計或經批準的方案,在開挖前進行超前支護及預加固,提高圍巖強度、自穩(wěn)能力和止水能力,確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
(6) 隧道進入不良地質地段,必須加強量測工作,并及時反饋量測結果,進行動態(tài)設計和動態(tài)施工。
(7)開挖作業(yè)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 在洞口段、斷層破碎帶及其它ⅳ、ⅴ級圍巖地段,施工前應制定詳細的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業(yè)指導書。
② 做好超前地質預報工作,采用tsp、超前鉆孔、地質雷達等綜合預報手段對開挖面前方的地質情況作出詳細的預報。每個開挖工班配一名工程師跟班,確保各種措施、技術交底的落實,保證標準化作業(yè)。開挖過程中,配備有經驗的地質工程師,24小時輪流值班,及時發(fā)現地質變化,監(jiān)控指導現場施工。
③ 司鉆人員到達工作面后,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支護、拱頂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危石應清除并加以支護。司鉆工鉆孔前,對風鉆和工具作如下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修理或更換: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路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鉆桿是否彎曲、帶傷,防止作業(yè)時斷釬傷人。濕式鑿巖的供水裝置是否良好。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④用帶支架的風鉆鉆孔時,應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在鉆孔臺架上打眼時,先檢查平臺架及斜撐是否穩(wěn)定,平臺上是否鋪滿板,外側的防護欄桿是否牢固,防止高處墜落。
⑤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孔。嚴禁在打眼的同時裝藥。不得在工作面折卸、修理風鉆。手持風鉆打眼,開孔時應用較短的鉆桿,其長度不超過0.8-1m。鉆頭未入巖壁前,風門不宜開大。操作時做到退釬子與鑿巖機一條線,司鉆工要在風鉆的左側方,嚴禁騎著氣腿操作風鉆,鉆眼時先開水后開風,停鉆時先關風后關水。
⑥用風鎬開挖時工作前檢查氣壓及風鎬的連接。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釬時不可猛搖風鎬,要及時更換磨鈍的鎬釬,發(fā)現濾風網被污物堵塞,應及時排除。
⑦鑿巖臺車嚴格按照使用保養(yǎng)說明書進行操作和保養(yǎng)。臺車行駛前把鉆臂降低,不妨礙駕駛員視線,行駛速度不超過10km/h,專人駕駛。臺車鉆孔前,必須清除易落或松動的危石,并支起液壓支腿,使臺車穩(wěn)固,輪胎免受壓力。司鉆中出現故障,請專業(yè)修理人員修理,嚴禁臺車帶病作業(yè)。司鉆過程中嚴禁邊打眼、邊用吊籃裝藥。嚴禁在臺車運轉中進行調整作業(yè)。嚴禁拆除臺車各種安全防護裝置。放炮前,臺車必須離開安全距離以外,并進行適當防護。
⑧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按規(guī)范要求,兩端加強聯(lián)系,確保統(tǒng)一指揮、安全施工。兩工作面相向開挖時,相距50m時必須停止一方掘進,由另一方掘進貫通,一方爆破時必須向對方通知。
(8)火工品運輸及爆破施工
①火工品運輸與加工
人工運送炸藥每人一次運送量不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運送爆破器材前后30m應專人防護,嚴禁中途逗留。
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炸藥與雷管應分別由木板車廂運入洞內,車廂應墊膠皮,只準平放一層。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不得搭乘。運送途中要顯示紅燈與鳴笛。汽車排氣孔應加防火罩。炸藥與雷管不準同車運送。
爆破器材加工,在洞外遠離洞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工作臺上操作。除洞外土石方用電雷管外,洞內用非電雷管。裝配起爆管時必須先試驗。計算引線長度,每批分卷進行。導爆管凡有過粗、凡管體壓扁、破損銹蝕、加強帽歪斜者,嚴禁使用。加工好的起爆管分段裝入木箱內,防止混段(不準把段數標簽失落)。
②裝藥爆破
裝藥時嚴禁火種,無關人員和機具等均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周邊眼間隔裝藥,用膠布包扎在竹片上固定牢實。
洞內大斷面開挖,雷管段數量、裝藥量大時,爆破指揮人員應先明確分工,自上而下分區(qū)分段裝藥各負其責,防止混段和漏裝,禁止超量裝藥。
遇有下列情況禁止裝藥:作面照明不足;工作面巖面破碎未及時支護;可能有大量涌水的地段。
裝藥完畢,工作面所有的機具、材料撤離,經檢查無漏裝,炮口堵塞完后進行網絡連接(采用簇連),網絡連接好后,應專人檢查是否合格,經確認連接無誤,人員機具已撤至安全地帶即可起爆。
爆破作業(yè)時統(tǒng)一指揮:根據施工條件,洞內每日放炮次數,齊頭開挖作業(yè)循環(huán)時間明確規(guī)定;警戒要統(tǒng)一行動;多工作面放炮相互影響時,首先要保證齊頭掘進的需要,起爆順序應由里向外,里面的人員末撤出前,外面禁止放炮。
爆破時所有的人員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震動飛石傷害的地點,其安全距離:獨立導坑內不于200m。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全斷面開挖不少于500m。相鄰的平行導坑,橫通道間不少于50m。
③其他注意事項:
a 洞內嚴禁明火點炮,洞內所有爆破、導火線長度均不少于1.2m。
b 洞內無水時,開挖邊墻基礎或水溝施工,炮眼數量少可使用火花起爆。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炮不宜超過5個。一人點炮超過5個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信號雷管,信號雷管引燃完時間應比第一個炮眼爆炸時間至少提前60秒。當信號雷管引爆時,爆破工必須離開工作面。
c 起爆后必須通風排煙15~30分鐘后才準工作人員進入工作面,并經下列各項檢查和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有無瞎炮及可疑現象; 有無殘余炸藥及雷管;頂部、兩端有無損壞及變形。
d 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
e 爆破器材的領取必須由有合格證的人員辦理,一定要帳物相符,雙方簽字。每次裝藥完畢后未用完的爆破器材立即退回庫房,并辦理清庫簽字手續(xù)。
(9)裝碴及運輸
①進洞車輛及內燃機械必須選用帶凈化裝置或低污染的柴油機,汽油機械的車輛不得進洞作業(yè)。用時必須加強通風管理工作。
②各種運輸設備不得人貨混裝,裝載機不準載人。
③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滿足裝載機安全運轉。
④裝碴時,運碴車輛應停穩(wěn)并制動,起動前應鳴笛。
⑤洞內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作業(yè)地段正常時每小時小于10公里,會車時時速小于5公里,成洞地段行駛時速小于20公里,會車時時速小于10公里。
⑥在襯砌臺車(或作業(yè)臺架)作業(yè)地段應設置'慢行'標志,臺車(臺架)兩端設置紅色顯示燈。
⑦洞內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嚴禁超車。會車時空車讓重車,重車減速行駛,兩車廂間距離不小于0.5m。同向行駛,前后兩車間距離至少為20m,洞內能見度差時,應加大間距。洞內車輛相遇或發(fā)現有行人時,應關閉大燈,改用小光燈或近光燈。車輛起動前應了望或鳴笛,進出隧道口時應鳴笛。洞內車輛倒車必須開燈、鳴笛或專人指揮。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病行駛。
⑧洞內車輛行駛時,施工人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行人走兩側人行道、不與機械車輛搶道、不準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⑨洞外卸碴場地應符合規(guī)定的坡度,并應在碴堆邊緣內80cm處設置檔木,以防車輛翻溝。
(10)支護與襯砌
①洞內支護,堅持'隨挖隨支護'的原則,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最大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時,盡量縮小支護與開挖工作面距離,支護質量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標準。
②施工期間,現場值班負責人員每天應同安全質檢人員對開挖面地質以及各部支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檢查一次,當發(fā)現支護變異或損壞時立即加固處理并作出詳細記錄。量測人員發(fā)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應于量測后半小時內向技術負責人匯報,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
③鋼拱架架立時不得置于虛碴或活動石上,軟弱圍巖地段基底夯實加設墊板或加設墊塊楔緊。錨桿支護,孔深、間距、方位必須到設計要求,注槳要飽滿,鋼筋網初噴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厚度。
④噴射混凝土前,清除危石及松動石塊,腳手架要牢固可靠,噴射手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完好正常,壓力保持在0.2mpa左右,噴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⑤當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用鋼架配長錨索加強支護。
⑥鋪設防水板時,工作臺架下凈空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兩端應設不低于1m的欄桿和上下人員的梯子。工作臺架承載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要求。
⑦鋪設防水層臺架及模板臺車距作業(yè)開挖面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齊頭爆破時要防止空氣波沖破防水層。工作臺架襯砌臺車就位后,應用卡軌器固定在軌道上,防止溜車。
⑧襯砌臺車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上應鋪滿木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兩端擋頭板應安裝牢固。襯砌臺車工作臺架上施工用照明用電線路每天要進行一次檢查,確保電線絕緣良好,防止電線破損、漏電傷人(或裝置漏電保護器)。
⑨模板臺車設計時,應考慮凈空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凉嘀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
(11)通風與防塵安全措施
①隧道通風應能保證洞內氧氣含量、風速、新鮮空氣達到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以及粉塵濃度、有害氣體含量降低到允許標準以內。
②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扛木料、鉆桿等長大物件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邊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風管或管口上。
③施工中應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并定期測定洞內粉塵濃度和有害氣體的含量。放炮前后進行噴霧與灑水。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噴濕巖壁。壓入式風管出風口,可放置噴霧器以達到除塵目的。
(12)隧道臨時用電及照明
①施工用電除利用網電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備用內燃發(fā)電機作為備用電源,以便當供電單位停電檢修時,可供洞內抽水、照明和生活用電。
②洞外電力線路跨越道路、住房、施工地區(qū)時安全距離必須符合要求,電線高度距人行道路或運輸線路的高度不低于:6~10kv為6.5m,4kv為6m。
③洞內照明、電力線路懸在兩側墻上,安裝在同一側時分層架設,電線懸掛高度距人行地面: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洞內照明電壓作業(yè)地段36v;成洞地段220v。
④洞內作業(yè)面應有足夠的照明。開挖作業(yè)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隔10m安裝60w燈一盞。
⑤洞內檢修、搬遷電器設備(包括電線電纜)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告牌。
⑥操作洞內電器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非專職值班電器人員,不得操作電器設備。操作高壓電器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并站在絕緣板上。手持高壓電器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絕緣良好。使用前應作絕緣檢查。低壓電器設備應加觸電保護器。電器設備的檢查和調整,必須由專職維修電工進行操作。
⑦洞內外開關箱設在安全位置,并有防雨防水措施,有保護接零或接地裝置,實行一機一閘。箱內無雜物,有門有鎖。
⑧變壓器等電器均應有安全保護屏障(圍欄),線路架設高度和照明度必須符合標準,嚴防行走運行機械損壞電線路、毀機傷人。
⑨對電氣設備、絕緣用具必須定期檢查、測試,防雷設施每年在雷雨季節(jié)之前應檢測,手持電動工具應有專人管理,每月檢查一次。
⑩變、配電房不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門向外開,建筑結構要符合安全標準;在采用外來電源和自備發(fā)電機兩個電源交替使用時,必須安設能防止溝通兩個電源的連鎖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