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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管理制度4篇

更新時間:2024-05-11 查看人數:62

施工工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工程管理制度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框架,旨在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效率,保障質量,以及維護工地安全。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工程規(guī)劃與調度:明確項目目標,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合理分配資源,確保工程按時完成。

2. 質量控制:設定質量標準,實施質量檢驗,確保所有工程成果符合設計要求。

3. 成本管理:監(jiān)控預算,控制成本,防止超支。

4. 人力資源管理:招聘、培訓、考核施工人員,確保團隊高效運作。

5. 設備與材料管理:采購、維護設備,管理建筑材料,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安全

安全是施工工程的首要任務,我們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

1. 安全培訓:所有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程。

2. 現場防護:設置警示標志,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如頭盔、安全帶、防護眼鏡等。

3.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識別潛在風險,制定預防措施。

4.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對事故快速反應,減少損失。

5. 安全監(jiān)督: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督,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清單

為了確保施工工程管理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以下是一份基礎清單:

1. 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表,包括關鍵節(jié)點和里程碑。

2. 設定質量控制點,進行定期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3. 制定預算,設立成本控制指標,進行月度或季度財務報告。

4. 建立員工檔案,記錄培訓情況和工作表現。

5. 設備和材料采購清單,包括供應商信息、采購日期、保修期等。

6. 安全檢查表,列出需要定期檢查的安全設施和設備。

7. 風險管理文檔,記錄風險評估結果和應對策略。

8. 應急預案,明確事故發(fā)生后的處理流程和責任人。

9. 安全違規(guī)記錄,用于追蹤和改進安全行為。

以上各項制度和清單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以適應工程項目的特殊需求。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應注重細節(jié),確保施工工程在高效、安全的前提下順利完成。

施工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內容要求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jiān)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yè)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jiān)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

特種作業(yè)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等。各區(qū)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yè)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第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獎罰實施細則

第1條、門衛(wèi)、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脫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圍首次給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項目部規(guī)定范圍首次罰20元;再次脫崗罰50元;勸說無效的調離工地直至開除。

第2條、門衛(wèi)、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在崗睡覺首次給予警告,再次睡覺罰款20元;一晝夜連續(xù)兩次睡覺罰50元;勸說無效的調離工地直至開除。

第3條、為防止工地材料被盜,門衛(wèi)、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及時檢查離開現場的車輛和職工攜帶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車輛和職工必須服從檢查,對倒出材料的車輛應出具出門證。未履行職責發(fā)生偷盜行為的門衛(wèi)、值班人員應承擔被盜物資總價的100%;監(jiān)守自盜或與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給他人盜竊集體物資的,按其總價賠償并處以等額罰款,同時立即調離工地或開除,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4條、門衛(wèi)、值班人員應嚴格控制做買賣的和收廢舊物品的進入施工現場,由于不履行職責,按每人10元對門衛(wèi)、值班人員進行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5條、所有職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檢舉他人有盜竊行為的(經查情況屬實)或抓獲偷盜者的(人贓俱獲)根據其總價按100%由項目部直接獎勵給舉報人。發(fā)現內部人員有偷盜行為,加倍處罰并開除,情節(jié)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6條、凡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guī)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職工罰款2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計罰款;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履行相關手續(xù),未登記進入施工現場的按每人對門衛(wèi)、值班人員處以10元的累計罰款;對勞務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罰款100元,

第7條、運輸車輛隨車裝卸的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按每人20元進行罰款,對車主按每人1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8條、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帶或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帶罰款50元,并按規(guī)定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50元進行累計罰款,特別是鋼結構班組。

第9條、所有職工不準進入不健康的娛樂場所,違反規(guī)定的除承擔執(zhí)法部門的一切費用外,公司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管理人員加倍處罰,影響較大的給予開除。

第10條、發(fā)生打架斗毆除執(zhí)行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外,將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罰款。職工每人20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100元進行累計罰款,管理人員不加以制止的給予重罰500-1000元。職工食堂勞務承包人必須派專人值班,發(fā)生打架斗毆事件的按本條規(guī)定處理。

第11條、發(fā)生打群架的除執(zhí)行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外,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對勞務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計罰款。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連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由于項目部調解不力造成傷亡事故的,項目經理承擔連帶責任。

第12條、對及時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嚴重后果的,給予獎勵200-500元。

第13條、嚴禁賭博,發(fā)現賭博沒收賭具及錢物,并對當事人處以50-200元的罰款,對當事人所在的勞務承包人按每人處以50-100元累計罰款,屢教不改的加倍處罰,職工檢舉賭博現象的給以50-100元的獎勵。

第14條、高處作業(yè)的施工現場,項目部應落實勞務承包人專人進行監(jiān)控,無監(jiān)控人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監(jiān)控人員脫崗的按無人監(jiān)控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第15條、施工現場設置指定吸煙點,凡發(fā)現現場工人違章吸煙的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每次50-100元的處罰,并對相關班組處以每次100元處罰。管理人員違章吸煙的,對當事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例行檢查時,依據現場撿到煙頭數量對項目部處以每支1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16條、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酒后作業(yè)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的累計罰款,造成后果的由勞務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17條、對不請假外出的管理人員每次罰款100元,所有管理人員上班時間嚴禁玩游戲、看視頻電影及非工作關系的qq聊天。違反規(guī)定的首次罰款200元,再次罰款1000元并停職檢查,聽候公司處理。

第18條、項目部對上級部門的隱患整改單必須及時辦理簽字手續(xù),任何人不得拒簽,落實專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項目經理應落實專人復查,合格后應及時銷案。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時,按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理,造成后果的由項目經理承擔一切責任。

第19條、施工現場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齊,未按規(guī)定每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漿、砼未及時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費的,每次罰勞務承包人200-500元,浪費現象嚴重的按500-1000元的罰款,并追加材料費。水泥潮濕硬化無法使用,對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計罰款,由于保管員監(jiān)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20條、發(fā)現焊條未及時收集,罰使用的勞務承包人以5元/根累計處罰,保管員管理不力,按每張5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21條、施工現場應及時回收鋼管、扣件,每發(fā)現一根埋地的鋼管罰款100元,一個扣件10元。

第22條、運輸車輛人員應協助保管員做好材料堆放工作。進場材料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按規(guī)格、型號碼放(磚塊碼堆,砂、石進池),如發(fā)現材料亂堆亂放、散亂無序的,對供應材料的運輸車輛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保管員應現場指揮,材料堆放混亂屬于保管員責任的,對保管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23條、單位工程的腳手架應超過作業(yè)層一步架,剪刀撐設置到頂,立網、水平網應封閉,網內無雜物,一切桿件搭設必須符合專項方案和規(guī)范的要求。若腳手架未超過作業(yè)層一步架的,對勞務承包人各處以100-200元的罰款;網內有雜物的,不論多少,每處對勞務承包人處以50-200元罰款;連墻桿和剪刀撐不得私自拆除,違反規(guī)定的每處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腳手架立桿底部應有墊板或有相應技術保證措施,無墊板或不符合技術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24條、私自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處罰勞務承包人100元。

第25條、施工現場及宿舍區(qū)等五小設施,項目部應落實包干區(qū)及責任人。

第26條、為杜絕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的發(fā)生,所有職工在宿舍內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做飯,違者處以100元的罰款,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的累計罰款。

第27條、泥工班組沒有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碎磚及拆除的安全網及水平欄桿沒有及時恢復的,對班組罰款200-500元,所有班組在不具備安全條件下擅自施工對班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鋼結構班組在任何施工面對于能拉生命線不拉或者說能系安全帶不系的情況,對班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第28條、機械管理由機修班負責,故意損壞機械影響施工的除負責維修費用外并對勞務承包人罰款300元,情節(jié)惡劣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29條、施工現場使用的砼攪拌機、卷揚機、直螺紋機械必須定人定機定崗,懸掛操作人員公示牌,名單報項目部及工程部備案。未落實專人,對勞務承包人處以每臺50元的罰款。拆除機械防護裝置的每臺罰勞務承包人100元。

第30條、使用的機械四周無安全距離,清理不及時,罰勞務承包人100元,傳動部位維護保養(yǎng)不及時,罰機修班長100元。

第31條、攪拌機、卷揚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設備項目部應落實防雨措施,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保。

第32條、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間距在5m以上,并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掛上警示標牌及滅火器,未按規(guī)定距離存放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3條、電焊機一、二次線私拉亂接或無防雨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4條、電工班全權負責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電工班帶頭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的,加倍處罰,造成后果的由電工班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35條、未經批準,任何承包人和職工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違規(guī)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處以100元罰款。杜絕長明燈和使用大燈泡,違反規(guī)定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處以50元累計罰款。

第36條、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不允許任何人拉閘斷電,拉閘斷電影響施工的對勞務承包人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發(fā)生嚴重后果的勞務承包人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37條、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嚴禁私拉亂接線路,違反規(guī)定的每次罰勞務承包人100元。電工班應及時檢查加班燈具和電器設備使用情況,加班燈具和線路無人收集的,電工班有權沒收。

第38條、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臨時配電箱內控制設備附件應齊全,各項參數應符合要求,箱內無雜物。無防雨措施每處罰項目經理和電工班長各50元;箱內缺少附件的、參數不符合要求的,對電工班長處以100元的累計罰款,配電箱內有雜物的,按其性質對勞務承包人罰款50元。

第39條、為嚴格控制單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證設計標高、軸線,軸線超過偏差值的,每10mm罰勞務承包人100元,±0.000主控軸線與標高必須及時報驗,未報驗的按每項對項目部罰款200元。

第40條、為控制首層地面的不均勻沉降,項目部必須采取技術處理,方案必須報公司審批,無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的在保修期內造成地面下沉或返工的,其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項目部負責,并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項目經理按規(guī)定比例分解)。

第41條、室內外地溝內應落實排水措施,無排水措施的對勞務承包人罰款200-500元。

第42條、砌體工程外墻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43條、構造柱施工必須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馬牙槎進退及皮數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層上下垂直偏差超過10mm,拉結筋數量及位置不符合規(guī)定的,對勞務承包人按每處每項罰款50元。

第44條、砌體工程嚴禁出現暗通縫,出現暗通縫每處對勞務承包人罰款100元。

第45條、為控制砌體的平整度和標高,縱橫墻、內外墻交接處,直線段每10米處必須設置皮數桿,未設置者每處罰款100元。

第46條、外墻洞口、外挑的陽臺、外墻陽角及陰角處必須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

第47條、廚衛(wèi)間或有防水要求的砌體底部未隨層設置砼止水帶或未與樓層砼一起澆筑的每處罰款200元。

第48條、砼施工必須有澆筑令,按計量施工,按配比標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計量隨意施工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49條、為確保砼澆筑質量,蜂窩、麻面不超出規(guī)范標準,嚴禁出現露筋、孔洞等現象,出現上述現象的每處罰款50-200元。蜂窩、麻面、露筋、孔洞私自處理的罰勞務承包人100-200元,無法返工的必須落實補救措施,并上報分公司審批。

第50條、按規(guī)范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夾渣爛根現象,出現一處罰款100元。

第51條、現澆結構頂面的平整標高,每自然段≤20mm。

第52條、砼的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yǎng),每次缺崗的罰款100元。

第53條、下道工序必須對上道工序進行檢查驗收,未進行驗收的,出現問題由下道工序負責,并罰款100元。

第54條、鋼筋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施工,保護層必須按要求設置,陽臺受力鋼筋必須采取懸掛措施,煙(氣)道、管道部位鋼筋不得隨意剪割,若無法施工時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且有隱蔽記錄,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處罰款100元。鋼筋未按規(guī)定方法綁扎的、彎鉤角度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100-200元。

第55條、模板支撐系統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澆結構內鋸沫及建筑垃圾必須清除干凈后,經檢查合格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梁底、柱頭、柱根由于垃圾而產生質量問題,每處罰款200元。

第56條、確?,F澆板板底的高度(指500線向上的高度),確保樓層層高,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間每10mm罰款100元。

第57條、脹模每處罰款50元,漏漿的每處罰款50元。

第58條、模板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未清理罰款100元。

第59條、拆除模板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由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審批,擅自拆除重要結構的對違章指揮人員罰款300-500元。

第60條、±0.00以下各種管道必須報驗后方可隱蔽,未經報驗隱蔽者罰款50元。

第61條、無壓力水的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試驗必須按系統分別進行。未試驗的按系統罰款1000元,試驗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并責令返工,重新試驗。

第62條、給水、采暖、消防等有壓力水的管道必須按系統進行打壓試驗。未打壓試驗的按系統罰款1000元,試驗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并責令返工,重新試驗。

第63條、電氣主干管必須報驗隱蔽,未報驗罰款50元。

第64條、所有電線必須穿保護管,漏埋處嚴禁直埋電線,違反規(guī)定每處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

第65條、配電箱、開關、插座、接線盒、過線盒及衛(wèi)生器具等設備的標高、坐標必須一致。違反標準的造成返工的每處罰安裝負責人200元,同時承擔相關工種的人工費及材料費。

第66條、配電箱內零線和pe線應分別設置,并按規(guī)范的規(guī)定施工,違者造成返工的按每處對電工勞務承包人處以500元的罰款。

第67條、涉及設計在外墻部位上暗敷的各種管道、箱盒,必須靠里側安裝和予埋,管道、箱盒后側應采取保溫措施且無孔洞,避免熱橋現象的發(fā)生。違反規(guī)定者,箱盒部位每處罰款100元,管道部位每處罰款500元。

第68、暗敷的各種管道及線路嚴禁穿越煙道、通風道、防水等部位。違反規(guī)定每處罰款200元并責令返工。

第69條、防水工程必須進行蓄水試驗,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不滲不漏為合格。有滲漏者,每處罰款1000元并要求返工。卷材上卷高度不低于300mm,上卷高度或搭接寬度不符合規(guī)定的,每處罰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70條、涉及保溫部位的必須確保其厚度和性能,保溫厚度達不到要求的,每處罰款200-1000元,并責令返工。

第71條、為確保工程質量,落實項目管理人員責任,發(fā)生質量事故的,項目部應承擔質量部分罰款總費用的20%(分配比例:項目經理承擔30%,施工員承擔30%,質檢小組承擔40%)

第72條、成品保護不及時,或污染后無法處理的每處罰款100-200元。

第73條、內業(yè)擬定分工原則(以項目部分工為準)

1、項目經理應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及交底,對資料員的建檔工作和施工員的交底工作應及時檢查。

2、施工員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的編制,負責填寫定位放線、樓層抄復測記錄、施工日志(日記)、砼施工記錄、砌體施工記錄、樓地面施工記錄,負責提供隱蔽工程記錄的相關數據,負責項目承包范圍內各項施工檢查等管理活動。

3、資料員負責項目部內業(yè)資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檔案,及時將施工員、機修班、電工班的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各項臺帳的內容齊全,協肋項目部的資料打印工作,及時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負責試塊留置制作、養(yǎng)護、標識、送檢,負責材料送樣并及時反饋試化驗結果,協助完成備案工作。

第74條、內業(yè)獎罰實施細則

1、及時編制內業(yè)資料目錄,確定單位工程的資料內容。確定各項方案、交底、隱蔽工程記錄、抄測記錄、檢查評定、原材料合格證及原材料檢驗批量和數量。根據施工方案確定試塊留置部位及組數,同時落實責任人并報工程部審查備案。

2、根據核定的內業(yè)資料方案,按合格的原材料試化驗單、砂漿試塊試驗單給予責任人20元/份計酬,按合格的砼試塊試驗單給予責任人30元/份計酬。未能及時送檢及反饋試化驗結果的(時效為不超出預定期3天,試塊制作為當天)處以罰款300元/項,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0元/份。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加倍處罰。

3、及時組織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技術組織措施(質量、安全、工期、夏季、冬季、雨季)編制、審核。及時完成且針對性較強,能夠組織落實實施獎100元/項,未能及時落實完成的處以責任人罰款200元/項,連帶處罰項目經理50元/項,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4、按照分工及時填寫隱蔽工程記錄、各項施工記錄、抄測記錄、檢查評定。每缺一份記錄予以處罰10元/份,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份罰款,同時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的處以50元/處處罰,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處。

5、各項資料手續(xù)必須齊全,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與現場實際施工情況相符,未能及時審批簽證的處以5元/處罰款,同時限期整改,未能及時整改的處以50元/處罰款,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元/處。

6、及時催要和收集各項原材料合格證和相關資料(書面形勢),并及時反饋情況。未能及時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及反饋情況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的,予以處罰資料員50元/處,材料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資料,未能及時提供資料造成影響的,追究材料供應部門責任,同時處以50元/份罰款。

7、機修班及電工班應協助做好相關機械、臨時用電及電氣工程的各項資料,及時真實予以記錄,及時認真真實做好記錄,每項給予責任人50-100元獎勵,未能及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的處以100-200元罰款,項目部應落實專人輔導和檢查,未能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問題的處以項目經理50-200元罰款。

8、施工員應組織分項工程中的現場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每單位工程同一分部分項工程應不少于二次,被交底班組交底資料應留存?zhèn)洳?。及時交底且交底針對性較強能指導作業(yè)的每份獎勵50元,未進行現場交底,對施工員處以100元/分項罰款,被交底人(作業(yè)班組勞務承包人)未能保存交底記錄的處以50元/分項罰款。

9、上級部門檢查,內業(yè)資料齊全被表揚的獎資料員500-1000元,內業(yè)資料被批評或處罰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500-1000元罰款,同時對項目經理連帶處罰500-1000元罰款。

10、資料工作及時建檔,直至竣工驗收、移交備案,因內業(yè)工作欠缺影響工程移交、結算、備案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500-1000元罰款,同時連帶處以項目經理500-1000元罰款。

第75條、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統一的作息時間表,原則上管理人員必須先于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尤其是早班時間),堅決杜絕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后出現怠工、待料、待機具、待作業(yè)面安排等情況發(fā)生,對于出現的上訴情況,將對相關管理責任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

第76條、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夜間管理人員輪值,時間由項目部自行確定,原則上,如夜間有施工安排,項目部必須安排管理人員臨場監(jiān)督,并履行相關安全、質量、進度等的監(jiān)督職責,并做好相關施工記錄。如出現空崗、脫崗等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每次200元處罰。

第3篇 鐵路營業(yè)線施工工程管理辦法

1.目的

規(guī)范鐵路營業(yè)線地方委托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管理,落實工程項目負責制,確保行車、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促進廉潔自律建設。

2.適用范圍

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承攬的地方鐵路工程建設、施工總承包以及重大建設項目配合工程管理。

3.職責分工

3.1公司分管副總經理

3.1.1全面負責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管理。

3.1.2 負責組織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

3.1.3 負責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

3.2 工程管理部

3.2.1 負責本辦法的編制、修訂。

3.2.2 根據一項工程規(guī)模、復雜程度組建工程項目管理部或指派項目工程師,具體負責該項工程項目管理,其職責按《項目工程師工作細則》(附件一)執(zhí)行。

3.2.3代表公司組織有關部門對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的審查及安全評審。

3.2.4負責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布置、督促、檢查施工單位組織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實施監(jiān)理,配合質量監(jiān)督工作。負責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日常檢查,安全專項檢查,影響行車施工的現場把關。月度施工封鎖、慢行計劃審查、匯總。

3.2.5負責施工過程中協調業(yè)主、施工、監(jiān)理、鐵路各設備管理單位之間的配合。

3.2.6負責設計變更、建設、工程費用結算增減工作,負責按工程進度驗工計價,辦理工程項目款項收付手續(xù)。

3.2.7負責工程項目技術管理,技術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3.2.8 負責組織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3.2.9 配合經營開發(fā)部做好工程項目承發(fā)包合同洽商、條款擬定、合同簽定,合同主體的資格、資信、履約能力的審查。

3.2.10 配合經營開發(fā)、計劃財務部做好工程項目承發(fā)包款項清理、催討和支付工作。

3.3 安全質量部

3.3.1負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點檢查,關鍵施工現場把關,施工質量的抽查。

3.3.2負責匯總月度施工封鎖、慢行計劃、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審核、報批工作。

3.3.3配合人力資源等部門做好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3.4 經營開發(fā)部

3.4.1負責工程承發(fā)包合同洽商、擬定、簽訂以及變更、解除和糾紛處理。合同主體的資格、資信、履約能力的審查。

3.4.2 負責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檢查,合同檔案的管理。

3.5 計劃財務部

3.5.1負責工程承發(fā)包合同條款的審核,工程款項的結算、催討和支付工作。

3.5.2 負責工程項目的成本核算,財務管理工作。

3.5.3 負責營業(yè)線施工安全風險抵壓金的管理工作。

3.6 人力資源部

3.6.1 負責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資源配置。

3.6.2 負責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3.7 綜合部

3.7.1負責工程項目洽談、工地檢查等用車安排、會務接待,技術標準、規(guī)范、工程定額等書籍以及辦公用品的選購、發(fā)放、管理。

3.7.2協助安全質量部做好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質量信息的傳遞工作。

3.8 黨群工作部

3.8.1負責監(jiān)督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路風、廉潔自律建設。

4.工作程序

4.1勘測、設計委托

4.1.1根據上海鐵路局有關建設項目批文和建設方的委托要求以及《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會議紀要》,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工程管理、經營開發(fā)部有關人員,依據建設項目規(guī)模大小、結構復雜程度研究確定委托具備相當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4.1.2工程管理部負責辦理接洽、委托手續(xù),經營開發(fā)部、工程管理部協同辦理合同擬定、簽訂。

4.1.3工程管理部進行勘測設計的日常管理,具體執(zhí)行《工程設計管理辦法》(附件二),加強與設計部門的溝通,要求設計部門按規(guī)定的設計階段進行設計,符合規(guī)定的設計深度。審核設計概預算,提出補充、修改意見。

4.1.4受路局有關部門委托,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辦理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評審會議,負責起草《施工設計圖評審紀要》。

4.2工程承發(fā)包合同簽訂

4.2.1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工程管理、經營開發(fā)等部門根據設計預概算,研究確定承發(fā)包總額和允許增減幅度。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組織或委托經營開發(fā)、工程管理、黨群工作部有關人員與業(yè)主協商合同具體條款,工程管理部起草合同文本,黨群工作部起草廉政責任書,作為合同附件,經營開發(fā)部審核并按照《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經地鐵發(fā)[2005]25號)進行會簽,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4.2.2施工單位的確定

4.2.2.1由上海鐵路局指定。

4.2.2.2由招投標結果確定。

4.2.2.3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工程管理、經營開發(fā)、黨群工作部研究,提出建議意見,報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4.2.3監(jiān)理單位的確定

4.2.3.1鐵道工程部分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工程管理、經營開發(fā)、黨群工作部研究,提出建議意見,報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并與業(yè)主協商確定。

4.2.3.2鐵道工程以外延伸部分,由業(yè)主確定或按前款方式確定。

4.2.3.3 由招投標結果確定。

4.2.4 配合、監(jiān)護、質監(jiān)單位的確定

4.2.4.1按施工內容、《上海鐵路局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確定。

4.2.5實行招投標時,工程管理部負責編制招標有關文件,協助招標部門工作,參加相關會議,及時掌握招標情況。

4.3 施工過程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組織業(yè)主、設計、施工、監(jiān)理、配合、監(jiān)護單位進行工程設計技術交底,由工程管理部指定工程項目監(jiān)理負責記錄,起草《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經業(yè)主、設計、施工、總

監(jiān)會簽,分發(fā)各有關單位。具體按《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辦法》(附件三)執(zhí)行。

4.3.2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工程要求、設計文件、有關會議紀要、現場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總監(jiān)審核簽認。組織鐵路有關業(yè)務處、安全監(jiān)察室、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會審暨安全評審,起草《施工組織設計評審會議紀要》并辦理會簽、分發(fā)手續(xù)。具體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報批辦法》(附件四)執(zhí)行。

4.3.3工程管理部負責填制施工單位上報的《營業(yè)線工程施工安全審批表》中建設單位審批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復審后,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議紀要》送安質部審報。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與鐵路各有關設備管理簽訂《營業(yè)線施工行車安全監(jiān)護協議》。

4.3.4工程管理部參與施工單位對控制定位樁的復測,審閱確認《施工測量放樣報驗單》與設計相符。組織鐵路設備管理單位向施工單位作現場地下管線埋設情況交底。當不能確定地下管線位置時,督促施工單位在鐵路設備管理單位現場監(jiān)護下人工探挖。

4.3.5工程管理部負責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監(jiān)控,落實施工安全、質量、工期保證體系、組織措施、技術措施,且發(fā)揮正常作用。按規(guī)定參加監(jiān)理例會、工地例會。掌握工程進度、技術難點、主要結點和工地的安全質量情況,隨時組織和協調解決工地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經常檢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安全和質量的動態(tài)管理狀況,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zhí)行施工規(guī)范、施工方案、工藝標準、作業(yè)程序和安全規(guī)章。遇有地質突變、臨時改線鋪岔、上跨架梁、多部門協同施工、ⅱ級及以上封鎖施工等施工內容,會同施工單位組織相關單位、部門制訂專項施工方案。具體按《施工項目部監(jiān)控辦法》(附件五)執(zhí)行。

4.3.6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查施工單位提報的《月度施工封鎖、限速計劃》及附件(工程項目批文、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及其評審會議紀要、營業(yè)線工程安全審批表、營業(yè)線施工行車安全監(jiān)護協議),是否符合鐵道部、路局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規(guī)定和行規(guī)、工規(guī)規(guī)定,批準手續(xù)是否完整,核對無誤后,交安全質量部。由安全質量部復審、匯總,送路局設備管理部門、運輸處批準。路局下達月度施工計劃后,由安全質量部將正式計劃書面通知工程管理部門。具體按《工程施工封鎖、限速申報辦法》(附件六)執(zhí)行。

4.3.7工程管理部負責對施工監(jiān)理工作進行監(jiān)控,檢查督促項目監(jiān)理機構組織形式、人員配備和檢測設備等符合委托監(jiān)理合同的要求,現場監(jiān)理人員具有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并履行監(jiān)理職能,各項檢查、檢驗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且有完整簽認等記錄,變更設計、驗工計價、竣工結算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查,對工程質量缺陷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按《對施工監(jiān)理工作監(jiān)控辦法》(附件七)執(zhí)行。

4.3.8工程管理部負責配合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做好各階段質量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3.9工程項目部負責掌握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員的履職狀況,對施工單位接受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進行監(jiān)控,隨時協調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的關系。了解安全監(jiān)督員對施工地段既有行車設備的檢查記錄,支持安全監(jiān)督員制止施工單位違章作業(yè)、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及時責令施工項目部停工整改。督促施工負責人會同安全監(jiān)督員在施工封鎖完畢放行列車條件前,確認運行設備滿足放行列車條件。在接到安全監(jiān)督單位發(fā)出的施工安全監(jiān)督整改通知書時,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施工現場,調查摸清存在問題后,立即安排整改。具體按《配合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辦法》(附件九)執(zhí)行。

4.3.10工程項目部負責辦理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工作,審核提議單位提出的變更理由和技術經濟比較資料并到現場核實,按照變更類別辦理相應手續(xù)。核定變更的工程量并依據合同單價和適當的定額計算出變更增減的費用,分別報送業(yè)主、施工、監(jiān)理單位簽認,作為工程承發(fā)包結算審計增減依據。具體按《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附件八)執(zhí)行。

4.3.11工程項目部負責工程項目技術管理工作,有關文件、會議紀要、設計資料、施工質量檢查評定記錄等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3.12工程項目部負責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向業(yè)主辦理請款手續(xù),同時審閱施工單位提出的驗工計價表和有關資料,按合同條款、工程款到帳率同比支付工程施工款,按《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財務支付報銷管理辦法》(經地鐵發(fā)[2005]08號)規(guī)定辦理大額資金支付手續(xù)。

4.3.13 安全質量部負責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重點檢查,參加關鍵施工(如臨時改線鋪岔、上跨架梁、多部門協同施工、ⅱ級及以上封鎖施工等)現場把關,施工質量的抽查。組織本公司施工安全和質量檢查。具體按《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辦法》(經地鐵發(fā)[2005]46號)執(zhí)行。

4.3.14 安全質量部負責對工程質量、人身傷亡和行車安全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做到“四不放過”。

4.3.15 經營開發(fā)部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加強與合同各方的協調、溝通,及時進行因設計、施工變更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和糾紛處理工作。

4.3.16 計劃財務部負責建立工程項目的收支帳目,分階段進行工程項目的成本核算,根據成本核算情況,及時提醒工程管理部需要控制成本的注意事項。計劃財務部負責,工程管理部協助做好稅務繳納工作和工程尾款的清理、催討工作。

4.3.17工程管理部負責收集施工安全信息,安全質量部負責施工安全信息的溝通和匯報。具體按《工程施工安全信息溝通匯報制度》(附件十)執(zhí)行。

4.4 工程竣工交驗

4.4.1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進行工程項目自驗和工程實物檢查。審閱施工單位報送的《竣工申報表》和竣工文件。監(jiān)理單位報送的《監(jiān)理工作報告》及各項資料(監(jiān)理工作階段和竣工總結報告、質量事故處理資料、竣工報驗單及驗收記錄、竣工結算審批表、驗工計價匯總表、監(jiān)理月報、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4.2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組織業(yè)主、設計、施工、質監(jiān)、監(jiān)理和接管使用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起草《工程驗收會議紀要》,經與會各方確認后,按《工程驗收會議紀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糾缺整改和辦理移交手續(xù)。

4.4.3工程管理部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報送業(yè)主并配合業(yè)主通過決算審計。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整理工程建設管理文件,歸檔保管。及時填制《合同履行情況登記表》,報經營開發(fā)部核備。

4.4.4在工程質保期內,組織工程回訪,會同施工單位解決工程遺留及新生缺陷。

5.附件

5.1《項目工程師工作細則》(附件一)

5.2《工程設計管理辦法》(附件二)

5.3《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辦法》(附件三)

5.4《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報批辦法》(附件四)

5.5《施工項目部監(jiān)控辦法》(附件五)

5.6《工程施工封鎖、限速申報辦法》(附件六)

5.7《對施工監(jiān)理工作監(jiān)控辦法》(附件七)

5.8《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附件八)

5.9《配合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辦法》(附件九)

5.10《工程施工安全信息溝通匯報制度》(附件十)

附件一:工程部項目工程師工作細則

1.總則

1.1本細則適用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含配合項目)管理。

1.2項目工程師是指受公司委派,負責某一工程建設、施工全過程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或項目部負責人。

1.3公司在接受業(yè)主對某一工程建設管理、施工及配合工程委托之后,根據工程規(guī)模大小、工程難易程度等因素指定技術業(yè)務素質相適應的工程技術人員擔當項目工程師。

1.4項目工程師在工程管理部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向公司分管領導直至總經理請示報告。

1.5項目工程師是公司內指定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工程的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

2.職責范圍

2.1負責指定工程項目的技術和安全管理。

2.2根據工作安排,參加主管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組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評審。

2.3根據工作安排,參加主管工程項目承發(fā)包業(yè)務談判和經濟合同的擬定及簽定。

2.4 做好施工協調和落實安全監(jiān)護等工作。

2.5負責工程施工過程管理,參加工程有關會議,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檢查把關,向業(yè)主通報工程施工情況等工作。

2.6負責根據合同和工程進度做好工程款的催付、清欠工作。

2.7負責主管工程項目的資料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對上報的資料負責。

2.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3.工作程序與要求

3.1工程前期

3.1.1踏勘現場,核對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文件,及時提出意見并做好與業(yè)主聯系協調工作。

3.1.2閱讀、熟悉、預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對施工圖設計提出修改意見;審核設計概算,編制或分析施工預算,擬定工程項目承發(fā)包合理價格;協同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召開施工圖評審會議,起草《施工圖設計評審紀要》。

3.1.3協同公司分管領導、工程管理部、經營開發(fā)部負責人共同參與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洽談,起草總承包合同文本,報經營開發(fā)部審核并按照公司《關于印發(fā)〈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辦理會簽手續(xù)。

3.1.4參與施工、監(jiān)理招標。協助招標辦編制招標文件,參加評標相關會議。會同經營開發(fā)部審查、評價施工、監(jiān)理方資格、資信、履約能力,為領導決策作好參謀。

3.2 施工準備

3.2.1組織設計技術交底,具體按《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辦法》執(zhí)行。參與施工單位對控制定位樁的復測,審閱確認《施工測量放樣報驗單》與設計相符。

3.2.2組織鐵路設備管理單位向施工單位作現場地下管線埋設情況交底。當不能確定地下管線位置時,督促施工單位在鐵路設備管理單位現場監(jiān)護下人工探挖。

3.2.3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和施工設計文件、《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以及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代表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評審,具體按《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辦法》執(zhí)行。

3.2.4負責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月度施工封鎖、慢行計劃》,及附件(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營業(yè)線工程安全審批表、營業(yè)線施工行車安全監(jiān)護協議)內容、批準簽認手續(xù)是否完整,核對無誤后,交部門負責人復審簽認。在7日前交安質部匯總。具體要求按《工程施工封鎖、限速計劃申報程序》執(zhí)行。

3.2.5辦理工程質監(jiān)手續(xù),配合各階段質量監(jiān)督工作。開工前,負責填報《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申報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查,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送質監(jiān)站。在辦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登記手續(xù)時,提交以下資料:

3.2.5.1 建設工程審批文件的復印件。

3.2.5.2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中標通知書、承包合同。

3.2.5.3 施工組織設計。

3.2.5.4 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3.2.5.5 工程施工圖審查意見。

3.2.5.6 工程概預算資料。

3.2.6 質監(jiān)受理后,及時查收《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書》,協助質監(jiān)部門召開質監(jiān)交底會議。

3.2.7負責審批施工項目部填報的《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重點復核下列開工準備工作,各項復核無誤后,經部門負責人審查,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建設單位意見”,通知施工項目部開工。

3.2.7.1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3.2.7.2征地、拆遷工作已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2.7.3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3.2.7.4進場道路及水、電、施工場地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3.2.7.5 施工安全抵押金已經交納。

3.2.8 協助辦理施工前期準備工作。

3.2.8.1協調鐵路設備管理單位落實電力、通訊、信號、給排水、綠化、道路、建筑物等拆遷。

3.2.8.2協助業(yè)主單位與鐵路土地管理部門(按上鐵房生發(fā)[2006]135號有關規(guī)定)簽訂鐵路用地臨時借用協議。

3.3 施工期間

3.3.1監(jiān)控施工項目部機構設置、管理制度、以及履職情況。審閱《主要進場人員報審表》,核實進場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及《施工組織》所承諾的相一致。確認項目部的結構層次設置、人員配備、職責權限分配是否恰當。

3.3.2檢查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證書、技術職稱證書和安全培訓合格證書。檢查參加施工的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的安全培訓合格證。發(fā)現上述人員與要求不符或不能承擔相對應的職責,應及時向施工項目部提出要求更換意見。

3.3.3如有分包時,審閱《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審閱分包單位的資質、業(yè)績材料,核對分包工程名稱、數量、合同額,是否符合招標文件或發(fā)包合同允許的范圍。

3.3.4檢查施工項目部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正常開展工作,檢查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了安全、質量管理機構及人員,且履行施工安全、質量管理和日常檢查的職責。

3.3.5監(jiān)控施工監(jiān)理機構人員組成、管理制度及其履職情況。檢查現場監(jiān)理人員是否合理配置,各級監(jiān)理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檢查項目監(jiān)理機構是否嚴格按《監(jiān)理大綱》和《監(jiān)理實施細則》實施監(jiān)理。

3.3.6經常深入工地現場檢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安全和質量的動態(tài)管理狀況,檢查督促施

工項目部及監(jiān)理人員嚴格執(zhí)行施工規(guī)范、施工方案、工藝標準、作業(yè)程序和安全規(guī)章。

3.3.7 按規(guī)定參加監(jiān)理例會、工地例會。掌握工程進度、技術難點、主要結點和工地的安全質量情況,隨時組織和協調解決工地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3.3.8遇有地質突變、臨時改線鋪岔、上跨架梁、多部門協同施工、ⅱ級及以上封鎖施工等施工,會同施工單位組織相關單位、部門制訂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封鎖施工前,組織召開封鎖前協調會,檢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人員是否滿足,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是否制訂。參加封鎖施工把關,監(jiān)督施工項目部嚴格執(zhí)行《技規(guī)》、《行規(guī)》、《工規(guī)》、《上海鐵路局營業(yè)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確保施工絕對安全。在實施便梁架設、基坑開挖、切挖路基、箱體頂進、上跨架梁、電氣化鐵路施工等涉及營業(yè)線安全的施工時,按照公司《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卡控措施》(經地鐵安[2005]48號)的要求,到現場對標檢查,卡控施工作業(yè)。

3.3.9檢查監(jiān)理對隱蔽工程的監(jiān)督和記錄;按《驗標》規(guī)定,組織并參加重要的分項、分部等單項工程和隱蔽工程的驗收。

3.3.10參加公司組織的常規(guī)性和臨時性施工安全和質量檢查,在災害性天氣來臨時,親臨施工現場監(jiān)督檢查,預防災害事故發(fā)生。

3.3.11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業(yè)主、施工、設計、監(jiān)理和運輸、設備管理等有關單位召開施工協調會,商定解決方法。需要變更設計時,按公司《工程變更設計管理辦法》執(zhí)行。

3.3.12接受設備管理單位營業(yè)線施工行車安全監(jiān)督,組織或會同施工、監(jiān)理、設備管理單位及時處理質量、安全隱患。參加工程質量、人身傷亡和行車事故調查、分析。

3.3.13監(jiān)控工程施工進度。檢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是否符合原定計劃,一旦發(fā)現施工進度滯后,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組織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趕工措施。

3.3.14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向業(yè)主辦理請款手續(xù),同時審閱施工單位提出的驗工計價表和有關資料,按合同條款、工程款到帳率同比支付工程施工款,按公司《上海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財務支付報銷管理辦法》第三章規(guī)定辦理付款手續(xù)。

3.3.15檢查施工項目部內業(yè)資料。督促施工項目部按竣工文件和《驗標》以及業(yè)主的要求及時、真實、完整地收集、整理,特別是原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及檢驗報告等證明文件必須齊全。

3.3.16 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現場文明建設,做到文明施工。

3.3.17 填寫項目工程師工作日志,詳細反映工程施工情況和本人履職情況。

3.4 工程驗交與掃尾

3.4.1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工程自驗和項目監(jiān)理機構組織的工程實物檢查,審閱施工單位報送的《竣工申報表》及施工項目部編制的竣工驗收計劃和竣工文件。

3.4.2審閱項目監(jiān)理部報送的《監(jiān)理工作報告》,檢查監(jiān)理報送的資料(監(jiān)理工作總結[專題、階段和竣工總結報告]、質量事故處理資料、竣工報驗單及驗收記錄、竣工結算審批表、驗工計價匯總表、監(jiān)理月報、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是否齊全:

3.4.3收到施工單位竣工申請后,代表公司組織業(yè)主、設計、施工、質監(jiān)、監(jiān)理和接管使用等單位成立驗收小組進行竣工驗收。負責起草《工程驗收會議記要》,經與會單位確認后,督促施工單位按《工程驗收會議記要》做好糾缺整改和辦理移交手續(xù)。

3.4.4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核準工程決算,報送業(yè)主并配合業(yè)主通過決算審計。

3.4.5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做好工程建設管理文件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3.4.6在工程質保期內,組織工程回訪,會同施工單位解決工程遺留及新生缺陷,負責向業(yè)主催討工程余款。工程質保到期后督促業(yè)主一次付清工程余款。

4.其他

4.1項目工程師的工作考核按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本工作細則由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二:工程設計控制辦法

1.總則

1.1本辦法適用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含配合項目)管理。

1.2當業(yè)主將地鐵工程設計和施工一并委托我公司管理時,應選擇具備相當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設計,并不允許其轉包或分包。

1.3當獲悉業(yè)主自主將地鐵工程委托設計部門設計時,要加強與設計部門的溝通,對初步設計、預概算,提出補充、修改意見。

2.工作程序與要求

2.1選派勝任的人員參加方案和初步設計評審,掌握各設計階段的設計狀況。

2.2要求和督促設計單位做到:

2.2.1所采用的地質勘測資料,必須出自具有勘察資質的勘察單位??辈斐晒仨氄鎸?、準確。并必須根據勘察成果進行設計,不得簡化程序。

2.2.2合理確定設計階段。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定測基礎上開展初步設計,初步設計經審查批準后,開展施工圖設計。如工程規(guī)模小、結構簡單的建設項目,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直接進行施工圖設計。

2.2.3每個設計階段均應通過評審,以確保設計質量。

2.2.4 鐵路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深度。

2.2.4.1 編制方案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2.2.4.2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投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2.2.4.3 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3 對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

2.3.1召開施工圖審查會議審查施工圖。工程管理部應在施工圖審查會議前7天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路局各有關業(yè)務處室和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工程部項目工程師要督促施工、監(jiān)理單位在接到施工圖設計后應盡快熟悉圖紙,進行現場踏勘,詳細核對。項目工程師應預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做到胸中有數。

2.3.2鐵路線橋工程的施工圖評審會議由公司召集,工程管理部負責具體操作。圖審會議由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路局各有關業(yè)務處室、鐵路各有關設備管理、運輸組織單位;公司相關人員參加。工程管理部項目工程師負責起草《施工圖評審會議紀要》,作為批準施工圖的依據。

2.3.3施工圖評審的主要內容

2.3.3.1設計、勘察單位的資格是否具備;圖紙是否經設計單位有效責任人簽發(fā),各級責任人的簽字是否齊全。

2.3.3.2 施工圖設計是否滿足上階段設計審查的要求。

2.3.3.3 施工圖設計深度有否滿足要求。

2.3.3.4圖紙與說明是否完整和完備,有否漏列工程細節(jié),有無續(xù)圖供應。

2.3.3.5 地質資料是否齊全,地基處理是否合理。

2.3.3.6總圖布置有無矛盾,布局是否合理;總平面和施工圖是否一致,設計圖之間、專業(yè)之間、圖面之間有無矛盾。

2.3.3.7設計的工程地址與現場鐵路里程是否吻合,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2.3.3.8各方面設計是否滿足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施工有否困難。

2.3.3.9 設計概算有否漏項等。

2.3.3.10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有否明確定出施工期間營業(yè)線的行車安全條件,施工影響范圍內各種行車設備的狀況,對所涉及的行車設備的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必須采取的過渡方案,以及為確保行車安全必須采取的施工工藝和采用的材料等。

2.4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組織設計單位對審核合格的施工圖按《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辦法》進行現場設計技術交底。需要變更時,按變更設計辦理。施工圖審查與技術交底可以一并舉行,也可分別舉行。

2.5對于大中型工程和技術難度較高的工程,要求設計單位設置現場機構,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勘察設計問題,完善和優(yōu)化勘察設計,并按規(guī)定進行變更設計。

2.6對于一般工程,要求設計單位應指定設計人員隨叫隨到,為施工現場服務。

2.7要求設計單位派員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

2.8遇有地質突變、站場過渡、臨時改線鋪岔、重大拆遷等特殊施工內容,要求設計單位會同施工項目部、現場監(jiān)理機構制訂專項施工方案。如有分歧,應采納設計意見。

2.9在工程基坑開挖過程中,要求設計單位應派員對現場地質情況進行驗槽確認,如不符合原勘察單位提供的地質資料應及時進行修改,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

2.10要求勘察設計單位按規(guī)定參加工程檢查和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驗收。并要求設計人員在發(fā)現違反設計文件進行施工時,及時通知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

2.11當發(fā)生工程質量、安全隱患、事故時,勘察設計單位應派員立即到場參加救援、分析,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2.12遇有變更設計時,要求設計單位對各參建方提出的變更設計及時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同不同意變更的答復。同意變更的,出具變更設計文件,經批準后實施。具體按《地鐵工程變更設計管理細則》辦理。

3.其他

3.1本辦法由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三: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辦法

1.總則

1.1本辦法適用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含配合項目)管理。

1.2在施工單位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前,工程管理部必須組織設計技術交底。使施工單位熟悉圖紙,了解工程特點、設計意圖和關鍵部位的質量要求;加強各配合單位的協作,設備管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確保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

1.3根據工程規(guī)模大小、復雜程度,由工程管理部負責人確定工程設計技術交底負責人,一般工程由項目工程師負責,大型、復雜、重要工程由工程管理部負責人負責。

2.工作程序與要求

2.1工程管理部項目工程師應在交底會議前7天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并要求施工、監(jiān)理單位在接到施工圖設計后盡快熟悉圖紙,進行現場踏勘,詳細核對。

2.2工程管理部應將召開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的日期、地點、內容等要求以書面形式或電話記錄形式提前三天告知參加單位。

2.3 設計技術交底應在工程現場進行。

2.3.1與會代表簽到,核對參加單位及人員。受通知單位未派員參加的以缺席記錄。

2.3.2由設計單位介紹工程概況、特點、設計意圖、施工要求、指導性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

工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

2.3.3由施工、監(jiān)理單位提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及如何確保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建議和意見。

2.3.4設備管理、使用等單位提出確保施工安全、便于建成投產后維修管理方面的建議。

2.3.5 各單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由設計單位解答。

2.3.6會議由項目施工監(jiān)理負責記錄,會后監(jiān)理根據與會人員的共識,起草《技術交底會議紀要》。

2.3.7《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經業(yè)主單位項目主管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本公司項目工程師會簽確定。

2.3.8《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主送設計單位;業(yè)主、施工、監(jiān)理單位、質監(jiān)站、路局地鐵辦;抄送單位:與會各單位、本公司經營開發(fā)部、安全質量部。

3.其他

3.1本辦法由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四: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報批辦法

1.總則

1.1本辦法適用上海東華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含配合項目)管理。

1.2施工組織設計評審會議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組織召開,《營業(yè)線工程施工安全審批表》由安全質量部負責報批。

2.工作程序與要求

2.1由工程管理部項目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工地實際情況、擬建工程的要求、施工設計文件、《圖審和技術交底會議紀要》以及相關的規(guī)范、標準、規(guī)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總監(jiān)組織審核、簽認。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一式四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一式十份)報送公司工程管理部。

2.2工程管理部將收到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時分發(fā)給項目工程師、安全質量部、分管副總經理、設計單位、工務處、安監(jiān)室、工務段等設備管理單位、存檔、報批。

2.3 以項目工程師為主,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部初審《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初審意見。

2.4由公司以建設單位(代甲方)名義(具體由工程管理部項目工程師負責操作)組織《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暨安全評審會議,邀請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路局各有關業(yè)務管理處室、安全監(jiān)察部門、鐵路相關設備管理單位、本公司相關部門參加審查。

2.5 施工組織設計審查重點

2.5.1安全、質量、工期控制目標是否滿足合同要求;實現各項目標的措施是否充分、合理。

2.5.2施工場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2.5.3是否符合國家和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強制性標準、環(huán)保、規(guī)范要求。

2.5.4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施工流程、安全措施、應急預案是否符合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施工期間營業(yè)線的行車安全條件,施工影響范圍內各種行車設備的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必須采取的過渡方案、施工工藝和采用的材料等;是否滿足確保鐵路運行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部、局有關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的規(guī)定和“行規(guī)”、“工規(guī)”及有關安全規(guī)章的規(guī)定;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應急措施是否充分、合理。

2.5.5投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人員是否與工程進度計劃相適應。

2.5.6 安全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是否健全。

2.5.7 消防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2.5.8施工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是否與施工投標承諾相符合。

2.6項目工程師根據會議匯總意見,起草《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議紀要》,經過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會簽后,由公司副總經理簽發(fā)。需要變更設計的部分,責令施工單位提出變更設計聯系單,由設計單位簽認。

2.7項目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要求,修改、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報駐地監(jiān)理重新審查后,報路局業(yè)務主管部門、本公司批準。

2.8工程管理部項目工程師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路局業(yè)務主管部門、本公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填制施工單位上報的《營業(yè)線工程施工安全審批表》中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審批意見,經工程管理部負責人復審后,連同《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會議紀要》、《施工組織設計》送公司安全質量部。由安全質量部審核并負責送路局設備管理部門審批。

2.9 《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審批表》經路局核準后,由工程管理部項目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按規(guī)定格式(與工務段簽訂的安全協議必須按工務處《關于加強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協議管理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簽訂安全協議書,電氣化鐵路施工時還必須按照《上海鐵路局牽引供電設備代維修監(jiān)管辦法(施行)》(上鐵機發(fā)[2006]253號),安全協議書簽定后,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室審核簽認。

3.其他

3.1本辦法由上海地方鐵路開發(fā)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件:《營業(yè)線施工安全審批表》

第4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團結、拼搏、務實、求精的企業(yè)精神,逐步提高項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員的綜合素質,實現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項目建設成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諧工程的管理目標。項目部針對項目總承包和分包的特點,特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實施細則。項目部于2022年3月1 日頒布施行。

總則

分包人應積極配合項目部職能部門的各項工作,服從領導,嚴格履行下級服從上級的管理原則。

分包負責人為施工項目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分包項目的安全、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質量的綜合管理負責。

第一章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條、凡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guī)定戴安全帽的職工罰款50元,對分包人按每人50元的罰款。

第2條、運輸車輛隨車裝卸的人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按每人20元進行罰款,對車主按每人10元進行累計罰款。

第3條、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帶或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帶罰款100元,并按規(guī)定對分包人按每人50元進行罰款。

第4條、高處作業(yè)的施工現場,專業(yè)分包人應專人進行監(jiān)控,無監(jiān)控人員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100元,監(jiān)控人員脫崗的按無人監(jiān)控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第5條、對禁止煙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發(fā)現有人抽煙或有煙頭的,對保管員或專業(yè)分包人按每個煙頭100元進行罰款,造成后果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6條、高處作業(yè)必須搭設操作平臺。無操作平臺的對專業(yè)分包人按每處罰款1000元。

第7條、檢查時發(fā)現在建工程內外有大便的,每處對專業(yè)分包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8條、施工現場應及時回收鋼管、扣件,每發(fā)現一個零散扣件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10元,每發(fā)現一根埋地的鋼管罰款100元。

第9條、運輸車輛人員應協助保管員做好材料堆放工作。進場材料按保管員指定的地點按規(guī)格、型號碼放(磚塊碼堆,砂、石進池),如發(fā)現材料亂堆亂放、散亂無序的,對分包單位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保管員應現場指揮,材料堆放混亂屬于保管員責任的,對保管員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10條、單位工程的腳手架應超過作業(yè)層一步架,剪刀撐設置到頂,立網、水平網應封閉,網內無雜物,一切桿件搭設必須符合專項方案和規(guī)范的要求。若腳手架未超過作業(yè)層一步架的,對分包人各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平、立網不連續(xù)封閉的每缺少一處,對分包人處以50元的罰款;等網數量不足的,每少一層罰承包人100元;網內有雜物的,不論多少,每處對專業(yè)分包人處以100~200元罰款;剪刀撐不得私自拆除,違反規(guī)定的每處對分包人處以200~500元罰款;腳手架立桿底部應有墊板或有相應技術保證措施,無墊板或不符合技術措施的對分包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第11條、腳手架排水溝未設置的罰分包人200~500元。排水溝不通暢的每次罰分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的處罰分包人100元。

第12條、施工現場及宿舍區(qū)等五小設施,落實包干區(qū)及責任人,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對分包人處以100元的罰款。

第13條、為杜絕火災事故、觸電事故、煤氣中毒事故的發(fā)生,所有職工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做飯,違者按每個灶具2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一切損失由班組分包人承擔。

第二章 機械管理

第14條、施工現場使用的砼攪拌機、卷揚機、直螺紋機械等必須定人定機定崗,懸掛操作人員公示牌。未落實專人,對分包人處以每臺100元的罰款。拆除機械防護裝置的每臺罰分包人100元。

第15條、使用的機械四周無安全距離,清理不及時,罰分包人100元;傳動部位維護保養(yǎng)不及時,罰機修班長100元;轉動設備無防護罩罰設備負責人100元。

第16條、攪拌機、卷揚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設備分包單位應落實防雨措施,未按技術要求設置防護棚的,按每臺罰分包人100元。

第17條、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間距在5m以上,未按規(guī)定距離存放的,對現場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對分包人罰款100元。

第18條、用電設備電線私拉亂接或無防雨措施的,對分包人罰款100元。電氣設備無接地線即使用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對分包人罰款100元。

第三章 電器管理

第19條、電工全權負責工區(qū)臨時用電的管理工作,電工帶頭違反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的,加倍處罰,造成后果的由電工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第20條、任何分包人和職工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違規(guī)的每次對分包人處以1000~2000元罰款。

第21條、施工現場的各種用電機械必須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停、送電,因隨意停電而影響施工的對分包人處以500元以上的罰款,發(fā)生嚴重后果的專業(yè)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22條、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管理 ,嚴禁私拉亂接線路,違反規(guī)定的每次罰分包人100元。

第23條、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防雨措施。無防雨措施每處罰分包人200元;配電箱內嚴禁放置其它物件及導電物質,按其性質對分管人員罰款50--100元。

第24條、在用的各種機械開關箱鎖具鑰匙由專業(yè)負責人負責保管。未上鎖的開關箱,對其使用的負責人員按每臺處以200元罰款。

第四章 工程質量管理

第25條、工程使用材料(如水泥、砂、石、鋼筋、添加劑等)未送中心實驗室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繼續(xù)使用的對專業(yè)分包人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并令其停止使用。

第26條、分項工程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及項目部專業(yè)工程師批準私自施工的罰款3000--5000元。

第27條、分包人未按項目部三級(班組、工區(qū)、項目部)自檢體系自檢,私自進入下道工序或投入工程使用的,對分包人處以5000元罰款。

第28條、分包人各道工序未報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及驗收,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處以分包人5000元罰款。

第29條、各工序檢驗時,班組、工區(qū)自檢合格,報項目部檢查兩次不合格者,對分包人處以1000元罰款。

第30條、各分包人應按各分項工序檢驗批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附帶資料或工序檢查記錄表,上報項目部質檢或專業(yè)工程師報驗和驗收。無資料或工序檢查記錄表對分包人處以300元處罰。

第31條、為確保地基與基礎的結構安全與穩(wěn)定,分包單位必須對單位工程地基土質及承載力的情況進行檢測報驗,不報驗而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對分包單位罰款5000元。

第32條、為嚴格控制單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證設計標高、軸線,軸線超過偏差值的,每1mm罰分包人100元,±0.000主控軸線與標高必須及時報驗,未報驗的按每項對分包單位罰款500元。

第33條、樁基工程的各種試驗必須進行報驗,未報驗的對分包單位按每項罰款200元。

第34條、砌體工程施工縫處嚴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500元并要求返工。

第35條、砌體工程嚴禁出現暗通縫,出現暗通縫每處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500元。

第36條、砼工程實測項目必須確保90分以上,低于90分的,按每分200元對專業(yè)分包人進行處罰,不合格的必須書面上報補救措施,無法補救或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返工的必須返工處理。

第37條、砼施工必須有澆筑令,按計量施工,按配比標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計量隨意施工的每次罰款2000元。

第38條、為確保砼澆筑質量,蜂窩、麻面不超出規(guī)范標準,嚴禁出現露筋、孔洞等現象,出現上述現象的每處罰款200元。蜂窩、麻面、露筋、孔洞私自處理的罰專業(yè)分包人1000元,無法返工的必須做補救措施,上報項目部審批后實施。

第39條、按規(guī)范要求留置施工縫,接縫時做好清縫工作,嚴禁出現夾渣爛根現象,出現一處罰款200元。

第40條、橋梁現澆結構頂面的平整標高,每自然段≤20mm,每大于1mm罰款100元。

第41條、砼的施工必須落實專人看筋、看模、保養(yǎng),每次缺崗的罰款100元。

第42條、鋼筋工程必須按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施工,保護層必須按要求設置,違反上述規(guī)定每處罰款200元。鋼筋未按規(guī)定方法綁扎的、彎鉤角度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200~400元;鋼筋工程實測項目必須確保90分,低于90分的,按每分100元對分包人進行處罰,不合格的必須返工。

第43條、按設計要求設置構造筋,確保鋼筋位置的正確性,保證鋼筋連接、保護層、鋼筋間距滿足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鋼筋的節(jié)點、構造部位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注明主筋接頭位置、加密區(qū)、二層筋位置、柱梁頭交接處等),不按圖紙施工的每處罰款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給予不低于50000元的罰款。

第44條、模板支撐系統必須按專項方案進行施工,現澆結構內的雜物及建筑垃圾必須清除干凈并用水沖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存在質量問題(如梁底、柱頭、柱根等,由于垃圾沒清理干凈而沒有完全結合或夾雜木屑、編織袋等所產生的問題),每處罰款2000元。

第45條、模板必須刷隔離劑,不刷隔離劑每次罰專業(yè)分包人500元。對沒刷隔離劑所造成的砼表面質量問題和損失,一切責任由專業(yè)分包人承擔。

第46條、脹模、漏漿每處罰款200元。

第47條、砼澆筑工程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堆放整齊,每施工段必須及時清理,未清理罰款500元。

第五章 項目管理

第48條、發(fā)生打架斗毆除執(zhí)行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外,將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罰款。職工每人200元,對專業(yè)分包人按每人500元進行累計罰款,管理人員不加以制止的給予重罰1000~2000元,管理人員參與或組織斗毆者給予3000~5000元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治安處罰并開除工職。

第49條、發(fā)生打群架的除執(zhí)行執(zhí)法部門的處罰外,對當事人處罰500元,對專業(yè)分包人按每人3000元累計罰款。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50條、對及時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嚴重后果的,給予獎勵500~1000元。

第51條、施工現場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作業(yè)。發(fā)現酒后上崗,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并令其離開施工現場。對分包人處以每人200元的累計罰款,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項目部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52條、分包單位對上級部門的隱患整改單必須及時辦理簽字手續(xù),任何人不得拒簽,落實專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分包人應落實專人復查,合格后應及時銷案。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時,按每處罰款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53條、施工現場必須工完料盡場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齊,未按規(guī)定每次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500~1000元。

第54條、項目部負責新左廟路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項目上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對外協調、重要物資供應等均需項目部統一安排、協調、把關,各施工隊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的領導。對拒不服從項目部管理的施工隊或班組將給予5-10萬元的罰款。

第55條、各施工隊有義務教育各自施工班組的人員,令其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如出現不服從管理的事件,項目部有權對班組或個人給與5000-10000元的罰款,嚴重者給予清除出場,施工隊負連帶責任給予5-10萬元罰款。

第56條、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被項目部管理人員查出,施工隊拒不執(zhí)行整改的給予5-10萬元罰款。

第57條、各工區(qū)管理人員必須配合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作,如出現不配合工作或辱罵甚至威脅管理人員的,項目部將令其退場并對工區(qū)給予5-10萬元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58條、項目部、監(jiān)理及上級主管部門下發(fā)的指令、通知、整改意見等,各施工隊必須在指定日期內回復,對不能及時整改回復的事項要出具文字材料,說明原因,確定整改日期,否則將給予2000-5000元罰款。對敷衍了事只回復不做現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隊給予1-5萬元罰款。

第59條、項目部組織的工程例會各施工隊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隊主要負責人不參加例會給予500元/次的罰款。

第六章 內業(yè)管理

第61條、專業(yè)分包人內業(yè)原則

1、專業(yè)分包人應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及交底,對資料員的建檔工作和施工員的交底工作應及時檢查。

2、專業(yè)分包人參與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的編制,參加交底活動(每分項交底三次),負責填寫定位放線、安全文明施工日志(日記)、砼施工記錄、砌體施工記錄,負責提供隱蔽工程記錄的相關數據和照片,負責項目分包范圍內各項施工檢查等管理活動。

3、專業(yè)分包人負責內業(yè)資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建立檔案,及時將施工員、機修班、電工的相關資料收集歸檔,各項臺帳的內容齊全,及時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負責試塊留置制作、養(yǎng)護、標識、送檢,負責材料送樣并及時反饋試化驗結果,協助完成備案工作。

第62條、總體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項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上報并批復,對已開工項目未上報分項或分部施工方案的每項對專業(yè)分包人處罰200元。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3條、對未完成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專業(yè)分包人每項每級處罰200元。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4條、各專業(yè)分包人工序報驗后一周內完成質保資料并簽證,對一周內未完成的專業(yè)分包人處以300元處罰。同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第65條、及時催要和收集各項原材料合格證和相關資料(書面形勢),并及時反饋情況。未能及時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及反饋情況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證及相關資料的,予以處罰分包人100元/處,材料供應部門應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資料,未能及時提供資料造成影響的,追究材料供應部門責任,同時處以分包人100元/份罰款。

第66條、機修班及電工應協助做好相關機械、臨時用電及電氣工程的各項資料,及時真實予以記錄,及時認真真實做好記錄,未能及時記錄或記錄不真實的處以100~500元罰款,分包單位應落實專人輔導和檢查,未能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問題的處以專業(yè)分包人50~200元罰款。

第67條、上級部門檢查,內業(yè)資料齊全被表揚的獎資料員200~500元,內業(yè)資料被批評或處罰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處以200~500元罰款,同時對專業(yè)分包人處罰500~1000元罰款。

第68條、資料工作及時簽證、建檔,分項工程工程完成后及時評定、計量,移交項目部資料部門備案,因內業(yè)工作欠缺影響工程移交、結算、備案的追究專業(yè)分包人責任,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第69條、專業(yè)分包人應按照項目部規(guī)定填寫質量、安全月報表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上報,未及時上報的專業(yè)分包人處罰300元。

第七章 檢查時間確定及評比獎罰原則

第70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和評比,對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獎分包單位2000元,對評分達不到80分的罰分包單位2000元。

第71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和評比,對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獎分包單位2000元,對評分達不到80分的罰分包單位2000元。

第72條、項目部將逐月對各工區(qū)的工程進度月計劃完成情況、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進行綜合檢查評比,對沒有出現安全事故并完成計劃任務的獎勵2萬元,對完成計劃任務不足80%的罰款2萬元,對出現安全事故的工區(qū)施行一票否決制并按相應條款給予5-10萬元的處罰。

第73條、檢查時間:每月一次,不定期檢查。

第八章 說明

第75條、凡實施獎罰細則中未注明獎罰責任人的均為分包人。

第76條、凡被通報和認定為質量事故的,對專業(yè)分包人罰款2~5萬元。

第77條、為逐步提高項目工程的管理,本細則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國核工業(yè)二二建設有限公司

未來一、二、三路、高新二路、科技四路指揮部

2022年03月01日

施工工程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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