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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生產活動的安全進行,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它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各類設備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
3. 風險評估與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應對各種事故的處理方案。
5. 安全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6. 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7. 事故報告與處理:規(guī)范事故報告流程,確保事故得到有效處理。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安全管理團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審核與批準:提交高層管理者審批,確保制度的合規(guī)性和可行性。
3. 培訓與宣傳:對全體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到位。
4. 實施與執(zhí)行:在生產活動中嚴格執(zhí)行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5. 監(jiān)督與檢查:通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核,檢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6. 反饋與改進:收集執(zhí)行反饋,針對問題進行修訂和完善,形成制度的持續(xù)優(yōu)化。
目錄內容
1. 引言 - 制度的目的和意義 - 制度適用范圍
2. 安全責任制 - 管理層職責 - 部門負責人職責 - 員工職責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 設備操作規(guī)程 - 危險作業(yè)規(guī)程 - 特種設備操作規(guī)程
4. 風險評估與管理 - 風險識別方法 - 風險評估流程 - 風險控制措施
5. 應急預案 - 事故分類與等級 - 應急響應程序 - 應急救援資源
6. 安全培訓與教育 - 培訓計劃 - 培訓內容 - 培訓效果評估
7. 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 - 日常巡查 - 專項檢查 - 外部審核配合
8. 事故報告與處理 - 事故報告程序 - 事故調查方法 - 事故教訓與預防措施
9. 制度修訂與更新 - 制度修訂周期 - 制度更新流程 - 制度文件管理
10. 結語 - 制度的重要性強調 - 對員工的期望與要求
以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圖一,旨在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提供全面的指導和保障,通過全員參與和持續(xù)改進,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圖一范文
【第1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圖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fā)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
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zhí)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fā)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yè)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fā)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實施。
6、協(xié)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qū)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qū)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qū)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fā)事故,協(xié)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tài)發(fā)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qū)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xié)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作業(yè)、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wèi)生規(guī)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yè)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fā)生職業(yè)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wèi)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fā)給職工發(fā)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yè)。
4、公司應通過衛(wèi)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蓮~山 課件 ]采取措施,預防職業(yè)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fā)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附 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 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要求生產,勤儉節(jié)約,杜絕浪費。
2、 廠區(qū)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yè),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huán)境衛(wèi)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xù)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guī)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圖紙配料,配好料,確保符合規(guī)范。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huán)節(jié),要求包裝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型號規(guī)格、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生產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手套,防止機械傷人。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yǎng),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yǎng)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yǎng)記錄。
【第2篇】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六)
1、現場安全教育制度
1)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國家和北京市以及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guī)章制度,在組織施工生產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
2)參加施工的工人在進入崗位前,均要由項目安全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技術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要持證上崗。
3)項目負責人應對全體在施人員進行上崗后的經常性教育,使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保持較高的平穩(wěn)狀態(tài)。
4)項目負責人組織每周一次安全會議并簽到。參加人員:各專業(yè)負責人、外包隊安全員、外包隊管理人員。
2、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項目負責人應堅持每天都到現場巡視,及時發(fā)現施工中的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險情,糾正施工中的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監(jiān)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
2)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作好安全措施。
3)項目負責人應做好安全日志,認真記錄每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發(fā)現處理的問題,并及時上報。
(1)加強對外部勞務隊進場的安全教育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
(2)抓好持證上崗工作。從事技術性崗位和特殊作業(yè)人員在進場時,必須將上崗證交項部核查,項目部保存上崗證的復印件。
(3)做好施工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抓好外地務工人員的宿舍管理。夏季宿舍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并有防蠅蟲的措施。冬季室內若有取暖設備,有防止煤氣中毒的設施。宿舍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范要求。
3、現場安全用電制度
1)非專業(yè)電工嚴禁亂動電氣設備,項目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電焊工操作證的人員進行電氣作業(yè)。
2)非專業(yè)電工不得進入配電室,不準打開配電箱,變壓器周圍的防護欄,不經項目主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動。
3)在潮濕場所(如地下室、管溝)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4)工地的所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上崗前要經過各專業(yè)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
【第3篇】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范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于全局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局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用電、系統(tǒng)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guī)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fā)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jiān)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局不發(fā)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金額發(fā)放人身安全獎。
2、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并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 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 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 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 50%
(5)其它部門人員 20%
(6)局領導 40%
3、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其余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fā)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90%發(fā)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fā)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zhí)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guī)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責部門發(fā)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zhí)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fā)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調查分析后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后,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并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于下年初兌現。生技科根據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后經主管局長批準,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多經部門獎懲兌現,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fā)生人身事故貺額發(fā)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fā)給半獎,若發(fā)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時減發(fā)并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時減半發(fā)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 金獎懲兌現仍按原所在崗位執(zhí)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xù),按變更后的崗位兌現獎懲。
【第4篇】改良土拌合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改良土拌合站為大型專業(yè)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前方生產順利進行,因此, 為了保證拌合站安全工作的可控,特對改良土拌合站安全管理工作做以下規(guī)定:
1、開機前,應按“開機警告”按鈕,以示告警,室外電鈴響過幾次后,并確定不會有危險發(fā)生時再行開機,也可通過對講機予以警告。
2、停機時,整條生產線內嚴禁帶料,在特殊情況下(如機器故障)非人為停車時,要把線內的料清除干凈,然后再行啟動,機器嚴禁滿載和超載啟動。
3、拌合站的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資格后方能上崗,其中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持有效的操作證。設備操作維修人員嚴禁穿拖鞋上班。操作人員在啟動設備前必須確認所有人員處于設備運轉部件安全有效距離之外。
4、上料、篩料作業(yè)人員在撬料和篩料過程中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設備運轉過程中禁止進入料倉撬料。
5、料倉振動器嚴禁空振或長時間振動(當料倉無料或料少時)。
6、操作人員要盡職盡責,出現問題立即停車,機器嚴禁帶病工作,操作人員嚴禁擅離工作崗位。
7、為保證骨料倉能連續(xù)下料,保證計量精度,除砂、石其余材料(土、石灰、粉煤灰等)必需用皮帶上料機上料,不允許用裝載機,汽車或挖掘機等直接上料。
8、嚴格保證各種原材料的顆粒徑及含水量。
9、各料斗要邊進料邊出料,不準裝滿料斗后再開出料門,更不允裝滿料斗長時間放置,以免影響出料。
10、粉料倉及計量,上料機構要注意防水,特別是陰雨天氣,停止時一定要把個部水泥清理干凈,以防遇水板結,影響運轉或毀壞設備。
11、各電器及控制柜要絕對牢固接地,總地線尺寸及深度要達到設計要求。
12、設備操作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操作人員誤操作設備。設備操作人員在設備啟動前、運轉中及停機后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說明書要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停機處理,問題較大時要按權限逐級上報。杜絕設備帶故障運轉。
13、拌合站要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電力線路及配電柜(箱)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用電設備要接地良好,按規(guī)定配置漏電保護設備。
14、非拌合站工作人員嚴禁進入設備操作間。拌合站范圍內嚴禁閑人進入,并嚴禁吸煙。
15、拌合站配置的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16、拌合站維修保養(yǎng)人員應具有專門的技術知識并經專業(yè)培訓。嚴禁在設備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維護保養(yǎng)操作。在設備檢修時,必須斷電,并掛警示牌。
(1)設備操作人員切斷配電柜電源,在維修人員確認無誤后由操作人員關鎖配電柜門將鑰匙交給設備主修人員并掛上“正在維修嚴禁合閘”的牌子。
(2)設備維修人員進入工作位置維修設備,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值守,嚴防他人進入拌合站啟動電源。
17、拌合站的其它設備必須統(tǒng)一規(guī)劃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設備相關證照必須齊全有效,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持有效證件操作相應的設備,嚴禁操作人員無證操作設備或所持操作證規(guī)定操作設備與實際設備不符或持過期操作證上崗。
18、拌合站在使用維修中不能隨意更改安全防護裝置,要保證安全檢測開關正常有效,不得帶病使用或短接使用。安裝、檢修人員嚴禁在潮濕的環(huán)境下使用電焊機,以免發(fā)生觸電。在使用氣割時,氧氣和乙炔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操作的過程中應注意周圍的易燃、易爆物。設備操作維修人員進入生產現場要佩戴好安全生產所必須防護用品。
19、嚴格執(zhí)行設備交接班制度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拌合站要加強計劃維修保養(yǎng)。要根據拌合站工作時間長短和工作量多少,定期檢查保養(yǎng)設備,維修保養(yǎng)要有計劃、維修保養(yǎng)記錄及驗收記錄。
20、裝載機裝料時,可能撒料,應及時清除粘附在皮帶、托輥、滾筒以及皮帶機周圍及底下等處的物料,以便于設備的正常工作。
21、在粉料配給系統(tǒng)中,葉輪給料機和螺旋輸送機對粉料中的雜質較為敏感,因此對其中的雜質要做到及時、有效地剔除,以免加速葉輪給料機的磨損,影響配料精度。同時各接頭處要防止雨水的侵入,以免水泥板結硬化,造成事故的發(fā)生。
22、皮帶機在運行過程中,要力爭做到皮帶的對中運行,以使皮帶磨損均勻。同時,清掃器的橡膠刮板與皮帶的接觸長度應不小于皮帶的寬度的85%,運行磨損后,應予以更換,并保證其間的良好接觸。
23、設備運行中,操作人員應注意觀察主電機的電流大小,嚴禁加載運行。
24、請注意保持操作房內的清潔,同時在室溫超過25℃時請打開空調予以降溫。
25、生產前應全面檢查出料層設備是否完好。集料斗一般情況應關閉,斗下嚴禁站人。
【第5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修訂規(guī)定
1.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效性和實用性,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評審和修訂
3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審批評審計劃,負責主持評審活動,審批評審結果,簽發(fā)評審意見。
3.2 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評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作好管理評審記錄并編寫管理評審報告;負責管理評審后改進措施實施的檢查、監(jiān)督和驗證。
3.3 各單位負責提供與評審要求有關的信息資料,參加評審會議,并根據評審報94
告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改進措施。
4 內容
4.1 評審策劃
4.1.1 例行評審計劃
例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進行。由綜合管理部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fā)各相關部門。評審計劃包括以下內容:4.1.2 臨時評審計劃
在發(fā)生以下情況時,綜合管理部在總經理指示下,編制臨時評審計劃,評審計劃內容如4.1.1 規(guī)定。
(1)規(guī)章制度修訂的時機
1)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企業(yè)歸屬、體制、規(guī)模發(fā)生重大變化時;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fā)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jiān)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fā)現涉及到規(guī)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fā)現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2)規(guī)章制度修訂的頻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條第(1)款情況時及時修訂或增補;
2)每年對規(guī)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進行一次全面評審和修訂,提出改進、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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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評審過程
4.2.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評審
由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要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2 各單位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審
由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公司相關部門、單位領導、基層管理人員、員工)組成評審小組,對本單位安全規(guī)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3 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審
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公司領導、各部門領導、各部門安全員、員工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4 綜合管理部匯總所有評審報告,上報總經理審批。
4.3 改進
4.3.1 總經理審批評審報告,作出評審批示,要求各單位做好改進工作。
4.3.2 各單位根據總經理批準的評審報告進行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修改,
并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
4.3.3 各單位要將最新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下發(fā)到崗位,并組織進行學習。
【第6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人員資質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制定。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3)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4)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yè)班組長考核;作業(yè)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6)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己伺c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己私Y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7)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yōu)、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己斯卜秩齻€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tǒng)計表。
(8)獎罰
a.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fā)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1條 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制度
項目開工前,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子(分)公司與項目部、項目部與班組、總包與分包均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有相應的考核獎罰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得到有效分解落實。
2、項目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已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已健全。
3、項目部管理人員配備、尤其是按標準配備的安全員已到位。
4、危險源辨識已到位、環(huán)境因素識別已到位并建檔,各類管理方案齊全有效。
5、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尤其是開工后即將用到的專項施工方案)已經審批,并明確落實責任人。
6、施工現場一圖九牌已按集團公司樣本設置到位;文明施工基本條件已按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安全目標要求執(zhí)行。
7、施工機具與安全防護設施已按工程實際需求及標準投入配備到位。
第2條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項目開工前,項目所屬子公司有關職能部門(經營、工程、技術等)必須對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綜合交底。經營部門應把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安全、進度等要求進行交底;技術部門應把施工組織設計中主要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計劃等進行交底;工程管理部門應對確保合同履約的各項主要措施(技術措施由技術部門交底除外)、施工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源及相應安全保證措施等進行交底。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2、項目各工程分部施工前,項目安全員應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分部工程的不同特點、季節(jié)變化、環(huán)境情況,對全體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全面、詳細、有針對性的分部綜合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xù)。
3、項目施工過程中,在安排作業(yè)任務的同時,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員、關砌、翻樣)必須根據項目分項的不同特點、季節(jié)變化、變換工種、作業(yè)環(huán)境情況,并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對作業(yè)班組全體操作工人進行全面、詳細、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xù)。
4、安全專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根據專項施工方案的有關內容及要求進行。一般應包括:分項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內容,作業(yè)危險源、危險部位及其防護要求與措施,施工環(huán)境安全注意事項,文明施工要求,特種作業(yè)時安全監(jiān)護人員、物資準備等。
5、對大型、高層、復雜、特殊以及危險性大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重要安全技術措施,按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應由子公司(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先向項目經理和施工員以及有關的管理人員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然后由上述人員逐級詳細交底到操作班組及每個操作人員。
第3條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處負責集團內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管理;子(分)公司勞資科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的組織工作;項目經理負責項目職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落實工作。
2、新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子(分)公司教育考核合格、填寫安全教育卡,方能安排工作。安全教育卡由項目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
3、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子(分)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對進場管理和作業(yè)人員進行的安全教育,內容包含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時間累計不得少于50學時
1)子(分)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子(分)公司教育培訓部門負責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建筑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通用安全生產技術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教育時間不少于15學時。
2)項目經理部安全教育由項目民工學校校長負責,教育內容:工程基本概況、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現場主要危險因素及危險地帶的介紹、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要求、安全事故預防的主要措施及事故隱患處理等內容,教育可分階段進行,時間不少于15學時。
3)班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操作環(huán)境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教育可分階段進行,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三級安全教育實行二級檢查、考核、驗收
子(分)公司對項目實施的安全教育及班組進場安全教育進行檢查、考核;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在日常檢查中對三級安全教育進行驗收,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驗收不符要求者,不得進行施工。
5、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1)對電工、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yè)(含人貨兩用電梯)、塔吊、金屬焊接(切割)、登高架設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勞動局、建管局)進行崗位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
2)對違章作業(yè)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論是否造成事故,立即停止其工作嚴肅處理,再進行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返崗。
3)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處統(tǒng)一管理。
6、日常安全教育
1)子(分)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尤其是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法制教育等經常性安全教育,每年集中教育培訓不得少于一次。
2)集團公司、子(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利用企業(yè)報、黑板報、培訓、講座、標語、展覽、錄像等各種形式、廣泛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執(zhí)行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的自覺性,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集團公司每季定期利用生產會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情況分析,研究對策;子公司每月,項目部每周,班組利用班前班后進行安全活動并作好記錄。
7、違章所造成的重大事故責任者,由下屬子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對事故責任者要進行離崗安全教育。
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教育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處負責,輕傷事故責任者安全教育由下屬公司安全部門負責。
8、安全技術考核
1)子(分)公司每年對員工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考試,考試結果報人力資源培訓處備案;
2)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技術考試,結果報子(分)公司備案存檔。
第4條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1、施工項目選擇勞務分包單位時,必須符合《勞務分包控制程序》(zcj/qsp206)的有關要求。
2、項目部必須建立現場作業(yè)人員花名冊臺帳,辦妥就業(yè)證、暫住證等必備證件,花名冊中人員必須經分包單位確認。
3、所有勞動者進入施工現場進行生產作業(yè)前,必須經上崗三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
4、特種作業(yè)上崗操作者必須持有勞動或建設行政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上崗證。
5、本制度詳見浙長建司勞(2002)34號及35號文件。
第5條 施工現場衛(wèi)生保潔制度
1、項目部必須努力創(chuàng)建良好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保證職工健康。
2、施工現場項目部與各生產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時,必須有衛(wèi)生保潔的明確規(guī)定和要求,落實衛(wèi)生責任人。
3、項目部必須落實辦公室、食堂、廁所、浴室、宿舍、作業(yè)場地等區(qū)域的衛(wèi)生責任人,制定衛(wèi)生保潔制度,指派專人負責清掃。垃圾集中密封堆放并及時清運,保持區(qū)域設施完好
4、食堂必須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保持個人衛(wèi)生;制定、落實防止蚊蠅孽生措施,消滅四害,定期下藥,保持整潔。
5、高層建筑施工樓層內必須設置臨時小便處,做好排污措施,有專人負責清掃。
6、職工在生產、生活中必須遵守現場的各項衛(wèi)生制度,不亂扔亂倒垃圾,及時做好落手清,愛護公共設施,保持場內環(huán)境整潔。
第6條 施工現場不擾民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施工,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固定的定型化圍檔,并按公司要求進行布置、美化、亮燈。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排水及泥漿沉淀系統(tǒng),排水暢通,不積水。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3、現場材料運輸必須密封,車輛凈車出場,禁止沿途拋灑滴漏。
4、施工外架外側必須用密目網全封閉,建筑物貼近行人道時應根據建筑高度設置防護安全棚,防止落物傷人。
5、項目部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作業(yè)揚塵和施工噪聲,對水泥罐及砼攪拌站(泵)等易產生揚塵和噪聲的設施,必須進行有效屏蔽;夜間施工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不得不經許可,擅自施工。
6、積極搞好社區(qū)關系,妥善處理鄰里糾紛;必要時及時提出警示,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7條 施工組織設計實施制度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設計或方案的編制內容、要求,審批權限應執(zhí)行集團《技術管理辦法》。
2、項目應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如現場條件與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
方案)原有條件不符時,應及時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如需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仍需經過原方案審批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
3、項目安全分項工程檢查與驗收必須滿足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有關要求。
4、井架、外架、塔吊、人貨梯等分項的基礎、附墻措施有強度要求時,施工實施過程中必須具有該分項符合設計或方案要求的具體證據,如基礎驗槽記錄、模板復核記錄、鋼筋隱檢記錄、砼強度報告及材料質量合格證明等。
第8條 安全檢查制度
1、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實行集團公司季檢、專項檢、日常監(jiān)督檢,子(分)公司月檢、重點檢、日常檢,項目現場周檢、分部分項檢、班組日檢、自檢、互檢和專業(yè)檢;項目部應當加強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操作人員遵章守紀。
2、檢查依據:
1)國家規(guī)范、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jgj80-9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鋼管扣件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等。
2)國家、省、市地等有關建筑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3)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整合管理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程序實施細則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
3、安全檢查內容:以jgj59-99標準為主,查意識、查紀律、查管理、查隱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復驗達標合格方可復工。
4、各級檢查組的組成,應由各級主管領導親自主持,以保證檢查的權威性;
5、各級安全職能部門,經常性的深入現場,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經教育不改者,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工處罰。
6、各級安全檢查及日常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不安全事故隱患,檢查組或檢查人員必須發(fā)書面整改單,受檢單位或項目必須按整改三定原則和糾正/預防措施程序要求立即整改。
7、對整改力度不足甚至拒不整改的項目,根據集團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七章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各級檢查頻次如下表:
序檢查名稱檢查頻次組 長
1集團公司大檢查季/次集團生產副總
2集團日常督查月/次工程管理處長
3大型設備專項檢查二月/次設備管理處長
4消防專項檢查季/次保衛(wèi)處長
5勞動力專項檢查季/次人力資源培訓處長
6子(分)公司大檢查月/次生產經理
7項目安全檢查周/次項目經理
第9條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所用機械設備實行分類管理。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升降梯)由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處負責;其它機械設備由各所屬子公司負責管理。
2、項目所用大型設備不論為公司所有、項目自有或外租,在項目開工時必須將大型設備使用計劃報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處備案;安裝前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根據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辦法》執(zhí)行;接受設備管理處管理。
3、設備管理處必須加強對項目大型設備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督促項目落實機械大修理計劃和日常檢修保養(yǎng)制度,確保機械處于完好狀態(tài)。
4、根據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塔吊、人貨兩用升降梯的使用驗收手續(xù),接受當地政府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
5、大型設備專項方案必須經設備管理處主任工程師審核,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報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和項目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如項目不按規(guī)定要求納入設備處管理,或在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中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集團公司將根據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7、子公司機械管理部門應根據集團整合體系《設備管理程序》(zcj/qsp201)的要求做好所屬項目所用機械設備的管理。
8、施工項目部必須有專人(機管員)負責項目所屬機械設備的檢查、維護、管理;定期收集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記錄。
9、施工現場施工機具(塔吊、人貨梯、井架)每臺班使用前,均應由班組兼職安全員(或操作工)負責,進行機械試運行。試運行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由施工員(或機管員)負責。
10、試運行的目的在于發(fā)現機械運行的不安全隱患及維修保養(yǎng)情況。當機械出現不正常情況時,試運行人員應及時通知項目部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不安全因素不排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11、機械維修保養(yǎng)的要求根據機械的具體要求進行。
12、機械試運行情況由試運行人員負責記入機械試運行臺帳,定期交項目機械管理員收集存檔;試運行記錄臺帳應作為項目安全檢查的一個主要內容。
13、不執(zhí)行機械試運行制度,造成事故,后果由試運行人員(機械操作人員)負責;運行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報告后不排除即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后果由項目負責施工的主要人員(項目主管生產的經理或施工員)負責。
第10條 支模架搭設驗收制度
一、支撐架分類
一類:凡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撐架;
二類:搭設高度在5米以上8米(含)以下、或跨度10米以上18米(含)以下、或集中線荷載為10-15kn/m的承重支撐架;搭設高度超過15米的非承重支撐架;
三類:除一類以外的其它支撐架。
承重支撐架是指:現澆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鋼結構、空間網架結構安裝使用的滿堂承重架以及其它施工用承重架。
二、人力資源要求
1、搭設人員要求
1)一類支撐架的搭設施工必須由專業(yè)施工隊伍承擔,其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yè)上崗資格;
2)直接參與搭設二類支撐架的作業(yè)人員中具備登高架設作業(yè)上崗資格人數必須占總作業(yè)人數40%及以上,其余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熟練的專業(yè)技術工人且本工種持續(xù)工齡達三年以上。
3)直接參與搭設三類支撐架的作業(yè)人員中具備登高架設作業(yè)上崗資格的人數應占總作業(yè)人員人數的20%及以上。其余搭設人員應是熟練的專業(yè)技術工人,其中本工種持續(xù)工齡達三年以上的作業(yè)人員應占總人數的50%及以上。
2、項目部管理人員要求
1)對一類支撐架搭設必須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指揮(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木工翻樣配合)、指導、監(jiān)督、檢查、驗收;
2)對二類支撐架搭設必須在項目經理監(jiān)督下由項目施工員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木工翻樣配合)現場指揮、指導、監(jiān)督、檢查、驗收;
3)對三類支撐架搭設必須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的監(jiān)督下由木工翻樣負責現場指導、監(jiān)督。
三、技術要求:
1、各類支撐架搭設前必須編制詳細的專項方案(含設計計算書),編制的專項方案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并按集團技術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編制審批。
2、對一類承重支撐架嚴禁使用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應采用鋼柱、鋼托架或鋼管門型架的組合支撐體系,以保證其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四、材料要求
1、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用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鋼管、扣件)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進場前驗收由項目材料員負責,使用前驗收由項目部具體規(guī)定驗收人員(指定專人驗收或由各操作班組自行檢查)。進場前驗收內容:進場鋼管扣件的檢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含材質規(guī)格符合性),鋼管扣件的外規(guī)質量,鋼管實際外徑、壁厚、端面;使用前驗收主要內容為鋼管的外觀質量。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周轉材料驗收時應嚴格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第8.1條和整合管理體系文件(程序)中《物資采購/租賃控制程序》。
2、其它支撐架(非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用鋼柱、鋼托架、工字鋼、槽鋼等各種材料(周轉材料):
進場及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進場前驗收內容: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尺寸,外觀質量等;使用前驗收主要內容為材料外觀質量。驗收人員與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用周轉材料驗收人員相同。
五、支撐架搭設前項目部必須進行詳細的技術、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項目部應做好書面交底記并簽字手續(xù)。交底內容應覆蓋專項方案中支撐架搭設要求和構造要求。
六、支撐架未經驗收合格
嚴禁進入下道工序(澆筑砼、網架安裝等),參與支撐架驗收人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施工班組長以及其它相關人員,對集團公司審批方案的支撐架分公司質安和技術部門必須參加驗收。支撐架驗收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xù)。
七、支撐架驗收時應以支撐架搭設專項方案為準則,檢查現場實際搭設情況與方案的符合性。其中鋼管支撐架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含:立桿間距(梁底、板底)、步距、垂直度,剪刀撐、拉結點設置,立桿基礎,掃地桿設置,扣件擰緊、接頭類型及設置位置等;形成記錄見附表-----鋼管支撐架檢查驗收記錄表。其它支撐架驗收主要內容:原材料(周轉材料)驗收,焊縫質量,立桿(柱)規(guī)格、型號、間距,橫梁(聯系梁)規(guī)格、型號、間距,立桿(柱)基礎,構造措施等;同時還需形成驗收記錄。記錄詳附錄10。
第11條 分項工程安全技術要求與驗收制度
1、分項工程使用前必須經驗收合格,驗收人員應履行簽字手續(xù)。
2、項目分項工程安全技術驗收具體內容詳下表。
3、子(分)公司負責驗收的專職安全員,子公司必須事先報集團工程管理處資格審查同意。
4、項目安全分項工程驗收要求為:塔吊、人貨梯、爬升式外腳手架的安裝必須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或驗收,子(分)公司專職安全員參加;井架、除爬升式外腳手架外的腳手架的安裝、施工用電系統(tǒng)架設(三階段)、文明施工基本條件、基坑圍護的驗收由子(分)公司專職安全員負責驗收;基坑支護由集團質量管理處負責驗收;特殊結構、高、大結構的支撐系統(tǒng)、裝配式結構的起重吊裝由子(分)公司主任工程師負責驗收,其它人員參加;三寶四口防護、樁基工程、施工機具由項目安全員負責驗收;除特殊結構、高、大結構的支撐系統(tǒng)、非裝配式結構的起重吊裝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驗收。
5、驗收要求:a,專項施工方案按審批程序審批同意; b,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證人證相符; c,標準、專項施工方案(使用說明書)的各項要求、措施已落實,并有相應的資料;d,項目已落實長效管理措施;e,參加驗收人員必須親筆簽名。
6、子公司專職安全員應按月對所屬項目的基坑支護、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電梯的驗收情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會同月安全生產簡報報集團工程管理處備案。備案匯總表詳附表第15-2。
7、為保證下屬公司安全員的驗收質量,集團公司將根據現場分項工程的驗收質量對其進行考核;如發(fā)現不能認真履行驗收責任,工程處將取消其驗收權。
8、在集團公司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井架、外架存在安全隱患的或不按驗收規(guī)定進行驗收,集團公司將根據本辦法第七章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11
分項工程安全技術驗收具體內容
分項工程
名 稱驗收批驗收部門驗收標準驗收表
落地式
腳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jgj130-2002、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詳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臺帳
懸挑式
腳手架三排/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附著式
腳手架升降一次
/批當地安全
監(jiān)督部門生產許可證、建設部鑒定報告、腳手架使用說明書、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吊藍式
腳手架每安裝次
/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生產許可證、使用說明書、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基坑支護每施工段
/批集團工程/質量
處、子公司
專職安全員其基坑支護方案、專項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系統(tǒng)安裝
/變更后項目質量員
、安全員jgj130-2002、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用電每搭設次
/批項目安全員jgj46-88、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專項施工方案
物料
提升機每搭設次/批子 公 司
專職安全員jgj88-92、專項施工方案
人貨兩用
電 梯每搭設次
/批當地勞動局或特
種設備檢測中心使用說明書、專項施工方案同上及檢測報告
塔 吊每安裝次
/批當地勞動局或特
種設備檢測中心使用說明書、專項施工方案
起重吊裝每安裝次/批項目及分包
單位安全員使用說明書、專項施工方案詳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臺帳
施工機具進場子公司機管員使用說明書、jgj59-99浙江省實施意見
第12條 文明施工基本條件驗收制度
一:驗收范圍:
1、集團公司所屬范圍內新開工的工程,開工后二個月內(特殊情況可順延,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由項目提出申請,子(分公司)職能部門進行驗收,報集團公司工程處備案。
2、省重點工程、創(chuàng)市級以上標化項目,驗收工作由分公司職能部門進行初驗,合格后報集團工程處驗收。
二、驗收標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現場實施細則》。
三、驗收采用評分表形式分項打分;評分按jgj59-99標準表3.0.3計分,驗收情況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其中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其它: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項目部應根據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重新驗收;對三次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集團(子公司)根據本辦法第八章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13條 集團下屬子(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其實施有效考核,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特對子(分)公司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工程管理(質安)科長、安全員。
二、考核人:
1、集團負責對經理的考核;
2、子(分)經理和集團生產有關部門對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共同進行考核;
3、子(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負責對工程管理(質安)科長的考核;
4、工程管理(質安)科長負責對安全員的考核。
三、考核期限:子(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為每半年度,工程管理(質安)科長、安全員為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百分制考核評分表形式,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由集團統(tǒng)一制定,科長及安全員考核表由各子公司結合自身管理規(guī)定需要制定送工程處備案。
五、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者為優(yōu)良,考核得分值在70~84分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單項不得分的該表考核為零分。
六、考核獎懲:
1、子(分)公司經理:與年度經濟責任承包掛鉤兌現;一次不合格由集團生產副總和工程管理處進行誡勉談話,二次不合格扣除其相應兌現獎并對其進行書面警告,二年輪不合格集團研究解聘其職務。
2、子(分)公司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一次不合格對其進行任職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應扣除其相應兌現獎,三次不合格集團研究對其進行解聘。
3、工程管理(質安)科長、安全員:一次不合格分公司應其進行警告,二次不合格分公司應對其調離崗位并扣除相應獎金。
4、對連續(xù)兩年考核為優(yōu)秀者,集團定其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或立功嘉獎。
5、子(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具體內容詳見附表13,質安科長、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具體內容可根據分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14條 項目部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考核規(guī)定。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為明確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實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工長、項目材料員、項目治安員、各班組長。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負責考核項目經理;
2、項目經理負責考核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工長、項目材料員、項目治安員、各班組長。
三、考核期:項目經理為每半年度,其他項目管理人員為每季度。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評分形式;安全生產責任和目標管理責任的考核內容可依據項目安全體系職能分配表,參照集團公司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表內容,設定項目具體崗位的考核規(guī)定。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表詳附錄14。
五、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為優(yōu)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80分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表中一單項不得分的,該表考核得零分??己吮碇袉雾椀梅稚儆趹梅值?0%時,考核人必須開具整改通知單通知被考核人。
六、考核獎罰:根據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約定進行,同時作為子公司在下一工程人員選聘時的依據。
第15條 傷亡事故處理、報告、統(tǒng)計制度
1、應急處理。施工現場發(fā)生工傷事故后應按事故、種類立即啟動項目有關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必須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正確處理、防止事故繼續(xù)擴大和蔓延。
2、報告。2人及以下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處理,處理完畢后三天內報所屬子(分)公司備案;3人及以下輕傷或2人以下重傷事故由所屬子(分)公司負責處理,處理完畢后隨當月安全生產情況簡報報所屬集團公司備案;3人及以上輕傷或3人重傷由集團公司負責處理,處理完畢后隨《建設職工傷亡事故基層單位統(tǒng)計表》季報報有關部門備案。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3、處理:①各類事故的管理、由主管安全的集團公司領導負責,各級生產、技術、勞資、保衛(wèi)、工會、行政等有關職能部門、事故發(fā)生單位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分工管理、負責調查、分析和報告。②輕傷事故由發(fā)生事故的子公司(分公司)組織調查,報集團公司備案;重傷、死亡事故由集團公司行政會同工會組成調查組。要認真開好各類事故分析會,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找出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者,制定糾正及預防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③為吸取事故教訓,事故處理主管部門必須根據集團整合管理體系《糾正/預防措施》(zcj/zsp212)規(guī)定,分析事故發(fā)生原因,提出糾正/預防措施,同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措施落實情況的驗證。
4、統(tǒng)計。①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負責企業(yè)傷亡事故的綜合管理和統(tǒng)計工作,下屬單位應將事故報告,安全季報等有關資料、按期送至集團工程管理處匯總。②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將所屬項目安全事故情況,按季匯總并填寫《建設職工傷亡事故基層單位統(tǒng)計表》,于季末前報至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③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統(tǒng)計匯總后將本企業(yè)工傷事故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5、工傷事故終結。①輕傷與重傷事故處理后,發(fā)生單位應向集團公司工程管理處上報下列材料:1)傷亡事故調查報告;2)現場證明材料;3)醫(yī)院診斷書4)事故糾正/預防措施及落實驗證情況;②死亡事故處理后,集團工程管理處向上級主管部門呈報下列材料:1)傷亡事故調查報告;2)現場證明材料;3)事故現場平面圖、立面圖及事故現場照片;4)醫(yī)院診斷書;5)事故分析和處理意見;6)事故糾正/預防措施及落實驗證情況;
6、違章責任。①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或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人,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規(guī)及企業(yè)相關獎懲條例進行懲處,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責任。②在重傷或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破壞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報告的,一經查實,根據本辦法第七章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16條 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制度
1、倡導全體職工積極投身企業(yè)安全生產建設,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促進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進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是本級安全生產舉報制度的落實單位;部門負責人是本級安全生產舉報制度落實的責任人。
3、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舉報登記臺帳,對舉報時間、舉報項目、舉報事宜、處置結果、反饋意見等進行記錄。
4、舉報提出的安全隱患,以舉報受理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落實責任人,對所舉報事宜進行調查、整改、落實。舉報落實率必須達到100%。
5、舉報受理單位必須保護舉報人的權益不受侵害。嚴禁各類形式的打擊報復行為發(fā)生。
【第8篇】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jiān)管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力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等有關活動,以及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jiān)管機構)實施的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電力建設工程,包括火電、水電、核電、風電等發(fā)電建設工程,輸配電建設工程及其他電力設施建設工程。
核電核島部分建設工程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管理的水電建設工程,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電力建設、勘察(測)、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第五條 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qū)內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電力建設單位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職責。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工程,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電力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監(jiān)督工程總承包單位履行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條 電力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第八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規(guī)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在投標過程中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不得調減或者挪用。
第九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招標文件中對投標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信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
第十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審查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guī)定的考核要求。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達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具備投標資格。
第十一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向所在地電力監(jiān)管機構備案。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fā)生變化的,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電力監(jiān)管機構報告。
前款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包括項目概況、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投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安全應急預案等內容。
第十二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向電力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地下各種管線資料,氣象、水文和地質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隱蔽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十三條 電力建設單位不得向勘察(測)、設計、施工、監(jiān)理、調試、監(jiān)造等單位提出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執(zhí)行定額工期,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不得指定專業(yè)及勞務分包單位。
第十四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保證所采購的設備、材料達到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設備、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制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fā)生電力建設安全生產事故后,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六條 電力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勘察(測)文件應當真實、準確,防止由于勘察(測)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
電力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yè)時,應當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采取措施保證作業(yè)人員安全,保障勘察(測)地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
第十七條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及時變更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或者留下安全隱患。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并對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對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電力建設工程,電力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名目、使用范圍。
第十八條 電力監(jiān)理單位協(xié)助電力建設單位實施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生產監(jiān)理與工程質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資控制的同步實施。
電力監(jiān)理單位應當編制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jiān)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電力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實施細則對電力施工單位、調試單位和試運行單位實施安全監(jiān)理。
電力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及時審查工程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電力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要求電力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責令電力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電力建設單位。
第十九條 電力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
第二十條 電力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執(zhí)行電力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電力建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當拒絕。
第二十一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活動。
第二十二條 電力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電力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
第二十三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guī)定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四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不得調減或者挪用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應當接受電力建設單位、電力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電力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粚κ┕がF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下列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圍堰工程、沉井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鋼結構工程;
(五)高空、水上、潛水、帶電作業(yè);
(六)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七)鍋爐和汽機管道吹掃、鍋爐酸洗作業(yè);
(八)高壓容器壓力試驗;
(九)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安全技術措施經電力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 電力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辦公區(qū)、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八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對因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和影響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纜、設施及周邊環(huán)境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采購、租賃、驗收、檢測、發(fā)放、使用、管理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特種設施等。
第三十條 制造、安裝、維修、拆卸電力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模板、壓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腳手架等特種設施的單位,必須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制造、安裝、驗收、維修、拆卸。
第三十一條 電力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三十二條 電力施工單位進行調試、試運行時,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編制調試大綱和試驗方案,并對各項試驗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根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fā)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分包單位編制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四條 電力監(jiān)管機構履行下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制定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規(guī)章、規(guī)定;
(二)監(jiān)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三)監(jiān)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三十五條 電力監(jiān)管機構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含相關照片、錄像及電子文本等);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的,由電力監(jiān)管機構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電力監(jiān)管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為了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業(yè)衛(wèi)生狀況進行旨在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生產中的隱患和管理的缺陷而進行各種檢查和整改,達到實現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發(fā)動職工揭矛盾查隱患,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2、對安全生產工作一定要正確認識,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
3、對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決不允許拖延推諉,要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訂出計劃,按時解決。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學習隱患整改分析會要常抓不懈,堅持到底。
5、一定要嚴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教育培訓,安全措施計劃落實工作抓到位。對工傷事故一定要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和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6、生產現場、工作場所、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勞動安全衛(wèi)生要求。
7、現場指揮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要持證上崗,違者按照情節(jié)給予罰款。
8、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率領安全處、工作人員實行安全、文明生產人檢查。各單位經常組織自查、查思想、查紀律、查隱患、查領導,各職能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
【第10篇】作業(yè)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生產區(qū)內“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qū)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qū)內,不準帶進小孩。
(3)禁火區(qū)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4)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6)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廠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8)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10)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1)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12)不戴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yè)。
(1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yè)。
2、操作工“六嚴格”
(1)嚴格進行交接班。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
3、動火“六大禁令”
(1)沒有有效的動火證,任何情況嚴格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tǒng)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3)不進行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4)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jiān)護,嚴格禁止動火。
4、進入容器、設備“八必須”
(1)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配戴規(guī)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器外有人監(jiān)護。
(7)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8)監(jiān)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5、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1)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2)嚴禁酒后開車。
(3)嚴禁超速開車。
(4)嚴禁空檔溜車。
(5)嚴禁設備帶病行車。
(6)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7)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量)裝載行車。
6、起重作業(yè)“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不吊。
(10)鋼(鐵)水包過滿不吊。
7、預防事故“十問”
(1)身體狀況是否正常。
(2)心理狀況是否正常。
(3)班前是否進行安全檢查。
(4)勞動保護用品是否穿戴。
(5)操作技術是否熟練掌握。
(6)是否會處理工作中的異常情況。
(7)自己周圍是否存在危險因素。
(8)工作中是否有不良習慣。
(9)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10)是否注重消除危險隱患。
8、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
(1)要正確使用與清潔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2)作業(yè)臺面要整潔。
(3)正確使用、定位擺放模具、量具、工夾具。
(4)機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擺放要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6)手推車、小推車要定位放置。
(7)塑料箱、鐵箱、紙箱等搬運箱要定位擺放。
(8)潤滑油、清潔劑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標識。
(9)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掃把等)要定位擺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齊。
(11)通道、走道要保持暢通。通道內不能擺放物品(如電線、手推車)。
(12)不良品、報廢品、返修品要定位擺放并隔離。
(13)易燃物品要定位擺放并隔離。
(14)下班后,要清掃物品并擺放整齊。
(15)垃圾、紙屑、煙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16)廢料、余料、吊料等要隨時清理。
(17)地上、作業(yè)區(qū)的油污要清掃。
(18)垃圾箱、桶內外要清掃干凈。
(19)工作環(huán)境要隨時保持整潔干凈。
(20)地上、門窗、隔壁要保持清潔。
9、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1)三懂
1)一懂本崗位產生火災的危險性。
2)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
3)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
(2)三會
1)一會報警。
2)二會使用本崗位滅火器材。
3)三會撲救初起火。
【第11篇】生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五同時”,堅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在編制生產作業(yè)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要求,各級生產調度會上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內容。
(二)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生產安全。
(三)組織外場試驗時,制定外場試驗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確保外場試驗整個過程的安全。
(四)貫徹執(zhí)行和廣泛宣傳上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條例、法規(guī)。認真做好人員、物資運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對本部門在用機動車輛、電瓶車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
(六)經常對本燒結廠車輛駕駛、特種作業(yè)人員及其他機械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七)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安全行車、安全運輸的競賽活動,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經常督促駕駛人員學習交通規(guī)則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八)建立、健全駕駛人員、運輸車輛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有關檔案資料和交通事故的檔案。
【第12篇】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會議精神。
二、建立健全項目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各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質。
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現場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六、定期召開工程例會,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協(xié)調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七、監(jiān)督檢查所轄施工方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情況和生產單位編制有關的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方案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
八、監(jiān)督檢查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各項措施的實施。
九、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fā)生事故時及時積極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第13篇】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經教育不得上崗。
2、安質人員、施工隊長負責對單位登記造冊的專職電工進行技術培訓,合格者持證上崗。
3、凡是燒煤取暖的單位,一定要加強火墻、爐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間應有通風口,防煤氣中毒。隊領導要經常深入職工營房查看火墻和爐子是否有漏煙的地方,發(fā)現后及時整改。
4、嚴禁私接電爐、電燈取暖,嚴禁非電工私接電線,亂拉電路。
5、住房、庫房、炊事班等照明燈泡都必須控制在60w以下,嚴禁出現長明燈。
6、凡需用動力電的地方,閘刀必須有蓋和漏電保護裝置。
7、各單位統(tǒng)一安裝電表,電線規(guī)范化架設。
8、各住房內,電線、電視天線、電話線要規(guī)范架設,嚴禁絞在一起。
9、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中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10、嚴禁酗酒鬧事和無理取鬧。
11、嚴禁在工作中不聽指揮、盲目蠻干。
12、嚴禁下河洗澡、抓魚、洪水天禁止打撈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第14篇】水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huán)保。
2、安全環(huán)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xié)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yǎng)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于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
2、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tǒng)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y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fā)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fā)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并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yè)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 對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第15篇】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yè)人員素質工程,盡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yè)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fā)【2011】1166號、晉煤培發(fā)【2011】1224號、山西焦煤發(fā)【2011】748號及xxx勞發(fā)【2011】704號文xxx公司推進煤礦從業(yè)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干部上講臺、培訓到現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學歷及專業(yè)職業(yè)資格準入
(1)煤礦企業(yè)“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yè)“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qū)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yè)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yè)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yè)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2013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yè)學歷和專業(yè)技術職稱全部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yè)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yè)技術職稱:2013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yè)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yè)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yè)初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yè)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學歷達到準入標準。(2)專業(yè)技術職稱:到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yè)學歷:到2023年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zhí)業(yè)資格: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xù)性地、分專業(yè)、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準入條件。
2、本、專科、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yè)、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yǎng)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tǒng)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準入標準。
3、專業(yè)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有培訓教育陣地,依托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yè)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托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論文發(fā)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chuàng)造條件,依托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chuàng)造良好地外部環(huán)境。
4、已達準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
5、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yè)進行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guī)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系,按照集團公司統(tǒng)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tǒng)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guī)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培訓科
2023年2月
【第16篇】安全生產調度管理制度
1.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加強項目部生產的科學管理和集中統(tǒng)一指揮,對生產實施全面的調度管理,確保高效、優(yōu)質、安全地施工。
2.宗旨:為生產一線服務。
3.調度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技術和業(yè)務知識,必須有井下5年以上經驗的同志擔任,并且能掌握井下生產工藝過程和施工程序,具有獨立操作能力。
4.調度工作必須以項目部作業(yè)計劃為依據,組織、平衡、協(xié)調生產全過程,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5.調度工作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連續(xù)指揮生產,對夜間出現的問題有直接處理權,之后將處理的結果向上級領導匯報。
6.調度員應及時協(xié)調好內外關系,做到及時有效地配合生產工作,減少影響時間。
7.做好每天匯報的記錄及處理情況,做到有據可查。
8.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9.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情況、交問題、交處理意見和結果。
10.對井下、地面匯報的問題做到當班問題當班處理,不留隱患。
11.交接班必須做到:室內清潔、整齊,記錄清楚,各種通訊器具齊全、暢通。
12.因交接班交接不清楚而影響生產時,必須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