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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氣協議(5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8

用氣協議

第1篇 居民用戶安全用氣協議

為保障管道燃氣使用的安全,經供、用氣雙方協商一致,就燃氣安全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供、用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供氣方有義務向用氣方提供安全用氣常識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用氣方應使家庭每一位成員熟悉和掌握天然氣安全使用常識;

3、用氣方有義務配合供氣方對其進行的入戶安全檢查、設備維護管理等工作;

4、用氣方應經常對自己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定期自檢、驗漏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通知供氣方;

5、用氣方在燃氣使用地點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安裝的燃氣泄露報警系統,產權歸用氣方所有。報警器每年必經標定一次,由用氣方提出申請,標定費用由用氣方當承擔。如不按時標定,則不能保證其正常工作,起不到應有的安全保障作用,從而引發(fā)的一切事故,其責任均由用氣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 違約責任

1、用氣方由于違章或違法用氣(包括私接管道、私自拆裝、擅動燃氣表、破壞燃氣設施)等造成的燃氣泄漏起火或爆炸事故,用氣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于用氣方忽視安全用氣,對供氣方的提示或宣傳不予理會,發(fā)生各類事故的,供氣方不承擔責任;

3、由于用氣方在房屋裝修、改建過程中,私自拆裝使燃氣設施受到損壞、包裹等原因造成的無法正常通氣或引發(fā)的安全事故由用氣方承擔;

第三條 燃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安全管理

1、燃氣設施的維護安全管理責任以入戶點為分界點,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戶外)由供氣方負責維護管理;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燒器具(戶內)由用氣方負責安全維護管理。

2、用氣方責任:用氣方應妥善保護戶內燃氣設施:對戶內燃氣設施進行日常性檢查:用氣方擴大燃氣用氣范圍,改變燃氣用途和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應向供氣方申請辦理;配合供氣方對提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用氣方房屋作為出租用時,有告知租戶正確使用管道燃氣的義務。

3、用氣方的禁止行為:在浴室或密封室內安裝煙道式熱水器;在臥室使用管道燃氣;偷用管道燃氣;自行開啟或關閉在燃氣管道上的公共閥門;自行安裝、改裝、拆除燃氣管道、燃氣表和燃氣用具。

4、供氣方應向用氣方提供管道燃氣相關知識資料,介紹相關燃氣安全知識

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用氣方已收到供氣方提供的《天燃氣用戶是使用手冊》、《天然氣安全宣傳單》并已知悉相關內容。

5、用氣方發(fā)現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損壞并且產生燃氣泄漏的,應當立即通知供氣方處理;供氣方應設立24小時緊急搶修電話,隨時處理緊急情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氣單位(章):忻州長峰燃氣有限公司 用氣戶(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天然氣入戶安裝及供用氣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安全使用天然氣,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十堰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管理辦法》、《燃氣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并達成如下共識,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氣報裝:

1、入戶報裝程序:

(1)若乙方需報裝天然氣,須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寫《報裝申請書》。

(2)甲方根據乙方報裝處所處位置和管網建設情況,核實是否可以及時報裝后通氣使用。若滿足通氣條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財務科交清入戶報裝的建設安裝費。若不滿足甲方做好登記,待具備條件后通知乙方繳費。

(3)繳費后,甲方在30天內,派工程技術人員完成現場勘測、設計、安裝施工和通氣。

2、室內天然氣管道和燃氣器具安裝

(1)為保證天然氣安裝使用和準確計量,從室外管引入室內到燃氣計量表及表尾閥,必須由甲方負責安裝。甲方與乙方共同確定符合燃氣安全規(guī)范的安裝線路走向,以及氣表的安裝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裝施工。

(2)表尾閥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鎮(zhèn)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裝,但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使用。甲方不承擔乙方自行安裝管道的免費售后維修服務,可提供有償服務。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裝,甲方根據工程量大小,與乙方另外簽署協議進行安裝。

(3)安裝燃氣計量表及表尾閥后的燃氣器具(灶、熱水器、壁掛爐等)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負責安裝,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氣管道和燃氣器具(灶、熱水器、壁掛爐等)原則上應在經甲方質量審核認可的推薦單位購買,甲方安排具備資質的安裝單位提供免費安裝服務,并在廠家規(guī)定的質保期內免費維修,質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2)天然氣燃氣器具未在經甲方質量審核認可的推薦單位購買,則燃氣器具不屬于甲方免費安裝和維修服務范圍。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負責安裝,將按規(guī)定收費。乙方購買的燃氣器具必須有國家質監(jiān)部門認可的生產廠的產品質量合格證,甲方檢查認定后方可安裝。其安裝費收費標準:見《竹溪縣陽光天然氣有限公司燃氣器具安裝價格表》。

3)若乙方在經甲方質量審核認可的推薦單位購買天然氣燃氣器具,且由其它單位安裝時,該安裝單位必須具備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yè)資質,并按《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guī)程》cjj12要求進行安裝。甲方在通氣前,將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對乙方所購產品的質量合格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安裝人員資質證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后,甲方將收取復印件存檔備案,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若安裝不符合燃氣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后經甲方認定合格后方可通氣使用。

3、建設安裝費標準:

(1)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建設安裝收費標準是2180元/戶。建設安裝收費標準所涵蓋范圍:從進入小區(qū)或庭院的中壓支管始(含調壓箱),至入戶表尾閥止的與天然氣主網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網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勘察、設計、施工費用(物價部門規(guī)定)。

(2)從表尾閥后用戶所需安裝的金屬軟管費、天然氣專用鋁塑復合管費、燃氣灶具費、熱水器費、單嘴閥、雙嘴閥、三通、取暖器費(含壁掛爐等)及墻壁打孔費、各燃氣器具的安裝費等,均屬于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3、其它費用收取標準:

(1)甲方在乙方室內安裝天然氣燃氣器具時,將表尾閥后氣管引至乙方灶具、熱水器接氣處,必須確保安裝質量。連接灶具與接氣處的金屬軟管根據不同長度甲方收取相應的費用。

(2)安裝中超出軟管部分收取超長費。若乙方報裝天然氣屬小區(qū)集中套房,表尾閥后室內按15元/米收取超長費;若乙方報裝天然氣屬單家獨院或零散戶型,室外自調壓箱5米外收取超長費30元/米,室內超長費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裝完畢后,若乙方要求改變線路走向及氣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氣安全規(guī)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實際消耗的整改材料費以及人工工資。

二、 安全供氣與使用:

1、計量及計價: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氣表〉作為計量器具,并通過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測,以物價局批準的氣價為計費依據,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費點預交費存入用戶ic卡中,其具體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進行:

(1)乙方第一次使用天然氣時,先在甲方客服中心辦理使用天然氣充值ic卡,預繳300元的燃氣費可免收卡成本費。(特別提示)具體操作方法為:將充值后的ic卡芯片按箭頭方向插入,一次插到底,等待氣表顯示用氣量、購氣次數、總購氣量后才能取出ic卡。這樣,所購氣量才能一次讀入氣表,否則,所購氣數不能讀入氣表。操作完畢后請將氣卡從表內取出,無需一直將卡插在氣表內,取出后乙方自行將氣卡保存,以方便下次充值使用。若乙方不會操作,可申請甲方工作人員現場指導ic卡的操作安裝。

(2)乙方需及時關注燃氣表上的使用數量,及時到甲方指定的繳費點充值,以免影響乙方的正常使用。

2、計量異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遵守計量管理部門制定的燃氣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如對燃氣計量器具準確度有異議時,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檢定。

(2)天然氣計量表如不能正確計量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兩個月內按該用戶月平均用氣量計算補繳氣費,超過兩個月按當年最高一個月的用氣量計算補繳氣費,直至更換正常計量氣表為止。

(3)乙方若將房屋出租或轉借他人居住,有義務告知租房人正確使用管道天然氣的相關注意事項,并在出租或回收房屋時與租房人核對確認燃氣表用氣量,避免由此產生糾紛,如果產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氣費。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下情形甲方可拒絕安裝或者供氣:

(1)乙方強行預埋管線,并經檢測漏氣的;

(2)乙方拒交超長費用的;

(3)乙方提出任何不符合規(guī)范安裝要求的;

(4)乙方私拉亂接的;

(5)請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安裝的;

2、依照有關規(guī)定,甲方可對乙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3、監(jiān)督乙方在開戶申請表約定的用氣數量、性質使用燃氣。有權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圍使用燃氣。

4、若發(fā)生突發(fā)性的事故,甲方有權臨時關閉氣源進行搶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戶。

5、有權要求乙方擅自對室內燃氣設施移動后無條件進行整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于不聽勸告或者危及天然氣設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權采取中斷供氣措施,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國務院《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十堰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安裝過程中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技術人員,按照雙方共同確定的安裝路線走向以及氣表的安裝方式等,確保安裝順利進行。

2、乙方不得在室內私自預埋管線(嚴格禁止將管線埋入客廳及臥室內),裝修前可向甲方申請,由甲方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指導安裝,因不按安全規(guī)范使用預埋管線而造成的安全、經濟、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4、監(jiān)督甲方按協議約定的用氣數量和質量為乙方提供燃氣。

5、乙方不得盜用燃氣,不得擅自安裝、拆除、改裝、遷移燃氣管道設施以及其它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6、若乙方在市場購買劣質燃氣器具和不按規(guī)定使用天然氣造成事故發(fā)生應自行承擔經濟責任,給甲方供氣設施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和法律責任。

7、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燃氣管理法律法規(guī),按用戶安全使用規(guī)則使用天然氣,不私搭亂接燃氣管道,不封閉氣表及管道,不隨意損壞管道及設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氣管網安全的事,否則,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必要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8、乙方不得私自擴大用氣范圍和改變供氣類別、轉供其他用戶及私自接管或一戶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長期不使用天然氣,請到甲方客服中心處辦理報停手續(xù),若需再使用可申請辦理開通手續(xù),經甲方檢查確無安全隱患后再使用,否則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擔。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氣過程中若發(fā)現有異常情況,請及時與甲方聯系,以便甲方及時維修。咨詢電話:2725687;維修搶險電話:2725077。

11、乙方有義務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戶安全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須限期落實。

四、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附:天然氣安全使用規(guī)則

安全使用天然氣宣傳單

天然氣安全知識消防欄

①天然氣安全使用常識

②天然氣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條文摘錄

③安全用氣警言

竹溪縣陽光天然氣有限公司優(yōu)質服務十項承諾。

甲方:竹溪縣陽光天然氣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第3篇 用氣安全協議(燃氣)

供氣方: 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方式: 傳真:

用氣方:

地址:

聯系方式:

為了安全、高效、合理地使用管道燃氣,改善城市能源結構,明確供、用氣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合理使用燃氣,減少燃氣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地方相關法規(guī)等)、《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供、用氣雙方協商,簽訂安全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供、用氣設施權屬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燃氣表。

(二)產權分界點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產權歸供氣方所有,由供氣方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含燃氣表)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及用氣設備產權歸用氣方所有,由用氣方負責維護管理。

第二條 供氣方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供氣方所屬的設施進行檢查。依據用氣方請求,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和用氣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二)供氣方對用氣方進行天然氣安全使用常識和規(guī)定的宣傳,并對用戶進行安全使用燃氣的指導。

(三)用氣方的設施、設備或者使用方式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以保證安全;待用氣方修改完,經供氣方檢驗確認不存在安全隱患或不構成對供氣設施損害后,方可恢復通氣使用。

(四)用氣方未向供氣方申報批準私自增加或安裝燃氣用具的,供氣方有權停止給用氣方供氣。如因用氣方私自安裝發(fā)生的事故及相關責任由用氣方承擔。

(五)供氣后,供氣方將按照天然氣行業(yè)的管理方式進行業(yè)務安全管理并提供服務,若用氣方燃氣設施出現故障,供氣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約定時間派有資質的維修人員到現場排除故障。

(六)供氣方 客戶服務熱線在工作時間開通,為用戶服務;供氣方 搶修熱線24小時開通。

(七)供氣方對燃氣設施正常檢修,如可能影響用氣方使用燃氣,應提前通知用氣方(但出現緊急情況除外),用氣方應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

第三條、用氣方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監(jiān)督供氣方正常供應燃氣;

(二)有權監(jiān)督供氣方進行常規(guī)安全檢查和設備維護;

(三)用氣方應定期對產權范圍內的燃氣設施和用氣設備進行安全自查,發(fā)現燃氣設施和用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或者存在隱患時,應按相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處理并通知供氣方進行安全檢查和提供維護保養(yǎng)的服務(保養(yǎng)分為有償服務和無償服務);

(四)用氣方應組織親屬學習、遵守供氣方制定的《天然氣安全使用常識》(附件),并按規(guī)定操作,否則產生的相關責任由用氣方承擔;

(五)根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用氣方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燃氣用戶未經燃氣供應企業(yè)批準,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氣或者改變燃氣使用性質、變更地址和名稱;

2.按照使用規(guī)則,正確使用燃氣;

3.禁止盜用或者轉供燃氣;

4.禁止自行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器具和燃氣設施等;

5.增減以管道燃氣為燃料的設備,必須報經燃氣供應企業(yè)同意,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安裝;

6.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燃氣具(包括直排式熱水器)、連接管等應通知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更換;同時,安裝用氣設備應嚴格依據使用說明和用氣規(guī)范,符合安全標準。

(六)為了人身和財產安全,用氣方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用戶不得擅自改變燃氣用途;

2.不得在設有燃氣管道設施的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電器設備的接地導體;

4.不得使用明火檢查泄漏;

5.不得將裝有燃氣表、燃氣管道的房間作為臥室、衛(wèi)生間等,或臨時搭鋪睡人;

6.房屋施工、室內裝飾裝修前必須通知供氣方,不得擅自處理燃氣管道、燃氣設施;完畢后須經供氣方驗收;

7.不得在燃氣管道上綁、掛物品;

8.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氣設施統一標志;

9.其它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10.假如發(fā)現燃氣管道或設施有泄漏現象必須按照相關操作規(guī)程進行處理并及時通知供氣方進行維修。

(七)用氣方必須配合供氣方進行安全檢查。

(八)除消防等緊急情況外,未經供氣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開啟或者關閉燃氣管道上的公共閥門。如用氣方及親屬未經許可,私自開啟或關閉閥門,發(fā)生事故的,由用氣方承擔責任。

(九)用氣方房屋出售、變更產權所有者時、應及時到供氣方營業(yè)廳辦理過戶或注銷手續(xù),用氣方房屋出租轉借他人居住時,有義務告知租房單位或個人《天然氣供用氣安全協議(居民用戶)》及使用證上已經注明的相關注意事項,并及時到用氣方備案登記。

第四條 安全責任的劃分

(一)供氣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方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方,致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的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方受到損失的,供氣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方違約責任

1. 用氣方不按照協議及附件規(guī)定用氣,給供氣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供氣方賠償;

2.對于用氣方違反協議及附件規(guī)定的,供氣方有權加以制止,要求用氣方無條件整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對于不聽勸阻或者危及天然氣使用安全的,供氣方有權采取中斷供氣措施,并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

供用氣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協議條款,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壹執(zhí)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為( 天然氣供用氣協議)的補充協議。

供氣方(蓋章): 用氣方(蓋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城市供用氣協議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用氣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氣人和用氣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供氣人與用氣人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_____(用氣人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燃氣供應站的地址等)。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用氣量:__________立方米/年(噸/年);__________立方米/月(噸/月);__________立方米/日(噸/日)。

用氣調峰的約定: 。

第二條 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供氣人通過管道輸送方式;瓶組供氣方式;瓶裝供氣方式;或者__________設施,向用氣人供氣。

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xù)供氣;自_____時起至_____時止;或者。

(二)供氣質量

供氣人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zhí)行“天然氣—sy7514”;“人工煤氣—gb13612”;“液化氣—gb11174”標準。

根據用氣人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zhí)行下述質量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保證在_____前氣壓大于等于_____千(兆)帕。

第三條 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供氣人根據用氣人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照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_燃氣計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氣計量;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_。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定、認定。

供用燃氣的計量

供、用氣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瓶裝燃氣以供氣人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或者以__________為依據結算。

結算方式

用氣人于每月_____日前采?。和ㄟ^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人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_____方式交費;供氣人到用氣場所收費。

第四條 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__________。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對用氣人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用氣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jiān)督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三)用氣人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人收取滯納金。

(四)用氣人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燃氣費的,供氣人有權中斷供氣。

(五)供氣人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人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煤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人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人。

(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人供氣。

第六條 用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供氣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人提供燃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人按照國家現行規(guī)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fā)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人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的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六)未經供氣人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人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氣人的違約責任

供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人供氣,應當向用氣人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由于供氣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質量事故,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供氣人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人,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人受到損失的,供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人的違約責任

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人支付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用氣人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人造成損失的,用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氣人: 用氣人:

(蓋章) (蓋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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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城市供用氣居民協議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氣人:

用氣人:

為了明確供氣人和用氣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供氣人與用氣人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用氣人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燃氣供應站的地址等)。

(二)用氣種類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氣性質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氣數量

1、用氣量:_______立方米/年(噸/年);________立方米/月(噸/月);________立方米/日(噸/日)。

2、用氣調峰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1、供氣人通過管道輸送方式;瓶組供氣方式;瓶裝供氣方式;或_________設施,向用氣人供氣。

2、燃氣供應時間約定:24小時連續(xù)供氣;自_____時起至_______時止;或者____________。

(二)供氣質量

1、供氣人所供燃氣氣質應當執(zhí)行“天然氣一7514”;“人工煤氣一13612”;“液化氣一74”標準。

2、根據用氣人用氣性質,雙方約定執(zhí)行下述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

3、供氣人保證在前氣壓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條用氣的價格、計量及氣費結算方式

(一)供氣人根據用氣人的用氣性質和種類,按政府(部門)批準的燃氣價格:天然氣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氣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氣________元/噸(元/立方米)收取燃氣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燃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供用燃氣的計量,氣費結算方式

1、供用燃氣的計量器具為:燃氣計量表;卡燃氣計量;衡;或者_______。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定、認定。

2、供用燃氣的計量

供、用氣雙方以管道燃氣計量器具的讀數為依據結算;瓶裝燃氣以供氣人供應站檢斤計量為依據結算;或者以為依據結算。

3、結算方式

用氣人于每月____日前采?。和ㄟ^銀行方式交費;到供氣人供應站交費;采取_____方式交費;供氣人到用氣場所收費。

第四條用氣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_________。

(二)產權分界點(含)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供氣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燃氣流向的輸、配氣設施至燃氣用氣器具由用氣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氣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對用氣人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用氣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二)監(jiān)督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范圍內使用燃氣,有權制止用氣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氣。

(三)用氣人逾期不交燃氣費,供氣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氣人收取滯納金。

(四)用氣人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氣設施損害時,或者用氣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燃氣費的,供氣人有權中斷供氣。

(五)供氣人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氣或者用氣人違法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應提前72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氣人。

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供氣人應及時搶修,并在2小時內通知用氣人。

(六)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氣人供氣。

第六條用氣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供氣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氣人提供燃氣。

(二)有權要求供氣人按照國家現行規(guī)定,對燃氣計量器具進行周期檢定。

(三)用氣設施發(fā)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供氣人提供(有償、無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的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交燃氣費。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使用范圍使用燃氣。

(六)未經供氣人許可,不得添裝、改裝燃氣管道,不得更動、損害供氣人的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氣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向用氣人供氣,應當向用氣人支付正常用氣量燃氣費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氣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氣、氣壓降低。

質量事故,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供氣人在檢修供氣設施前未通報用氣人,給用氣人造成損失的,供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氣,使用氣人受到損失的,供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氣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燃氣,應當向供氣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2、用氣人未按期交燃氣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

3、用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供氣人造成損失的,用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供氣人(蓋章):____________用氣人(蓋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用氣協議(5份范本)

甲方:乙方:為了安全使用天然氣,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十堰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管理辦法》、《燃氣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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